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時期的行政架構是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是中央行政總匯。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核,皇帝御批后,交尚書省執(zhí)行,這些部門的負責人就是宰相,不過名稱挺長的,叫“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尚書省是執(zhí)行機構,負責人就是尚書令,設置有副手是左、右仆射。
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的負責人都有宰相的功能,這些人的辦公室叫政事堂,先設在門下省,后來遷到了中書省。尚書令權力大,自隋以來,基本就廢掉了,當然,楊素除外。到唐朝,因為唐太宗擔任過尚書令,后來的臣子就不好意再擔任尚書令了,因此只得把這個職位也廢掉。以前作為副手的左、右仆射就成為正職,也算是宰相。
在唐太宗時期,能當宰相的官員越來越多,他把一些官品較低的官員也提拔上來,和中書、門下、尚書的負責人一起執(zhí)行宰相的職責,分享宰相的權力。當然,這些低級官吏執(zhí)行宰相職權還得有個名分,這些名分就是“參知政事”、“參預朝政”、“參議得失”等。以后還有更多花樣稱呼,諸如“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宰相成員增多,似乎貶值了,其實商量的范圍也更大了,還是有利于提升工作品質(zhì)的。
當然,這么多宰相湊在政事堂,總得有個老大吧,于是設一個設秉筆宰相一名,曰“執(zhí)政筆”,有權力簽字的,這才是宰相中的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