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臺州打工的程姑娘近日接到一個陌生電話,說她參加的活動中了唯一的大獎,獎金是10萬元。程姑娘覺得是騙子,沒多說幾句話就掛了。但沒過多久電話又來了,并提示她是之前參加的一個口號征集令中獎了。程姑娘確實曾參加該項活動,但在和家人徹夜討論后,依然覺得是個騙局,拒絕領獎。 (6月19日《華商報》)
臺州姑娘中得10萬元大獎,卻認為此事是一場騙局,這是社會陷入信任危機的尷尬。新聞中該女孩及其親人的防范意識值得肯定,但我們更該思考如何在防騙與信任之間達成一種合理的平衡,才能不因為我們過度的防騙意識而“誤傷”他人。
信任作為一種社會資本,正在被無情消耗。整個社會運轉(zhuǎn)的成本人為提高,也是對社會資源的一種浪費。10萬元大獎不敢認領,可能只是一個極端的個案,但是因為缺乏信任而給人與人之間交往造成的妨礙,給社會經(jīng)濟活動帶來的損失,給社會正常運轉(zhuǎn)帶來的阻礙,卻是無比巨大、無法估量的。
讓人與人之間重拾信任,把我們從社會信任危機的泥淖中解救出來,無疑是一個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它首先需要我們每個人都堅守誠信品質(zhì),讓自己成為別人可資信任的人,同時也相信別人;此外,還需要政府進一步推動社會誠信體系建設,通過法律與制度的手段,讓誠信者獲益,讓失信者受罰,尤其是讓那些詐騙犯罪分子得到法律應有的打擊與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