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聽聞兩個消息,內心五味雜陳。
一則是官方證實,為紀念抗戰(zhàn)勝利70周年,中央決定要舉行閱兵等一系列盛大紀念活動,并在抗戰(zhàn)勝利紀念日前集中開放一批戰(zhàn)爭紀念地和紀念設施。聽后頗覺激動,感受到滿滿的正能量。另一個則是,影視圈傳出今年各方熱捧盜墓類題材,看著各主創(chuàng)團隊宣傳造勢,花樣百出,明星大腕在鏡頭前擺出各種造型,大呼各種“過癮”,后背頓覺陰氣森森。更有甚者,廣電總局明明還沒啥動靜,已有媒體瘋傳此類作品“僅因題材涉嫌違法”,將遭禁播,言談間奚落“大驚小怪”,要求正視“市場的力量”.好像如果主管部門真的下了“禁播令”,就是與社會主流文化需求為敵一樣。兩廂對比,忍不住想問一下愛上“盜墓”的影視圈,2015貴圈怎么了?
首先要糾正一個說法--盜墓是犯罪,而非“違法”!《刑法》第328條明確規(guī)定了“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即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可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如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這樣一條重罪,絕非輕描淡寫為“涉嫌違法”就能一筆帶過的?,F實版的“盜墓筆記”,更非俊男靚女們演繹的愛恨情仇,云淡風輕。
坦率地講,當前古遺址古墓葬的安全形勢遠談不上樂觀。筆者曾親見晉侯墓地被盜現場:盜墓分子使用的雷管,將晉侯墓中珍貴的銅器、玉器幾乎全部炸成了碎片?,F場那一筐接一筐清理出的銅渣,讓人心碎到流淚。筆者曾見證唐武惠妃墓被盜石槨自海外回歸:盜墓分子在互聯網上傳圖片供海外古董商選定后,將數噸重的石槨盜掘并走私出境,雖經公安機關追回,但墓中精美壁畫被破壞殆盡,損失難以挽回。由于此類犯罪對文化遺產是毀滅性破壞,長期以來,公安機關和文物部門始終把盜墓作為打擊文物犯罪的首要方向,嚴打不懈。在一些古遺址古墓葬密集地區(qū),盜墓團伙與公安干警、文物保護工作者的攻防戰(zhàn),幾乎每天都在上演。為守護這些珍貴文化遺產,一線人員經常會面對盜墓團伙的人身威脅,甚至是黑洞洞的槍口。這個戰(zhàn)場驚心動魄,但也戰(zhàn)果輝煌,咋就沒人給從正面拍個電影、哪怕是去采采風呢?
不要小覷影視作品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力。震動全國的長沙“12·29”盜掘漢王陵案,主犯坦言就是受到電視“鑒寶”欄目的影響,財迷心竅,走上一條不歸路。陜西藍田呂氏家族墓地,埋葬的是中國金石學鼻祖、《考古圖》著者呂大臨的滿門碩儒,歷代為呂氏后人灑掃祭祀。呂氏祖先萬不能想到,人類文明發(fā)展到二十一世紀,竟然有不肖子孫受影視誤導,邀約“高手”盜了自家祖宗的墓。道德淪喪若此,盜墓者固然可恨,蠱惑者良心何安?文以化人,閃光燈下的影視作品,具有鮮明的社會價值導向性,本應帶給公眾正面、向上的影響力。“鑒寶熱”“盜墓熱”折射出的金錢至上、感官刺激,自有其市場,但這些低俗化的市場需求,豈能成為引領選題方向的指揮棒!
據說影視圈是文化人扎堆的地方,上述種種,制片、導演、編劇、明星,這些文化人,真的不知道么?明明知道,還要你爭我趕、大干快上,恐怕就是價值取向問題了。究其根本,還是銅臭作怪。去年文藝工作座談會,習總書記剛剛講文藝不能當市場的奴隸,不要沾滿了銅臭氣,看來某些人還是一心扎在錢眼里,真的沒有聽進去。這樣的作品,禁播也罷。衷心希望廣電總局能夠給“盜墓”類影視作品一紙封殺令,讓銀幕、熒屏保有一分對歷史對祖先的敬畏,還“精絕古城”等古遺址古墓葬多一分安寧。當然,也給廣電總局提個醒,整治此類題材,應從源頭抓起,關口前移,層層把關,避免事到臨頭才想起揮刀。人家拍電影就是沖錢去的,如今大把大把的銀子可能要打水漂了,剜心之痛,能不和您急嗎?
文藝不能踐踏道德底線與法律紅線,影視不能美化盜墓!幾個盜墓賊損毀的,是我們的歷史文化遺產;而假如盜墓披上“文藝”的外衣,真的堂而皇之登堂入室,盜損的將是當今社會的道德與良知。影視圈,2015年咱多些正能量,對先人的墳墓高抬貴手,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