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族兄溥侗曾在南京打官司 被列為“漢奸”關押

時間:2013-12-31 09:27來源:現(xiàn)代快報 作者:戎丹妍 點擊: 載入中...

溥侗

 

溥侗


  近日,南京市民王正銓先生向《發(fā)現(xiàn)》周刊講述了一段鮮為人知的往事:他的父親民國大律師王炳鈞曾經(jīng)為“民國四公子”之一的溥侗打過一場官司,這場官司為溥侗贏得了自由,也為二人贏得了珍貴的友誼。在溥侗后來遷居上海的歲月中,二人也常有書信來往,從信中內(nèi)容看,溥侗對王炳鈞一直充滿感激,在比自己小20多歲的王炳鈞面前,溥侗都謙恭地自稱為“弟”。


  這究竟是怎樣一場官司,讓一位皇家貴公子如此謙卑呢?

 

 

  被列為“漢奸”關押,找舊識王炳鈞為他辯護

 


  在王正銓的家中,他向記者細細講述了這段往事。據(jù)他回憶,父親王炳鈞為溥侗打的這場官司和溥侗的“漢奸”身份有關。


  溥侗是清朝皇室成員,是末代皇帝溥儀的族兄,因為這層關系,在汪偽政權時期,身在上海的溥侗被汪精衛(wèi)所網(wǎng)羅,迫使其擔任汪偽政府蒙藏委員會的委員長一職。因溥侗是當時戲曲界名流,于是又讓他在所謂的“中日文化協(xié)會”設置下的戲曲班指導排曲和彩唱。


  由于這段不光彩的歷史,在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溥侗便被國民政府列入了“汪偽漢奸”的名單,并很快被關押起來,等待審判。


  在關押期間,國民政府給了溥侗兩個選擇,一是自己找律師為自己辯護,一是由國民政府直接安排律師為其辯護。最后溥侗選擇了自己選擇律師,而他選擇的律師,正是王正銓的父親--王炳鈞。


  溥侗為什么會選擇王炳鈞擔任自己的辯護律師呢?原來,溥侗和王炳鈞是舊識,兩人的相識源于南京。

 

 

  反對溥儀當傀儡,溥侗來南京國民政府當官

 


  其實,早在1933年時,溥侗也曾擔任過國民政府的官,即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的委員。但不管是國民政府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還是汪偽政府的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都是個虛名,溥侗只是掛個名,不用上班。


  說起來,溥侗也是個有氣節(jié)的人,他來當國民政府的蒙藏委員會委員,正是因為看不慣溥儀甘當日本帝國主義的傀儡。偽滿洲國剛成立時,溥侗就發(fā)表言論:“我反對!你溥儀在東北當兒皇帝,我誓不去東北,而且要攜家往南。”他的這一言論,只是表明他的立場,是不是真的舉家南遷,并不好說。但此時在南京的國民政府聽說此事后,認為溥侗深明大義,氣節(jié)可嘉,于是就聘任他到南京做官,以此表明和偽滿洲國的勢不兩立。


  此時的溥侗正是窮困潦倒之時,靠典當為生,于是也就答應了請求,來到南京,擔任了這個閑職。


  因為平時也不用正式去上班,所以溥侗的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玩”,他玩什么呢?溥侗之所以被列入“民國四公子”名單,就因為他在曲藝書法方面卓有成就。他自小就酷愛昆曲與京劇,文化素養(yǎng)深厚,又因他的身份,想要學習這方面的知識也不難。于是年紀輕輕,他的戲曲造詣就達到出神入化的境地,他能在一曲戲中同時扮演五個角色,且惟妙惟肖,轟動梨園。在北京時,他就曾和同為“民國四公子”之一的袁克文發(fā)起成立了票房“消夏社”,和北京的名票友一起玩票。


  到了南京,溥侗自然忘不了舊業(yè)。此時的南京,最著名的戲曲名流當屬甘家大院里的甘貢三,愛好戲曲的溥侗自然少不了要去結(jié)交,并在甘家大院組織了票房,梅蘭芳等戲曲名流也常常光臨此地。

