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2016年12月30日,有網友在微博發(fā)帖反映某女子在安徽靈璧縣某浴室視頻直播。目前,警方依法對該女子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公共浴室直播,不僅涉嫌傳播不雅信息,還是對他人隱私的侵犯,于情于理不容。
近些年,網絡直播的發(fā)展,在滿足普通人一夜成名、圈粉吸金夢想同時,也因部分網絡主播為博眼球,不惜秀下限的直播內容,對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對此,2016年11月4日,國家網信辦出臺的《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guī)定》正式為網絡直播界定底線,主播“黑名單”制度也隨之建立。緊跟著,文化部印發(fā)《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于2017年1月1日起開始生效,辦法要求,網絡直播平臺要有許可證,網絡主播也要進行身份證實名注冊。
網絡從來都不是法外之地,網絡主播想靠鉆空子、博出位來獲得收益顯然難有出路。2016年11月,不雅視頻女主播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例子是給所有網絡主播從業(yè)者敲響警鐘,如今靈璧縣沈某某再次以身試法,被處以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再次證明規(guī)則的約束力。
無論是網絡主播還是平臺必須引以為戒,直播給參與者提供自我展示的平臺以及經濟利益的前提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之上。無論出于何種目的,一切涉嫌色情、暴力、涉毒、涉賭、涉黑的任性直播都將在新興市場的競爭中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