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天來,娛樂圈的名人相繼離婚鬧得沸沸揚揚。由于李亞鵬與王菲以及歌手汪峰等被曝都是在2013年9月13日分道揚鑣,因而這一天被網(wǎng)友戲稱為“就要散”日。在古代,名人離婚同樣備受關(guān)注,只不過“離婚”一詞直到晉代才開始出現(xiàn)。在中國古代,夫妻離異被稱為“仳離”、“離絕”、“絕婚”、“出妻”、“休妻”等。古代離婚有“七出三不去”之說,所謂“七出三不去”是指老婆如果有七種不良行為,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另有三種情況不可以離婚。 “七出”又叫“七去”,即“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孔子“離婚”一事迄今仍為謎團
唐代孔穎達曝“孔氏三世出妻”
中國古代的離婚者中,名氣最大的當(dāng)屬孔子,但其離婚的是非、真假,一直到現(xiàn)代仍存在爭論。
據(jù)《孔子家語·本姓解》所記,孔子19歲時,娶了宋國的丌官氏為妻,一年后生了兒子。孔子是當(dāng)時魯國的文化名人,國王魯昭公聽說后,送來了鯉魚,以示祝賀??鬃佑X得這是家門莫大榮幸,遂給兒子起名“鯉”,因是頭胎小子,取字“伯魚”.
“孔子離婚”一事,直到唐代才被曝光,首次將其曝光的是唐代著名學(xué)者孔穎達。《禮記·檀弓上》中有“伯魚之母死,妻而猶說”一語,孔穎達在給這句話作注時,稱“時伯魚母出”,意思是其時孔鯉的母親已被孔子休了。
孔子的父親叔梁紇也曾“出妻”,原因是原配施氏連生9個女兒,卻未能生出一個兒子。后來,已是老頭的叔梁紇將孔子的母親、當(dāng)時年僅17歲的顏徵娶回家,這才有了孔子。
孔子老爸“出妻”一事,最早見于《孔子家語》 “后孔安國序”中。此序出于晉代文人之手,但序中卻只字未提“孔子離婚”一事,除了叔梁紇外,還提到了孔子之子孔鯉、之其孫孔汲(子思)也都有與老婆離婚的經(jīng)歷,故有“孔氏三世出妻”一說。
然而,古代好多歷史學(xué)家不相信這一說法,認為此事太“八卦”,乃誤信誤解的結(jié)果,甚至不少現(xiàn)代學(xué)者都在質(zhì)疑,因為司馬遷的《史記·孔子世家》里并沒記載孔子離婚的事情,已逾千年的唐代才曝光,可信度不高。
孟子鬧離婚被孟母制止
《荀子·解蔽篇》記載“孟子惡敗而出妻”
儒家文化講究“禮”、“仁”,孔子離婚一說,讓不少“孔粉”挺受傷的。而且,“孔孟之道”的另一人、亞圣孟子也曾鬧過離婚。
最早曝光孟子鬧離婚的,是戰(zhàn)國時期的思想家荀子。他在《荀子·解蔽篇》中稱:“孟子惡敗而出妻”,意思是孟子討厭其妻子的不良品行,擔(dān)心敗壞自己名聲而提出離婚。孟妻做了什么樣不好的事情,讓孟子要“出妻”?原來僅因坐姿不雅。
據(jù)漢文帝時博士韓嬰撰《韓詩外傳》所記,有一次孟子回家進門時,看到妻子“踞”在那里,把雙腿叉開坐著,孟子認為這種坐姿有悖于禮制,不合婦道,遂對母親說:“婦無禮,請去之。”
古代離婚有自己的一套原則,最基本的是“七出三不去”,據(jù)說這是孔子最早提出來的,屬于孔孟之道婚姻觀之核心內(nèi)容,為后代遵從。所謂“七出三不去”,是指老婆如果有七種不良行為,丈夫可以提出離婚,另有三種情況不可以離婚--詳釋見于《大戴禮記》,“七出”又叫“七去”,即“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顯然,孟妻的“踞”不屬于其中任何一條。
孟母是一位十分明了事理的女人,僅因兒媳婦坐姿不雅,兒子就提出離婚,孟母覺得十分荒唐,遂引用古禮“將上堂,聲必揚;將入戶,視必下”來提醒兒子:你去你老婆的房間,不提前招呼一下,進去時也沒一點聲響,是“汝之無禮也,非婦無禮也”.孟子聽罷,很是自責(zé),此后再也不敢提與妻子離婚的事了。
東漢黃允為攀“高枝”離婚反而身敗名裂
《后漢書》記載黃允之妻“數(shù)允隱匿穢惡十五事”
與現(xiàn)代名人動輒以“緣盡”、“感情不和”提出離婚不同,古代名人離婚時較慎重,都會拿出能讓社會和公眾接受的理由,最常用的是生不出兒子,即“七出”中的所謂“無子”,這個理由在“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時代,容易獲得社會理解。東漢初年著名學(xué)者桓榮,到40歲時妻子還沒給他生出兒子,最后便以此理由離婚“更娶”.
