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46名妃嬪慘死殉葬

時間:2012-10-10 10:13來源:人民網(wǎng) 作者:佚名 點擊: 載入中...



明太祖朱元璋和馬皇后合葬于此




人殉是古代葬禮中以活人陪葬的陋俗。


人殉制度到了殷商時期最為鼎盛。從考古發(fā)掘的商代貴族墓中,發(fā)現(xiàn)了大批殉葬者的尸骨,這些墓葬中少則殉一二人,多則二三百人。根據(jù)胡厚宣《中國奴隸社會的人殉和人祭》一文統(tǒng)計,已發(fā)掘的商代墓中,共殉近四千余人。周代人殉之風依舊盛行,《墨子·節(jié)喪》中稱:“天子殺殉,眾者數(shù)十,寡者數(shù)人;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shù)十,寡者數(shù)人。”可見人殉已經(jīng)相當?shù)闹贫然?。史載“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死時,殉葬人數(shù)多達177人,良臣之子奄息、仲行、針虎也在其列,秦國百姓為之哀慟,作《黃鳥》之詩。


至戰(zhàn)國末年,由于鐵器工具的發(fā)現(xiàn),農(nóng)耕技術(shù)的改進,生產(chǎn)力逐漸發(fā)展,于是作為勞動者的“人”的價值開始受到重視,同時由于人本思想萌芽,人殉逐漸受到非議,開始多以陶俑、木俑來代替。公元前384年,秦獻公下令廢止人殉。但這一禁令即使其子孫也沒有遵守,秦始皇死后,“二世曰:‘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死者甚眾。”


西漢初年,制度性的人殉正式被廢除。漢宣帝時,趙繆王劉元因逼迫奴婢16人殉葬,遭到了撤消封國的處罰。唐太宗李世民去世后,跟隨太宗多年的兩個少數(shù)民族將領(lǐng)阿史那杜爾和契何力銘感于太宗的知遇之恩而自請殉葬,被剛繼位的高宗皇帝李治所禁止。


但在長達兩千年的君主專制社會,人殉這一丑陋現(xiàn)象卻一直沒有禁絕。唐武宗病危,他平日寵信的王才人對武宗說:“陛下萬歲后,妾得以殉”,自經(jīng)于幄下?!端问贰分幸部闯鏊未嘤绣鷭逖吃嶂?。宋高宗寵幸才人李氏、王氏,高宗駕崩后,孝宗探知此情,即迫告命,讓她們自便,實際就是脅迫她們自殺,殉高宗之葬。從波斯史學家志費尼《世界征服者史》中亦可看到元代的人殉現(xiàn)象。書中說:“挑選四十名出身于異密和那顏家族的女兒,用珠玉、首飾、美袍打扮,穿上貴重衣服,與良馬一道,被打發(fā)去陪伴成吉思汗之靈。”


考古發(fā)現(xiàn)也證實了歷代人殉之不絕。1971年在洛陽東關(guān)發(fā)掘到東漢晚期的墓葬,內(nèi)殉有10人,男女各5。近年來鳳翔縣境內(nèi)搶救出土一座唐代古墓,其中亦有兩具殉人朽骨。


漢代以后,上至宮廷、下至民間,人殉現(xiàn)象雖不乏記載,但終究屬于零星發(fā)生,那種制度性的、人們習以為常的殺殉畢竟已不復見。但人殉這一慘絕人寰的制度,在時隔千年之后,在明代卻又死灰復燃。


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死后,以兩名王妃殉葬,首開明代妃嬪、宮女殉葬之惡例。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朱元璋崩,葬入孝陵?!睹魇?middot;后妃傳》載:“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明朝小史》卷三亦載,朱元璋死后,“伺寢宮人盡數(shù)殉葬”。46名妃嬪、宮女隨朱元璋一同葬入孝陵,其中38人皆為治喪期間勒令從死。在以后的70年中,這種野蠻的制度又為朱元璋的后代子孫所效仿,重新成為一種制度,制造了大量人間悲劇。


仁宗朱高熾獻陵有5名妃嬪陪葬。據(jù)《明宣宗實錄》,計有:貴妃郭氏,謚恭肅;淑妃王氏,謚貞惠;麗妃王氏,謚惠安;順妃譚氏,謚恭僖;充妃黃氏,謚恭靖。其中貴妃郭氏身份特殊,在所見明代皇帝殉葬宮人中未見地位如此之高者。據(jù)明代沈德符《萬歷野獲編》載:“貴妃所出有滕懷王、梁莊王、衛(wèi)恭王三朱邸,在例不當殉。豈銜上恩,自裁以從天上耶!”說明郭貴妃是自愿殉葬,但也不能排除是宮廷斗爭的結(jié)果。仁宗在位僅一年,臨死前遺詔:“朕既臨御日淺,恩澤未浹于民,不忍重勞,山陵制度務從儉約。”就是這樣,卻還殉葬了5名妃嬪。


