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大理市古城保護管理局公告,從2015年9月1日起,在大理古城重點保護區(qū)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旅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征收古城維護費。旅行社行業(yè)將根據其接待進入古城的游客人數(shù),按每人次30元收??;旅行社以外的其他行業(yè),按營業(yè)收入的1%收取。大理古城為國家4A級景區(qū),也是國務院批準的首批歷史文化名城、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的核心組成部分,距今已有1200多年的歷史。2014年大理古城旅游人數(shù)超過500萬人次。(據6月1日新華網)
大理古城征收古城維護費,如果確系古城維護需要,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也并非不可。但是,古城維護費究竟將如何分配使用應有完整合理的規(guī)劃,具體收支細節(jié)亦應適度公開,以嚴謹科學的使用過程,來證明其確實用于了古城的維護。否則,古城維護費一味強制性收取,無法對使用過程自圓其說,古城管理方便有以維護之名行漲價斂財之實的嫌疑。
按照2014年大理古城500萬人次的游覽人數(shù)計算,每人征收30元古城維護費,每年總計收費將達到驚人的1.5億余元。顯然,如此巨款的收取和使用牽涉眾多,必將吸引公眾的強烈關注,絕不能成為一筆糊涂賬。古城管理方有必要站在更宏觀的視角,拿出完整合理的維護費使用規(guī)劃和收支明細,才能使這項收費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首先,古城維護理所應當,但維護費用總額應有科學評估及常規(guī)預期。按照常理,既然大理古城決意征收古城維護費,理應事先有充分的調研和細致的規(guī)劃,對于古城維護所需資金數(shù)額了然于胸。然而,如今古城維護費卻是按人頭收取,收費時限亦未言明,收費總額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這樣看來,古城管理方對維護所需資金總額也并不清晰明確,而是流露出“收多少算多少”的隨意和不負責。那么,如果最終所收取費用超過了古城維護所需資金額度,超出的部分如何處置,古城管理方恐怕很難給出合情合理的說明解釋。如此一來,多收取的古城維護費成了額外的營業(yè)收入,大理古城便難逃以維護之名斂財?shù)闹肛熈恕?/p>
其次,古城維護費收取后,具體使用過程也應合理規(guī)劃并公開透明。每年總計超過1.5億元的巨額資金,使用分配過程不應該含混不清,其使用細節(jié)理應向公眾有所展示。須知,如此巨額資金的流轉過程中,使用細節(jié)能否令人信服,是否有層層截留分紅的現(xiàn)象,將是公眾格外關注的問題,也是古城維護費的收取是否能獲得公眾理解支持的關鍵。要做好這些,古城管理方只需將古城維護花費細節(jié)公之于眾,便可以使真相一目了然。
總之,如果缺乏合理規(guī)劃和收支細節(jié)支撐,古城維護費便難以“師出有名”,極容易成了變相漲價,遭遇指責也是必然。古城維護費取自游客未嘗不可,但一定要保持相關規(guī)劃與賬目的明晰,絕不能成為說不清道不明的糊涂賬。當一項收費的“來龍去脈”清晰地呈現(xiàn)于公眾面前時,公眾自然會對其少了一些抵觸與質疑,更愿意去理解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