但也有風(fēng)流之人,明明移情別戀,也借“無子”鬧離婚。東漢末年,跟著曹操打天下的平虜將軍、華鄉(xiāng)侯劉勛,喜歡上山陽司馬氏對后,便對妻子王宋看不順眼,借無子將她休了。當(dāng)時的曹植曾為此寫下《棄婦詩》,譏諷劉勛找借口離婚。
在古代,名人離婚其實比現(xiàn)代更容易引起注意,搞不好就會影響名人形象。東漢有位叫黃允的名人,就因離婚而身敗名裂。《后漢書·黃允傳》記載,黃允是有名的才子,當(dāng)時的大學(xué)者郭林宗十分看好他,夸他有“絕人之才,足成偉器”.當(dāng)時的司徒袁隗正為侄女找對象,見到黃允后感慨:“得婿如是足矣”.這句話的意思是,能找到你黃允這樣的男人做侄女婿,就心滿意足了,言下之意,可惜你黃允已結(jié)婚了。
黃允聽罷,覺得升官的機會來了,回家后即要休掉老婆夏侯氏。面對如此薄情丈夫,夏侯氏沒有留戀,在離開黃家之前,她向婆婆提出一個要求:將所有親朋好友請來家里道個別。那天,一下子來了三百多位賓客,夏侯氏坐在中間,卷起衣袖,把黃允干過的見不得人的十五件丑事全部說了出來,大揭丈夫的老底。此即《后漢書·郭符許列傳》中的“允聞而黜遣其妻夏侯氏。妻請大會宗親為別,因于眾中攘袂數(shù)允隱匿穢惡十五事”.聲討完薄情丈夫,夏侯遂便乘車而去。
這下黃允慘了,不僅未能攀上“高枝”,反而弄臭了名聲,為時人不齒。
陸游迫于母命與唐琬離婚釀成悲劇
一個嘆“東風(fēng)惡歡情薄” 一個和“世情薄人情惡”
離婚古稱“仳離”,還有“離絕”、“絕婚”、“出妻”、“休妻”等多種叫法,“離婚”一詞直到晉代才出現(xiàn)。晉代離婚的名人不少,其中在現(xiàn)代讀者中影響最大的一位是書法家王獻之。
王獻之是“書圣”王羲之之子,離婚實屬無奈。王獻之原配是表姐郗道茂,他倆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到了婚嫁年齡,王獻之央求父親向郗家提親,王獻之遂娶得美人歸。但他們的婚姻沒有走到頭,被政治原因破壞了。雖然仍愛著表姐,但王獻之還是離婚了,與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的女兒新安公主司馬道福結(jié)婚。直到晚年,王獻之都為離婚而后悔,覺得有愧。一次重病,道士來家給他做法事,道士問他有何過失,王獻之說:“不覺余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離婚令王獻之痛苦,比王獻之更痛苦的,大概算是南宋名人、詩人陸游了。
陸游的原配是表妹唐琬,20歲那年與唐琬完婚。婚后小兩口甜蜜恩愛,這引起了陸母的不滿,迫于母親的壓力,孝子陸游將唐琬休了,遵母命另娶王氏為妻。
唐琬是有名的才女,后由家人做主,嫁給了皇族后裔趙士程。幾年后,陸、唐二人在山陰(今浙江紹興)沈園相遇,非常傷感,難過的陸游在墻上寫下了著名的《釵頭鳳》--
“紅酥手,黃藤酒;滿城春色宮墻柳。東風(fēng)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
唐琬后來應(yīng)和了一首詞:“世情薄,人情惡;雨送黃昏花易落。曉風(fēng)干,淚痕殘;欲箋心事,獨語斜闌。難,難,難!”唐琬從此不再開心,不久郁郁而終,釀成離婚悲劇。
李清照與張汝舟離婚“對簿公堂”
女詞人在《投翰林學(xué)士綦崇禮啟》中疾呼“惟求脫去”
離婚,在古代基本上是丈夫的權(quán)利,但妻子也不是不可以提出離婚。如果女性主動提出離婚,叫“請去”或“求去”,這意思很簡單,我與你過不下去了,請求你放過我,讓我走吧。
除“七出”之外,古代還有“義絕”、“和離”和“違法斷離”三種離婚通道。“和離”便可能是女方主動提出的,即 “請去”,有點像現(xiàn)代的協(xié)議離婚。
朱買臣是劉徹(漢武帝)當(dāng)皇帝時的官場名人,曾任會稽太守,位列九卿,其離婚便是妻子先提出來的。《漢書·朱買臣傳》記載,朱買臣在發(fā)跡前,家里太窮了,妻子跟他過不下去,遂“求去”.
朱買臣當(dāng)時勸妻子不要離,說你跟著我過了那么多苦日子,再等幾年吧,等我富貴了報答你。朱買臣還給出了時間表:五十歲時會轉(zhuǎn)運,得富貴。其妻不信,去意已決,朱買臣只好放手。后朱買臣真的在五十歲時發(fā)跡了,朱前妻羞愧不已,上吊自殺。
主動提出離婚的女人中,宋代著名詞人、婉約派代表李清照與后夫張汝舟的離婚,在當(dāng)年最轟動。李清照本有一個令人羨慕的家庭,丈夫是宋徽宗崇寧年間宰相趙挺之子、金石家趙明誠,倆人在一起生活了近三十年。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趙明誠病死于建康(今南京)后,孤獨無助、身心憔悴的李清照,改嫁給了張汝舟。
誰想張汝舟貪財,圖的是趙明誠留給李清照的金石古器。在發(fā)現(xiàn)李清照并沒多少財產(chǎn)后,張汝舟對李清照拳打腳踢,施以家暴。作為一名知識女性,李清照決心和張汝舟離婚,其在《投翰林學(xué)士綦崇禮啟》(載《云麓漫鈔》)里稱,“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李清照與張汝舟“對簿公堂”,不惜自己也坐牢,告發(fā)張汝舟有欺君之罪,終于離婚。
但對于李清照離婚的真相,古今都有學(xué)者認為是“假新聞”,其主要觀點是《投翰林學(xué)士綦崇禮啟》或系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