大運河是中國也是世界的共同遺產(chǎn),而非某地的“地方遺產(chǎn)”.保護大運河,各地不僅要拿出承諾來,而且要付諸實際行動。現(xiàn)在的問題是,不保護怎么辦?如果只是寄望道德約束,保護大運河只能是空談。
要針對保護大運河專門立法,使保護大運河有法可依。只有將“保護大運河”上升為法律法規(guī),才能遏制伸向大運河的“利益之手”.對一切不保護大運河的行為,不管是過度開發(fā),還是破壞污染,都要依法依規(guī)追責嚴懲,絕不能不了了之。否則,就會引發(fā)“連鎖反應”,反正大運河流經(jīng)的不是一個地方,我保護,別人不保護,保護也沒有用。此外,保護大運河,要制定統(tǒng)一的保護措施,展開統(tǒng)一行動,而不是你這樣搞,我那樣搞,雜亂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