 

 

  去甘家大院串門,和大律師志趣相投成好友

 


  王炳鈞的家就在甘家對面,此時王炳鈞已是南京著名的大律師,結(jié)交了很多高層名流,和甘家又是鄰居,也是常去甘家串門,于是自然而然就和溥侗結(jié)識了。


  王炳鈞對戲曲并不太感興趣,也沒有深入研究,但他酷愛書法和收藏,這一點和溥侗志趣相投。溥侗的書法水平也非常高,他在文藝方面可以說樣樣精通,琴棋書畫無所不能,幼年時他曾是光緒皇帝的伴讀,從小就接受這方面熏陶,加之他本身也喜歡,所以和王炳鈞自然談得來,兩人經(jīng)常一起切磋書法和收藏品。


  由于這層關系,溥侗會邀請王炳鈞做他的辯護律師也就不意外了。


  王炳鈞開始并不知道他昔日的好友已經(jīng)身陷囹圄,在日本軍隊占領南京后,王炳鈞棄家去了武漢、四川、香港、上海等地,從事隱蔽的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工作,直到抗戰(zhàn)勝利才返回“王公館”居住。此時,溥侗已經(jīng)被國民政府列入汪偽漢奸審判者之列,身處大牢。


  接到溥侗的委托,王炳鈞自然不會推辭,畢竟之前兩人是故交,況且溥侗此時年事已高,在擔任汪偽職務時,他已經(jīng)有60多歲,要說他能為汪偽政權效多少力也不太可能。因此王炳鈞在擔任溥侗的辯護人后,向國民政府請求對溥侗從寬發(fā)落。

 

 

  審判在大成殿舉行,經(jīng)辯護溥侗從輕發(fā)落

 


  對溥侗的審判是在朝天宮的大成殿進行,審判那天,已經(jīng)7歲的王正銓也跟隨父親王炳鈞來到現(xiàn)場,坐到了聽眾席上,不過當時的王正銓還小,并不了解審判的經(jīng)過,很多事情還是長大后聽父親王炳鈞回憶的。


  而據(jù)資料記錄,審判當天,溥侗因身體中風,是用藤椅抬進法庭的。當公訴人提出汪偽政府對美宣戰(zhàn)書上有偽國民政府委員溥侗的簽章,因此對他該按叛國罪論處后,溥侗是這樣反駁的:對民國政府內(nèi)遷,我體弱多病未能隨行,深感痛心。后來蝸居上海賣字度日,并未與汪偽同流合污。至于汪偽任命我當汪偽政府委員,我疾病纏身一老翁,無力抗拒卻也從未到職,我作畫寫字的印章在管事那里,由他保管,宣戰(zhàn)書所用印信蓋由汪偽派來的秘書把持,我從未碰過。希望法庭核查,待查明真相再定我罪名不遲。


  說完這段后,很多在場的人也紛紛點頭。后來,經(jīng)王炳鈞的努力,溥侗也因身體等原因,被保外就醫(yī)。后經(jīng)審判,溥侗被判有罪,但罪不甚大,且年邁多病,又曾對國家文化有過進獻,故從輕發(fā)落,監(jiān)外執(zhí)行。從此,溥侗幸獲自由。

 

 

  晚景凄涼,靠朋友變賣字畫維持生計

 


  此后,溥侗在南京居住了一段時間。在此期間,他經(jīng)常到“王公館”作客,王正銓此時也對溥侗有了記憶,“他個子不高,年紀也很大了,滿臉皺紋,和平常老人看上去沒什么區(qū)別,不說沒人知道他是轟動一時的‘民國四公子',有時他進門還會和我說笑幾句,逗逗我這個小孩。”不過此時的溥侗已經(jīng)風燭殘年,又無收入來源,因此他來這里除了和王炳鈞切磋書法和收藏外,有時也是想托王炳鈞幫他變賣幾件藏品,維持生計。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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