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262年,嵇康被押上刑場,一曲空前絕后的《廣陵散》后,曲終,人散。
嵇康臨刑前,在獄中寫了一篇《家誡》,給他十歲的兒子嵇紹。洋洋千言,其語諄諄,主旨卻是教育兒子以后不要像自己一樣,不要做一個英雄,不要做一個名士,要聽領導的話,要和領導保持一致。言語之中,不見桀驁不馴,不見放蕩不羈,只有明哲保身的謹小慎微和看似瑣屑的苦口婆心。
這實在顛覆了我們對嵇康一直以來的印象,但這是一個作為父親的嵇康。當一個人做了父親之后,他不再是一個視生死如草芥的漢子,也不再是一個可以灑脫地說出“生亦何歡,死亦何苦”的英雄。他變得庸常而世故,甚至卑微,因為他知道人世艱辛,世道險惡。他可以不在乎世人的詆毀,不在乎自己的生死,卻不能不在乎一雙兒女的未來,這就是父親。
嵇康臨死之前,沒有把自己的一雙兒女托付給哥哥嵇喜,也沒有托付給他一向敬重的阮籍,而是托付給了那個他曾經(jīng)與之絕交的山濤,并且對兒子說:“巨源在,汝不孤矣。”
不是他信不過自己的哥哥,也不是他信不過阮籍的品行,而是作為過來人的他,明白這世間的險惡。自己被害,家族也不一定能夠幸免。阮籍同樣不被世俗所容,同樣前途未卜。山濤雖然與自己道不同,志趣也迥異,但他相信山濤對朋友的忠貞,更明白只有在山濤的庇佑下,兒子才能在險惡的人間平安地活下去。
事實證明,嵇康的選擇是正確的。十八年后,嵇紹在山濤的大力舉薦下,被晉武帝“發(fā)詔征之”,走上了和父親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這也許是嵇康愿意看到的最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