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40年代,高羅佩(左一)在重慶江北楊少五(右二)家中聽琴
一位荷蘭外交官,卻鐘情于漢學研究,熱心于中國公案小說的創(chuàng)作。他的一生本身就是一部傳奇。他本名為羅伯特·漢斯·梵·古利克,因與漢字結(jié)下不解之緣,取中國名為高羅佩。
高羅佩于1910年生于荷蘭蓋爾德蘭省的祖芬,父親是陸軍軍醫(yī),4歲隨父去荷屬東印度,5歲起就讀于雅加達一所小學,學會了印尼文。他在東印度時就對家中花瓶上的中文字產(chǎn)生了濃厚興趣,1923年回國后便開始攻讀中文和梵文。16歲時,他還請了一名中國留學生專門輔導中文。高羅佩18歲入大學主修政法學,同時接受系統(tǒng)的中文訓練,后在大學的文學研究院深造,繼續(xù)攻讀中文、梵文,同時學習日文、藏文,研究東亞文學,并獲文學博士學位。
從1935年起,高羅佩開始了外交生涯。他的第一任所是東京,職銜是荷蘭駐日本大使館秘書。7年后太平洋戰(zhàn)爭爆發(fā),日荷交戰(zhàn),他被迫離開日本。1943年,他被派往中國。在荷蘭駐華大使館工作,任一等秘書。他熱愛中國,工余穿著打扮全部中國化,后與使館中國籍秘書水世芳相識,水世芳乃張之洞外孫女,齊魯大學畢業(yè)。兩人結(jié)為伉儷,婚后生三子一女。高羅佩在二次大戰(zhàn)結(jié)束后回國。此后歷任荷蘭駐美國大使館參贊、駐日本軍事代表團政治顧問、駐印度大使館參贊和駐馬來亞大使。1965年第三次赴東京,出任荷蘭駐日本兼駐韓國大使,1967年因癌癥病逝于海牙。
世界漢學界的奇人
高羅佩一生以外交為職業(yè),卻對研究漢學有著極濃厚的興趣,對中國公案小說的創(chuàng)作尤為喜愛。高羅佩在世界漢學界,素有”奇人“之稱。他16歲讀中學時便開始在校刊上發(fā)表中文詩歌和有關(guān)漢學的短文。18歲時在荷蘭荷華文化協(xié)會主辦的會刊《中國》上發(fā)表研究中國《詩經(jīng)》的文章,后來還發(fā)表了關(guān)于中國《古詩源》、《唐詩》和《赤壁賦》的論著,在其他刊物上發(fā)表過研究古代中國數(shù)學概念、中國神怪小說及東方皮影戲的論文多篇,并為《荷蘭大百科全書》撰寫了有關(guān)中國的條目。
隨著年齡的增長,高羅佩研究漢學的領(lǐng)域更加寬廣,成就也愈來愈大。他對中國琴棋書畫無不擅長。他精通中國古琴,曾師從中國古琴大師葉詩夢,并在重慶組織過”天風琴社“,1940年又將其研究成果寫成《中國琴道》一書。圍棋是他的又一愛好和研究課題。他棋德高尚,棋藝精深。后來,他將其研究所得應用到小說創(chuàng)作里。
從20歲開始,高羅佩練習漢字書法,終生不輟,真草隸篆都寫得十分漂亮,尤以行書見長,并獨具一格,自成”高體“.在他的書房內(nèi),他書寫的漢字小如蟲蟻,大如栲栳。他亦曾拜名師學習中國繪畫,繪得一手好山水和人物,特別擅長模仿明代的木版畫,其作品甚具萬歷間金陵書坊富春堂的粗獷風格。他所作中國公案小說中的封面及100多幅插圖均為自己所畫,其中大多是以仿明版《列女傳》和《列仙全傳》的風格繪制的。其間,他將在書畫方面的學習心得和研究成果寫成《書畫鑒賞匯編》出版,并翻譯了陸時化的《書畫說鈴》一書。此外,他還收藏了大量中國字畫、典籍、古董和樂器。
中國學的怪杰
高羅佩專門深入研究過中國的三教九流以及歷史、文學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寫成《明末義僧東皋心越禪師傳》、《長臂猿考》等學術(shù)專著。為寫《長臂猿考》這本書,他先后養(yǎng)過四只猿,對其生活習性和行為動作進行觀察記錄,并隨時錄音、拍照,費時7年方完成此書。他還在書后附了一張猿啼錄音唱片,以便讓讀者聽后聯(lián)想到當年李白下江陵時”兩岸猿聲啼不住“的情景。