宣宗朱瞻基的景陵則有10名妃嬪殉葬?!睹魇?middot;后妃傳》載:“正統(tǒng)元年八月,追贈皇庶母惠妃何氏為貴妃,謚端靜;趙氏為賢妃,謚純靜;吳氏為惠妃,謚貞順;焦氏為淑妃,謚莊靜;曹氏為敬妃,謚莊順;徐氏為順妃,謚貞惠;袁氏為麗妃,謚恭定;諸氏為淑妃,謚貞靜;李氏為充妃,謚恭順;何氏為成妃,謚肅僖。……蓋宣宗殉葬宮妃也。”這十名妃嬪比起許多同樣殉葬卻連姓氏都沒留下來的那些妃嬪,多少也算是幸運了。


殉葬的妃嬪、宮女都是在宮中被縊死,然后再裝斂入棺從葬。殉死時,其狀甚慘,朝鮮《李朝世宗實錄》中記載了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成祖死后逼殉宮女的悲慘情景:“帝崩,宮人殉葬者三十余人。當死之日,皆餉之于庭,餉輟,俱引升堂,哭聲震殿閣。堂上置木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圍于其上,以頭納其中,遂去其床,皆雉頸而死。”宮女們被吊死之前,嗣皇帝朱高熾還假惺惺地接見她們,以示褒揚?!独畛雷趯嶄洝分羞€特別記載了有個朝鮮選獻的韓氏宮人,臨終時對守候在身邊的乳母金黑連呼“娘,吾去!娘,吾去!”話聲未落,便被太監(jiān)踢開木床,一命嗚呼。十年后金黑等朝鮮婢女回到朝鮮,朝鮮史官記下她們的親眼所見,即是《實錄》中的這段記載。


殉葬的妃嬪,往往都是宮廷中無依無靠的弱勢群體,為明宣宗生殉的10位宮妃中,有一名叫郭愛的宮人,進宮不到一月,連宣宗的面都沒見過,就被迫作了殉葬人?!睹魇?middot;后妃傳》中載:“郭嬪,名愛,字善理,鳳陽人。賢而有文,入宮二旬而卒。自知死期,書楚聲以自哀。詞曰:‘修短有數(shù)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先吾親而歸兮,慚予之失孝也。心而不能已兮,是則可悼也。”’才華橫溢的郭愛臨死前給世人留下了一首楚辭,字字血淚,嗟嘆命運的捉弄,更聲討了吃人的人殉制度,揭下了封建帝王偽善的面具。


當時人殉不僅出現(xiàn)在皇帝的葬禮中,諸王的葬禮中人殉也屢見不鮮,在正史的記載中就可窺一斑?!睹魇?middot;諸王傳》載: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秦愍王朱薨,“王妃殉”。


永樂十二年郢靖王棟薨,“王妃郭氏,……遂自經(jīng)”。


宣德元年(1426年),唐靖王朱瓊烴薨,“妃高氏未冊,自經(jīng)以殉,詔封靖王妃”。


宣德五年(1430年),蜀靖王朱友薨,“妃李、侍姬黃皆自經(jīng)以殉”。


正統(tǒng)三年(1438年),衛(wèi)恭王朱瞻埏薨,“妃楊氏殉,賜謚貞烈”。


正統(tǒng)四年(1439年),越靖王朱瞻墉薨,“妃吳氏殉,謚貞惠”。


正統(tǒng)四年(1439年),周憲王朱有薨。因朱有生前曾上奏折表示“身后務從儉約,以省民力”,故明英宗下旨命“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誰料圣旨未到,“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殉死,詔謚妃貞烈,六夫人貞順”。


另外,考古發(fā)掘也可以彌補正史記載的不足。2006年年初,湖北鐘祥郢靖王墓考古發(fā)掘隊在清理該墓東、西兩耳室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6個腐朽的棺材,證明除了王妃,當時還有六名女子為郢靖王殉葬。


由此,我們也可以想象,正史中記載下來的應該只是少數(shù),大概只涉及王妃及部分有名分的女子,而沒有記載的卻是大多數(shù),當時諸王葬禮都應有許多女子殉葬,而這些女子卻根本連被記載下來的資格都沒有,成為無名冤魂在地下陪伴著帝王。我們從上面明英宗“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的圣旨中也可以看出,諸王死后,隨伺的女子本當都該殉死的,這在當時已經(jīng)成為一個慣例了。關(guān)于這一點,正史中還有一條佐證:


景泰八年(1457年),英宗復辟,廢景泰帝為王,不久景泰帝暴亡。據(jù)《明史紀事本末》載:“王薨,祭葬禮悉如親王,謚曰戾。妃嬪唐氏等賜帛自盡以殉葬。”景泰帝以王禮入葬,嬪妃都被英宗逼死殉葬,《明史》說“景帝以王薨,猶用其制,蓋當時王府皆然”??梢娭T王死后人殉幾乎已成定制。


