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問:如果人家店老板是用自己的房子營業(yè),沒有租金怎么辦?好辦,政府按周邊商鋪的房租水平,替他定一個租金標準。
還有朋友問:那如果租戶為了少繳費,跟房東串通好,故意隱瞞租金標準呢?譬如說,小明租小紅的房子,本來每月付給小紅8塊大洋的租金,應交0.15元的垃圾處理費,可他對稅務稽查員說:“我每月只付3塊大洋的房租,按規(guī)定,不用交垃圾處理費的,不信你問房東去。”像這樣偷逃垃圾處理費的朋友,還真不是沒有,政府的應對措施是這樣的:
如果業(yè)主或租戶報出的租金標準明顯比行情低得多,政府就有權按這個自報的租金標準來強租你的房子,然后再轉(zhuǎn)手租出去。這一招兒很高明,值得現(xiàn)在的領導學習。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