高羅佩對中國春宮畫和中國古代性生活也有過很深的研究。他涉足這一領(lǐng)域是緣于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的《迷宮案》一書寫完交日本一家出版公司出版,該公司堅持以裸體女人像為封面,高羅佩堅決不同意。他認為中國受禮教束縛,沒有以裸體人像為題材的畫風。出版公司堅信中國明代就有春宮畫問世,讓他詢查。高羅佩致函中、日數(shù)十家古董商,詢問有無明代木刻裸體畫像。不久,日本京都一家古董店賣給他一部明代萬歷年間刊行的五彩套色木刻畫冊。這是一種秘戲圖冊,印畫24幅,總稱”花營錦陣“,所繪男女均為裸體,人像平均高度20厘米。畫中只有人物,沒有背景。此外,上海一家書店也稱有位顧客藏有明末出版的裸像冊頁,可供臨摹。高羅佩發(fā)現(xiàn)自己對此孤陋寡聞,遂開始研究中國春宮,收集歷代春宮圖冊和有關(guān)性生活的古籍,編寫成《秘戲圖考》一書。書中英、中文字均是他自己用鋼板刻寫,介紹了自公元前206年至公元1644年中國古代性生活的歷史?!睹貞驁D考》一書只印50冊,由他分贈有關(guān)國家國立圖書館及特殊友人,專供學術(shù)研究之用,然后將原版毀掉。
此書出版后,引起漢學界的廣泛關(guān)注,許多漢學家來函欲和他就此題進行討論。在此情況下,高羅佩又著手對中國古代性生活進行更深入的研究。他廣泛收集資料,在進一步研究了包括道家《房中術(shù)》在內(nèi)的自漢初至明末有關(guān)中國兩性生活的古籍及歷代描寫男女關(guān)系的詩歌、小說的基礎(chǔ)上,于1961年寫成了《中國古代房內(nèi)考》一書,在荷蘭出版。為不在中文讀者中傳播,該書用英文寫成,書中不插猥褻圖畫,征引必要的猥褻文字則用拉丁文。高羅佩認為,性是純潔的,對西方人來說,真正懂性的是君子,而君子應懂拉丁文。他研究中國古代性生活得出的結(jié)論是:一般而言,中國古人的性生活是很正常的、健康的。
高羅佩還是一位寥若晨星的語言大師和杰出的中國近體詩詩人。他學習語言文字有著非凡的天賦和驚人的毅力。除本國語言荷蘭語外,他還精通英文、中文、日文、梵文、藏文、德文、法文、印尼文、拉丁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古希臘文、馬來亞文和阿拉伯文14種外國語言及文字。
作為一個西方人,他對中文的精通程度和運用能力更是令人瞠目。他不但能用中文白話和文言寫出漂亮的文章,還擅長用中文寫作律詩、絕句等近體詩詞。例如,1951年他途經(jīng)香港時,曾作《別友人》七律一首,贈給一久別重逢的中國朋友。這首詩寫道:”漫逐浮云到此鄉(xiāng),故人邂逅得傳觴。巴渝舊事君應憶,潭水深情我未忘?;驴兏以葡j戀Z,游蹤聊喜繼玄獎。匆匆聚首匆匆別,便泛滄浪萬里長。“又如,他曾將其所著英文小說《迷宮案》的開篇詩改譯成《臨江仙》詞一闋,上闋是:”運轉(zhuǎn)鴻鈞包萬有,日星河岳胎鮮。人間萬物本天然,恢恢天網(wǎng)秘,報應總無偏。“下闋是:”在位古稱民父母,才華萬口爭傳。古今多少圣和賢,稽天行大道,為世雪奇冤。“
塑造“中國的福爾摩斯”
高羅佩研究漢學的豐碩成果使他蜚聲漢學界,而他創(chuàng)作中國公案小說《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又稱《大唐狄公案》)的巨大成功,則使他譽滿西方世界,許多西方人了解中國就是從讀高羅佩的狄公小說開始的。
《銅鐘記》是高羅佩以中國唐代歷史和社會生活為背景創(chuàng)作的第一部中國公案小說。這部以唐高宗、武后時代的名臣狄仁杰為主人公的小說原擬用英文作為稿本,再翻譯成中文和日文出版。但時值1949年,中國出版界顧不上狄仁杰,而日本出版商則認為書中把幾個和尚寫成壞人會使日本佛教界感到受辱,觸及戰(zhàn)后敏感的社會問題,故此書最后只能以英文問世。此書出版后,立即在西方引起極大轟動,使高羅佩在創(chuàng)作中國公案小說的道路上欲罷不能。
此后,他一發(fā)不可收,花去15年業(yè)余時間,寫成了包括16個中篇和1個短篇集的洋洋130萬言文學巨著--《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該書每部均獨立成篇,但又相互聯(lián)系,成為一體,所謂分則單珠,合則全璧。書中內(nèi)容十分廣泛,涉及唐代的司法、刑律、吏治、行政、外交、工商、教育、文化、宗教、社會生活和風俗民情等各個方面。全書均以仿宋元話本體裁寫成,這在世界漢學界是獨一無二的。