比起帝王,當時大臣死后人殉雖未形成慣例,但也比較風行。洪武十六年(1383年),安陸侯吳復卒,“妾楊氏,年十七。復死,視殮畢,沐浴更衣,自經(jīng)死。封貞烈淑人”。永樂十九年(1421年),惠安伯金玉卒,“妾田氏自經(jīng)以殉,贈淑人”。永樂二十一年(1423年),成安侯郭亮卒,“妾韓氏自經(jīng)以殉,贈淑人”。景泰二年(1451年),昌平侯楊洪卒,“妾葛氏自經(jīng)以殉,詔贈淑人”?!睹魇贰分械挠涊d令人觸目驚心,相信同帝王用人殉的情況一樣,能被正史所記下來的也只是少數(shù)。


明代帝王的人殉制度在明英宗朱祁鎮(zhèn)臨死前被廢止。天順八年(1464年)正月,英宗崩,“遺詔罷宮妃殉葬”。英宗止殉一事,明代《翰林記》卷十五載:“天順甲申,正月朔日以后,上不豫,每日猶裁決萬幾如常。至初十以來,疾大漸,乃處置后事,命太監(jiān)牛玉執(zhí)筆,口使書:其一東宮即位,過百日成昏;其二定后妃名分;其三命勿以嬪御殉;其四殯斂器服。語意詳盡,皆合天理、當人心。書畢,且命牛曰:‘將去閣下看,令為我潤色之。’既至,臣時等驚愕曰:‘何至是?’牛曰:‘上意亦謂事不可測,且說下,不用何妨。’臣等欽誦畢,皆嘆曰:‘所言關(guān)大體,非英明不能及此,而止殉事尤高出古今,真盛德事也,不須潤色。’言畢時,不覺淚下。牛備以前言復命,且曰:‘彭時尤悲愴。’上聞之亦隕涕,已而曰:‘且收著,待我去后遵行。’”明代劉定之《否泰錄》則載:“高廟、文廟、仁廟、宣廟皆用人殉葬,至英宗臨崩,召憲廟謂之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后世子孫勿復為之。’”


不管實際情況怎么樣,憲宗即位后,遵從了英宗的遺詔,沒有用妃嬪和宮女給英宗殉葬,之后直至明亡,基本未再發(fā)生逼死宮人殉葬的事情。成化四年(1468年),遼靖王朱豪上奏嫡長子恩亡,“欲以其婦馮氏、妾曹氏殉。上貽書切責之,令移其婦妾于宮中,供養(yǎng)如法,毋使失所”。諸王入葬也基本禁絕了人殉。


因此,英宗廢止殉葬之舉得到了群臣的稱頌,后世史官亦贊曰:“罷宮妃殉葬,則盛德之事,可法后世者矣”。清代亦有人對此不以為然,說:“夫以宮人殉葬,自是亂政,罷之宜耳,何足詡為盛德哉?考賢等當日捧手詔頌揚,猶屬臣下之體,而史臣據(jù)以為夸美,殊未考英宗之始末也。”誠如清人所說,宮人殉葬本不當有,但若英宗不廢止,不知道要到幾時方休,不知道又有多少無辜生命慘遭殺戮。僅從此點而言,英宗功不可沒。


那么,英宗為什么要廢止人殉呢?史書不載,無從查考。但從史書的記載中,我們隱約可以看出,英宗廢止人殉的想法似乎并非一時之念。正統(tǒng)四年,英宗才只有13歲,周憲王朱有薨,英宗即下旨“自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年少的英宗即出手制止過殉葬。令人不解的是,他又曾親自逼死過景泰帝諸妃。英宗當時剛被景泰帝幽禁了七年,充滿了對景泰帝的仇恨,恨及其家人,做出反常的事情,也是可以想見的。筆者還設想,明英宗止殉可能與他的身世有關(guān)。據(jù)《明史·后妃傳》載:宣宗孫皇后為貴妃時,“無子,陰取宮人子為己子,即英宗也,由是眷寵益重。……而英宗生母,人卒無知之者”。英宗連自己的生母是誰都不知道,但他的母親肯定就是可憐的宮女中的一員,或在孩子被奪走的時候就被殺害,或有可能在宣宗死后被迫殉葬。思及母親,英宗對宮人的凄慘命運較之其他皇帝總會多一份憐憫。可能正是他生身母親的悲慘遭遇,促使他最終決定廢止令人發(fā)指的殉葬制度的。據(jù)《明史紀事本末》載,景泰帝死后,英宗本打算讓景泰帝廢后汪氏也一同殉葬,后大臣李賢勸道:“汪妃雖立為后,即遭廢棄,與兩女度日,若令隨去,情所不堪,況幼女無依,尤可矜憫。”英宗聽了,“惻然曰:‘卿言是。朕以為弟婦少不宜存內(nèi),初不計其母子之命。”一提母子之情,英宗便“惻然”,打消了讓汪氏殉葬的念頭,亦可佐證母子之情對英宗有很大的影響力。


清朝初年,人殉之制曾有一段死灰復燃,因滿洲舊有殉葬之俗,貴族常以妾、奴仆殉葬。清太祖努爾哈赤、太宗皇太極、世祖福臨死時,都有人從殉,從殉者有嬪妃和侍從武官。其中,最著名的當屬努爾哈赤死后,大妃阿巴亥被逼殉葬??滴趸实奂次缓蟀l(fā)布了禁止殉葬之令,從那以后,人殉作為一種制度,才算在中國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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