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旅游亂象 不能只限于麗江

時間:2017-11-14 08:01來源:大西北網-法制晚報 作者:龐嵐 點擊: 載入中...

 

    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qū)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通告,針對媒體曝光麗江古城兩客棧存在“刷單炒信、自己寫好評”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目前相關部門已成立聯(lián)合調查組進行全面調查。


    1997年,麗江被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批準列為“世界文化遺產”,20年來,那個曾經質樸、美麗,充滿民族特色的古城早已漸行漸遠。隨著原住民的遷出,外地商人和游客的大量涌入,這里的原始風貌基本喪失殆盡,取而代之的是喧囂的酒吧、千篇一律的旅游紀念品商店和大刀闊斧改造古建的民宿、客棧。


    此前,麗江旅游就曾被曝出過導游宰客、游客被打等事件,如今,負面消息再度傳來。這一次,被曝光的是客棧刷單欺詐,利用網絡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當游客來到實地,失望地要給出差評之際,店家就以紅包返現之類的“賄賂”加以誘惑,而如果不答應他們刪除差評的要求,則會遭遇不停歇的電話騷擾。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游客投訴房間里有蚊子,客棧前臺人員充分展現了他們的“黑色幽默”:“蚊子是我們養(yǎng)的寵物,熏死了要賠的,一百塊錢一只。”


    據報道,麗江兩家涉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的客棧已被停業(yè)整頓,可以預見的是,麗江的客棧行業(yè)將會迎來一輪整治。但是回顧以往,麗江“被整治”早已不止一次,例如2015年10月,全國旅游資源規(guī)劃開發(fā)質量評定委員會對旅游投訴較多的部分5A景區(qū)開展了服務質量暗訪檢查,其中,麗江古城景區(qū)遭到嚴重警告,公開通報,并給予6個月時間整改;而就在今年2月,國家旅游局再次宣布:經全國旅游資源規(guī)劃開發(fā)質量評定委員會評定,針對麗江古城景區(qū)在內的3家5A級旅游景區(qū)作出嚴重警告處理決定,限期6個月整改。


    一次又一次的整改,麗江的問題卻層出不窮,那么這一次針對客棧的整改,結果會令人滿意嗎?恐怕也并不樂觀。因為,客棧所存在的問題,其實并不僅僅是客棧的問題,而麗江之所以“又雙叒”被曝光,也并不代表存在問題的只有麗江,而只是因為麗江開發(fā)早、名氣大,因而成了問題更顯著、更集中的一個“范本”.


    麗江的問題集中在哪里?無非是一切向錢看,把一個純美秀麗的古樸女郎,改造成了妖艷的風塵拜金女。而放眼全國,諸多成為旅游熱點的古城、古鎮(zhèn)、水鄉(xiāng)、古街,很多都在拆除老舊的原始建筑,卻以簇新的仿古建筑取而代之,然后開起鱗次櫛比的飯館、酒吧、客棧、商店。筆者在旅游途中就發(fā)現,某些“特色旅游商店”竟然是連鎖的,身處其中恍惚之間幾乎想不起自己是在麗江古城、陽朔、鳳凰還是大理……在這些地方旅游,繞不開的都是大同小異的旅游紀念品、喧囂的酒吧、真?zhèn)坞y辨的玉石、看上去很小資的客棧以及到處攬客的導游。


    新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將于明年元旦開始實施,包括客棧在內的網絡刷單、炒信、刪除差評等行為將有專門的法律約束。但是,要改變“按下葫蘆起來瓢”的狀況,就不能只盯著客棧或者麗江的問題,而是應該深入反思旅游市場急功近利、缺乏長遠眼光的“麗江模式”.這樣的一種模式,其實是涸澤而漁,為了短期利益讓旅游勝地徹底“變質”的模式。


    如今,我們的游客已經越來越理性、越來越“見多識廣”.倘若國內的旅游景點還沉溺在“麗江模式”中難以自拔,那么就只會有更多的人去選擇境外游,或者去更偏遠、更少被銅臭污染的地區(qū)旅游。我們所期待的,不僅僅是對麗江的客棧加以整治,而是以麗江為代表的古城、古鎮(zhèn)洗凈鉛華,做出更本質的改變與回歸。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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