高羅佩所以選擇狄仁杰作為其小說的英雄主角,除了受《武則天四大奇案》等中國舊小說的影響外,主要是與狄仁杰的仕途經(jīng)歷,特別是與他的顯赫政績有著直接關(guān)系。狄仁杰一生從判佐、縣令開始,以后官至巡撫、都督、元帥、宰相,死后還被追封為司空、梁國公。狄仁杰在京城和州縣擔任過那么多官職,而僅在當大理寺丞的一年中就”斷滯獄一萬七千人“,而且做到無一錯判,他這樣豐富的履歷及赫赫政績最易成為小說家取材的淵藪。高羅佩正是從狄仁杰的歷史影響,尤其是他的勘案卓績及中國百姓對他的愛戴出發(fā)而選中他的。高羅佩在《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書末題署中寫道:”中國人視他為執(zhí)法如山、斷獄如神的清官神探,他的美名至今仍在中國民間傳揚。中國人對他和我們對福爾摩斯同樣喜愛。“
嚴肅、正直的學者
高羅佩于太平洋戰(zhàn)爭期間開始接觸中國通俗小說。幾年之后,他翻譯出版了《武則天四大奇案》一書。實際上,他只翻譯了該書的前三十回”三大奇案“,即古本《狄公案》部分。后三十四回疑是另一作者參考《武則天外史》或《則天外史》后在古本《狄公案》后續(xù)加,其實未寫一案,主要情節(jié)可謂”穢亂春宮“,格調(diào)低下,故他未譯。他創(chuàng)作《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始于上世紀50年代初,可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主要是參考宋代桂萬榮的《棠陰比事》等刑案著作、明代《龍圖公案》等平話小說、清代蒲松齡的《聊齋志異》等文言小說及晚清小說家吳沃堯根據(jù)《警富新書》改寫的《九命奇冤》等小說,從中汲取一些素材,進行再創(chuàng)作。這是高羅佩譯著兩兼的創(chuàng)作階段,其作品較忠于中國傳統(tǒng)公案小說本色。
高羅佩創(chuàng)作態(tài)度認真、嚴肅,在書中寫到的古代中國的典獄、刑律大多于史有據(jù),不少司法問題都符合《唐律疏義》等法典。他在幾本書中都寫和尚勾結(jié)京官干預朝政或走私枉法,這正是唐朝政治的一大特色。書中所寫所畫的故事和插圖,不少都有考證或出處,他在書后附錄中均一一作了說明。為使西方廣大讀者對該書有更好的了解,他對書中寫到的諸如中國算盤、中藥、宗教、行刑(如凌遲)、古樂器、陰陽八卦等西方人不太熟悉的東西及有關(guān)故事的歷史背景等均在書后作了注釋。他還幾乎在每本書的題署里都特別說明:中國人的名字是姓在前,名在后。在狄仁杰時代,中國人沒有發(fā)辮,留長辮是1644年滿族人入關(guān)后強令全國推行的結(jié)果。在此以前,中國人蓄長發(fā),在頭頂結(jié)髻,在家或外出均戴小帽。煙草和鴉片幾百年后才傳入中國。誠然,高羅佩在書中所寫的一些內(nèi)容和習俗與高宗、武后時代不盡相符,但高羅佩認為,作為小說,它可以不必拘泥于此。因此,該書雖和《龍圖公案》一樣都有”張冠李戴“的情況,但這并不影響它的學術(shù)價值。
中國源遠流長的公案傳奇在西方卻屢遭誤傳和貶低,中國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廣大讀者面前也常受到歪曲和損害,這是很不公正的。高羅佩對此深為不平。他在《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自序中寫道:”遜清末季,英國柯南道爾所著《福爾摩斯探案集》被譯為華文,一時膾炙人口。嗣后此類外國小說即遍傳禹域。甚至現(xiàn)代人士多以為,除英、美、德、法四國所出者外,全無此類述作。果爾,則中國歷代循吏名公,豈不含冤于九泉之下?蓋宋有《棠陰比事》,明有《龍圖公案》,清有狄、彭、施、李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昔賢明縣尹,雖未有指紋攝影以及其它新學之技,其訪案之細,破案之神,固不亞于福爾摩斯也。“
高羅佩決意向坐井觀天的西方人和一些沉湎于西方偵探小說的中國人證明:中國傳統(tǒng)的公案傳奇遠比西方偵探小說高明,中國古代法官的智力比起西洋大偵探也毫不遜色。
別開生面的《斷案傳奇》
