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光的節(jié)儉觀

時間:2016-06-23 16:33來源:大西北網(wǎng) 作者: 點(diǎn)擊: 載入中...

    對于宋朝士大夫來說,苦讀詩書的目的不僅僅是“書中自有顏如玉”,更重要的是“書中自有黃金屋”.當(dāng)時的讀書人,一旦金榜題名,謀得一官半職,獲得豐厚的待遇后,便紛紛買房產(chǎn),置豪宅。趙普宅、寇準(zhǔn)宅、陳升之宅、蔡京宅、秦檜宅、王繼先宅,均是雕欄玉砌、金碧輝煌、奢華如神仙洞府,成為了宋朝各個時間段的標(biāo)志性建筑。


    在地窖中編著《資治通鑒》


    宋神宗時期的宣徽使王拱辰,花巨資在西京洛陽(今河南洛陽市)建了一座別墅,單中堂就建了三層,其亭臺樓閣之多,奇花異草之盛,一時成為洛陽之冠。學(xué)者邵雍到王府做客,驚嘆之余,賦詩《府尹王宣徽席上作》道:“留都三判主人翁,大第名園冠洛中。又喜一年春入手,萬花香照酒巵紅。”


    當(dāng)時,與王拱辰同朝為官的司馬光,也在洛陽居住。不過,王拱辰的宅子位于富人區(qū),氣宇軒昂,而司馬光的宅子位于陋巷,低矮破敗,僅能遮風(fēng)避雨。司馬光正在編著《資治通鑒》,夏天酷暑難當(dāng),便在房子下面挖了一個地下室,穴居期間,埋頭著作,寒磣而又另類,被人譏為“穴處者”.


    宋朝到宋神宗時期,已經(jīng)經(jīng)過了百余年的發(fā)展,承平日久,侈風(fēng)漸起。司馬光曾回憶說,數(shù)十年前,時任群牧判官的父親司馬池,每次招待同僚或朋友,酒是市場上隨便買的,下酒菜僅限于肉醬、干肉、菜羹幾樣,水果僅止于梨、棗、柿之類,酒薄意盡,食少情深,主人沒有壓力和負(fù)擔(dān),客人也絕無鄙薄。而如今,則豪華相尚,儉陋相訾,酒若不是宮廷玉液,下酒菜若不是山珍海味,水果若不是琳瑯滿目,竟然羞于請客。士大夫萬一要請客,往往提前數(shù)月準(zhǔn)備,廣尋佳釀,遍搜珍禽,準(zhǔn)備足夠充分之后,才敢發(fā)請柬。倘不如此,會被人家恥笑為小氣,朋友也會漸行漸遠(yuǎn),越來越少,最后門前冷落鞍馬稀。


    相對于日益奢侈的世風(fēng),“穴處者”司馬光卻一直固守底線,顯得簡樸、節(jié)約乃至吝嗇。他性情淡泊,不喜奢華,并深深懂得“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

 

    把皇帝賞賜作為辦公開支


    小時候逢年過節(jié),長輩給他穿上華麗的衣服,他常常害羞到臉紅,堅持脫下不穿。中進(jìn)士的時候,宋仁宗安排了“聞喜宴”(皇帝賜予新科進(jìn)士的宴會),款待十年寒窗的讀書人,并賜戴宮花,但司馬光認(rèn)為太過奢侈,獨(dú)不戴花,直到同科進(jìn)士勸說:“這是皇帝的賞賜,君命不可違。”才只好戴上一枝。


    步入仕途后,司馬光歷任翰林學(xué)士、御史中丞、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官至宰相。大權(quán)在握的司馬光,不但對國家財產(chǎn)從無貪念,甚至還把皇帝給他的賞賜--名正言順的“私有財產(chǎn)”,作為單位的辦公開支,這在歷代士大夫間恐怕是絕無僅有的。


    據(jù)《宋史·司馬光傳》記載,宋仁宗每年用于贈送、賞賜的東西,折合百余萬錢之巨。作為諫官的司馬光三次上書規(guī)諫。他說:“國有大憂,中外窘迫,在這財力困乏之際,不宜過度賞賜,實(shí)在必要的,應(yīng)準(zhǔn)許大臣用賞賜所得,捐獻(xiàn)于營建山陵之用。”宋仁宗沒有同意他的建議,繼續(xù)大把花錢施恩。于是,司馬光便把皇帝賞賜給自己的金銀珠寶,拿出來作為諫院的辦公費(fèi)用,或接濟(jì)親友,堅決不給自己留下一絲一毫。


    皇帝賞賜多,工資津貼高,灰色收入足,宋朝士大夫生活十分寬裕。俗話說,“飽暖生淫欲”,納妾蓄妓,一時成為風(fēng)尚。宋代魏泰《東軒筆錄》記載,與司馬光同時代的成都知府宋祁,就是寫“紅杏枝頭春意鬧”的那位,一次與同僚聚飲于錦江之上,半夜天涼,命人回去取衣服,一旁的妻妾們爭相去取,不多時,一人手里拿著一件,送來的衣服,竟達(dá)幾十件之多,真是妻妾成群。


    賣掉薄田為妻子料理后事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是人之常情。司馬光也并非無情之人,看他的《西江月》:“寶髻松松挽就,鉛華淡淡妝成,青煙翠霧罩輕盈,飛絮游絲無定。相見爭如不見,有情何似無情。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靜。”難道不是一位多情公子?然而,作為潔身自好的士大夫,司馬光卻有自己的分寸,對于那些光怪陸離的所謂“享樂”,他保持著異乎尋常的謹(jǐn)慎,遠(yuǎn)遠(yuǎn)地觀望一下,寫寫詩詞抒懷一下,也就夠了,不一定硬要攥在手里、攬入懷里、吞下肚里。因此,司馬光詩詞里多情,生活中卻自律到苛刻。他生性恬淡,不好聲色,恪守:“貧賤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不納妾、不蓄妓,一生只娶一個妻子。他與張氏結(jié)發(fā)三十余年,始終相敬如賓。因?yàn)闆]有生育,張氏甚急,背地給他買了一妾,他敬謝不敏。為續(xù)后,他收養(yǎng)了族人之子司馬康,作為養(yǎng)子。


    《左傳》曰:“侈,惡之大也。”司馬光牢記古訓(xùn),堅守底線,他做官四十余年,待遇豐厚,賞賜頗多,卻始終惡衣菲食,不留余財。有朋友寫信給他借五十萬錢,說那不過是他賣掉一個婢女的小錢。司馬光看了非常不快,回信說:“某家居,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純有帛。何敢以五十萬市一婢乎?”(宋代周輝《清波別志》)是啊,相對其他士大夫,五十萬或許是小錢,但相對于司馬光,那是翻箱倒柜挖地三尺也無法籌集的巨款啊。后來,張氏去世,司馬光因手頭拮據(jù),只好把自己在洛陽僅有的幾畝薄田賣掉,才讓妻子入土為安。


    司馬光雖然淡泊簡樸,但淡泊中見真淳,簡樸中露風(fēng)骨。而且,洛陽十年窮日子,司馬光主編了《資治通鑒》這部近四百萬字的歷史巨著,成為了一代杰出的思想家和史學(xué)家,奢靡瀟灑如宋祁、蘇舜欽者,便無法望其項背,不能同日而語了。

(責(zé)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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