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炳棣在《讀史閱世六十年》中載,上世紀50年代,胡適在美國居住時,出門經常迷失方向,很難找到回家的路。為了解決他迷路的問題,他太太江冬秀想了很多辦法,后來,她在胡適的領帶裝上一條小拉鏈。每當胡適出門時,她都在領帶里面放上5美元(那個年代,美國的小偷特多,如果裝在口袋里很易被小偷偷走),以便其迷路時,坐出租車回家。
除了生活上精心照料胡適外,江冬秀還具有一般女人少有的見識。1938年,中國全面抗戰(zhàn)開始,當局經過多方考慮,做了大量說服工作,胡適才答應出任中國駐美大使。
這在一般人看來,該是一件很榮耀的事情,可江冬秀不這樣看。她在給胡適的信中說:“但愿你給我信上的一句話,‘我一定回到學術上去',我恨自己不能幫你助一點力,害你走上這條路去的。”她叮囑丈夫記住要“回到學術上去”,還認為自己缺乏能力,“害”胡適走了當官的路。
胡適接信,感動得一塌糊涂:“我將來要做到這一句話?,F(xiàn)在我出來做事,心里常常感覺慚愧,對不住你。你總勸我不要走到政治路上去,這是你幫助我。若是不明大體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你跟我20年,從來不這樣想,所以我們能一同過苦日子。”
一位“五四”運動新文化的先驅者,娶的是文化很低的小腳女子,成長環(huán)境與文化背景差異很大,兩人也有許多不和諧的地方。但從上述兩個生活細節(jié)就不難發(fā)現(xiàn),為何胡適“怕”江冬秀,為何胡適能與發(fā)妻白頭偕老?
今天看來,我們都不得不敬佩江冬秀的為人和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