《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以下簡稱《斷案傳奇》)雖是一部中國型的公案小說,但高羅佩在創(chuàng)作意識、創(chuàng)作技巧及創(chuàng)作風格等方面都糅合進不少西方的、現(xiàn)代的東西,熔古今中外于一爐,使該書別開生面,令讀者耳目一新。在高羅佩筆下,《斷案傳奇》至少在五個方面沖破了中國傳統(tǒng)公案小說的窠臼。
《斷案傳奇》各篇一般開卷便展示案情,布下懸念。故事發(fā)展往往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或數(shù)案齊發(fā),犬牙交錯。情節(jié)層層搖曳而出,虛實掩映,撲朔迷離。謎底步步逼人追索,章章回回扣人心弦。最后百川歸海,真相大白,案犯暴露,公案具結(jié)。而不少中國傳統(tǒng)公案小說則缺少給讀者以懸念的案情,往往在故事一開始便有所交代或暗示。誰是罪犯,讀者心中就大體有數(shù)了。
中國古代公案小說中,法官多在公堂上審案斷獄,對訟案雙方尤其是對被告動輒大刑加身,屈打成招,鑄成許多冤假錯案。高羅佩的《斷案傳奇》中的法官獄公則不然。他重調(diào)查,重證據(jù),經(jīng)常走出公堂作深入細致的明查暗訪。在廣泛調(diào)查研究的基礎(chǔ)上,以事實為依據(jù),進行縝密的邏輯推理,抽絲剝繭,去偽存真,作出正確的判斷。
中國傳統(tǒng)公案傳奇中的法官大多是”食君之祿,忠君之事“,剛正廉潔,處處維護封建綱常和倫理道德,而他們幾乎都是千人一面,缺乏個性。而高羅佩筆下的狄公則既堅持正義,又有鮮明個性,有人情味,有幽默感。他既不同于包拯、海瑞、況鐘、施世綸一類人物,也不像鬼鬼祟祟的私人偵探福爾摩斯,而基本是二者的奇妙結(jié)合。
中國傳統(tǒng)公案小說中,法官遇到疑難案件,常常求助于問神托夢。故事情節(jié)也常有神仙鬼怪的描寫,而這些鬼神對案情的發(fā)生、發(fā)展及案件的偵破又每每起著重要作用。而高羅佩則摒棄這類迷信色彩濃厚的偵案方法,書中也很少有鬼神作祟的情節(jié),即使偶爾出現(xiàn)此類情節(jié),最后也都被證明是自然現(xiàn)象或人為的活動。
一些中國傳統(tǒng)公案小說的結(jié)尾往往把如何懲治罪犯以致罪犯被處死后到了”陰曹地府“如何受苦受難描繪得淋漓盡致,以此勸善杜惡,垂戒后來。而高羅佩主要著眼于作品的文學性和趣味性,對這種勸世的社會功利作用則不太注重,故在如何結(jié)案、如何懲兇的處理上,除個別分篇外,一般均以不多的筆墨略作交代,或給人以某種暗示,讓讀者自己去思考,去想象。
狄公小說回故鄉(xiāng)
《大唐狄仁杰斷案傳奇》風靡西方幾十年,歐美不斷再版,其他不少國家也將其從英文譯成日文、瑞典文、芬蘭文、克羅地亞文等十幾種文字。然而,高羅佩并不滿足于此,他一直想由自己或他人把這部書翻譯成中文,奉獻給中國廣大讀者。按高羅佩原意,中譯本應當是標準本。但由于種種原因,他的這一愿望長久未能實現(xiàn)。
1980年,在英國任教的趙毅衡教授讀了該書后,首先撰文向中國讀者介紹這部著作。該文先在《讀書》雜志上發(fā)表,后被《人民日報》轉(zhuǎn)載。接著,十幾家雜志社、出版社陸續(xù)來函來人,要求翻譯此書,并以優(yōu)惠條件爭相約稿。趙毅衡教授本想親自參與翻譯此書,奈何因忙于赴美講學,就把這項工作交于好友--外交家、翻譯家兼作家陳來元先生。陳來元先生讀了原著后,感觸頗深。這么一部描寫中國人、中國事,播揚中國古老歷史和悠久文化傳統(tǒng)的中國公案小說在我國尚鮮為人知,這實在是一種令人十分遺憾的事。另一方面,陳來元先生認為書中的偵破經(jīng)驗和推理方法對今天的公安、司法工作也有一定借鑒意義。鑒于上述諸因,于是同友人、妻子一道,從1981年起花了5年的業(yè)余時間,一鼓作氣完成了這部巨著的翻譯工作。很快由甘肅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全集,以后又由山西、吉林出版了選集,上海、重慶出版了連環(huán)畫,同時西安、廣西、峨眉電影制片廠拍攝了影片,太原、濟南等電視臺又拍攝多集電視連續(xù)劇。這些書籍和影片受到中國讀者的普遍歡迎。高羅佩如地下有知,也應含笑九泉了。據(jù)《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