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伯承
劉伯承元帥戎馬一生,他先后負傷九處,還不幸失去了右眼。葉劍英曾詩贊劉伯承“遍體彈痕余只眼”.
在抗日戰(zhàn)爭時期,劉伯承的兒子劉太行該上學了。當時,劉伯承擔任晉冀魯豫軍區(qū)司令員,有人建議部隊設(shè)立一所干部子弟學校,劉伯承沒有采納這個建議。他覺得,自己辦學校,方便倒是方便一些,但子弟學校容易發(fā)生一種偏向,容易在小孩子腦子里反映出部隊的等級思想。這個是司令員的孩子,那個是某團長的孩子,產(chǎn)生不必要的對比,這對孩子的心靈是有害的。相反,在老百姓學校里讀書,可以了解一些群眾生活,可以和貧苦大眾的孩子交朋友,對孩子將來有好處。不久,劉太行和普通農(nóng)村的孩子一樣,坐在破舊、簡陋的教室里念書了。
解放后,劉伯承擔任南京市首任市委書記、市長和軍管會主任。他十分注意聯(lián)系群眾,反對搞特殊化。一次,有人向劉伯承反映,少數(shù)政府工作人員、部隊人員,不按規(guī)定手續(xù)購買車票,免費乘車;進入戲院、電影院和娛樂場所不買票,看“霸王戲”.得知這一情況后,劉伯承非常生氣,以軍管委的名義,連續(xù)下發(fā)了《乘坐車輛須按規(guī)定購票(布告、軍字第一號)》、《進娛樂場所須購票入座(布告、軍字第二號)》。這兩項禁令一出,違紀現(xiàn)象頓時消失,廣大市民拍手稱快。
劉伯承在南京生活了近10年。其長子劉太行回憶說,父親最反對的就是家屬和子女搞特殊化。解放軍剛進城時,他就叮囑母親,現(xiàn)在解放了,國家還很窮,人民生活也不富裕,我們的生活,特別是子女的生活,絕不能特殊,要同群眾的生活大體相當才是。
“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那時南京剛解放,父親是南京市長,有一天,他帶著我們?nèi)⒂^中山陵。到了那里,看到一張通知,說那天因故不能接待參觀者。父親正要帶著我們回家,中山陵的負責干部趕來了,可是父親還是堅持服從規(guī)定,拒絕了讓我們進去參觀的邀請?;丶业穆飞希赣H給我們講道理:‘爸爸雖然是個高級干部,但和普通工作人員一樣,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因此也應該按規(guī)定辦事,不能搞特殊化。’”
1964年,劉伯承的小女兒劉彌群在北京航空航天學院讀書,適逢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在農(nóng)村開展,大學生需到農(nóng)村參加8個月的“社教”活動。劉伯承知道后非常支持女兒參加。“父親要我下去體會一下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還很嚴肅地指出,干部子弟生活優(yōu)裕,如果長期脫離群眾,將會養(yǎng)成資產(chǎn)階級意識。他說下農(nóng)村是好事,不要讓人說我們是‘紅墻里的貴族'.”
在劉伯承家的電話間里,一直貼著一張告示:“兒女們,這些電話是黨和國家供你爸爸辦公的。你們私事絕對不許用這些電話。假公濟私是國民黨的作風,不許帶到我們家里來。”
“我們兄妹穿的衣服,都是代代相傳,甚至不分男女的。”劉彌群的弟弟劉蒙讀中學時,還穿著姐姐穿過的女式舊軍裝,以至于很多同學笑話他,叫他“黃皮”.回到家,劉蒙吵著以后再也不想穿女式軍裝了,還遭到母親的嚴厲批評。
1970年后,劉伯承的兒女們先后結(jié)婚,但都和本單位的職工住在一起。長子劉太行結(jié)婚后,一直住在單位分配的9平方米的房子里,廚房和廁所都是公用的,直到劉太行的孩子出生,單位才給他們調(diào)換了一個18平方米的套間。
劉伯承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然后叫醒子女一起背書、習字。“’取法乎上,得乎其中,取法乎中,得乎其下‘.父親常常用這句話告訴我們學習之道--做學問要給自己樹立高標準,嚴要求。”劉伯承在寫給孩子的書信中,大量引經(jīng)據(jù)典,一些難懂的文言文后面,他還用蠅頭小楷標著注釋。
“父親對待學習的態(tài)度,一直影響著我們?nèi)摇N业挠洃浟Σ⒉皇翘?,但至今還能背誦小時候他讓我們背的古文。父親曾說,學習的訣竅只有一個,那就是刻苦。’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我就是按照父親教導做的。”劉彌群說。
據(jù)《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