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稍有間斷,就會影響到人民的經(jīng)濟生活。
在工礦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農(nóng)村里搞文化革命,必須在生產(chǎn)以外的時間進行,利用業(yè)余時間進行,而不能占用生產(chǎn)的時間,不能離開生產(chǎn)崗位。
針對林彪、江青一伙鼓吹什么“革命抓好了,生產(chǎn)自然會好”,周恩來多次申明:“我就不相信革命抓好了,生產(chǎn)就會自然上去。”
對毛澤東在某些局部性問題上的正確意見或曾在歷史上提出過的正確思想,周恩來總是堅決貫徹落實。如1966年8月29日夜,某學校紅衛(wèi)兵抄查了著名人士章士釗的住宅。30日晨,章士釗寫信給毛澤東。毛澤東接信后批示:“送總理酌處,應當予以保護。”周恩來隨即嚴厲批評了有關人員,責令當即送回抄走的全部書籍,并派人前往保護章宅。周恩來還利用這一機會寫了一份應予保護的干部名單:
宋慶齡、郭沫若、章士釗、程潛、何香凝、傅作義、張治中、邵力子、蔣光鼐、沙千里、張奚若
(1)副委員長、人大常委、副主席
(2)部長、副部長
(3)政副
(4)國副
(5)各民主黨派負責人
(6)兩高
(李宗仁)
同年9月1日,周恩來又命三○一醫(yī)院準備接收章士釗、程潛、傅作義、蔡廷鍇、李宗仁等入院,對他們加以保護。
1972年,原鐵道部副部長劉建章的妻子劉淑清寫信給毛澤東,反映劉建章無辜被捕及在獄中受到迫害的情況。毛澤東批示:“請總理辦。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是誰人規(guī)定的?應一律廢除。”周恩來接到批示后,當即給公安部、交通部和國務院辦公室負責人寫信,信中說:
請你們聯(lián)合起來辦三件事。
一、將劉建章保外就醫(yī)。按他身體病狀,或送阜外醫(yī)院,或送工農(nóng)兵醫(yī)院,并通知其妻劉淑清及其子女家屬去看望劉。
二、將劉建章全案結論抽出送國務院先念、登奎同志批。
三、請公安部會同衛(wèi)戍區(qū)將我在國務院當面提出過的要清查北京監(jiān)獄待遇問題,再在年內(nèi)做一次徹底清查。凡屬毛主席指出的“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和虐待、毆打都要列舉出來,再一次宣布廢除,并當著在押犯人公布。如有犯者,當依法懲治,更容許犯人控訴。
各事辦好,請分別報來。附去主席批示件,請隨第三事辦好退回。
1972年1月,毛澤東親自參加了陳毅的追悼會。在接見陳毅夫人張茜時,毛澤東說:陳毅是個好人,是個好同志,要是林彪的陰謀搞成了,是要把我們這些老人都搞掉的。并表示:鄧小平的性質與劉少奇不一樣,是屬于人民內(nèi)部矛盾。在場的周恩來聽了十分高興,暗示陳毅的子女們想辦法把這個意思傳出去。這件事直接促成了鄧小平同志的復出。
同年8月3日,鄧小平寫信給毛澤東。14日,毛澤東閱信后批給周恩來,稱“鄧小平同志所犯錯誤是嚴重的,但應與劉少奇加以區(qū)別”,并列舉了鄧小平歷史上的功績。周恩來當即一方面把毛澤東的批示和鄧小平的信印若干份送中央政治局委員傳閱,并主持中央政治局會議傳達;另一方面以中央名義通知江西省委,宣布鄧小平立即解除監(jiān)督勞動,恢復黨組織生活,作一些調查研究活動,將原來的秘書、公務員調到鄧小平身邊幫助工作。
12月18日,周恩來根據(jù)毛澤東提議,致信紀登奎、汪東興,讓他們考慮鄧小平重新出來工作的問題,還約他們面談這件事。紀、汪根據(jù)談話精神提出了鄧小平仍任副總理的建議信。周恩來看了后,又取得毛澤東同意,終于在1973年3月10日以中共中央名義發(fā)出《關于恢復鄧小平同志的黨的組織生活和國務院副總理職務的決定》。
28日,周恩來、李先念等會見鄧小平。次日,周恩來又約鄧小平到毛澤東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