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古人誤讀又訛傳至今的經(jīng)典名言

時間:2014-12-22 08:01來源:大西北網(wǎng)-科技鑫報 作者:倪方六 點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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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很多俗語曾被我們誤傳了千年,比如“狗屁不通”本為“狗皮不通”;“無奸不商”本為“無尖不商”;“無毒不丈夫”本為“無度不丈夫”;“不到黃河心不死”本為“不到烏江心不死”……其實,古代還有不少經(jīng)典名言也一直在被人們誤讀和誤解。比如“治大國若烹小鮮”,其本意是說治理一個大國不宜“翻來覆去”,不要動輒擾民亂折騰;“大器晚成”在《老子》的原文中是“大器免成”或“大器曼成”,與下一句“大音希聲”連在一起的意思是,大器之人看上去似無所成就,大的音響聽起來反而沒有聲;而“赤子之心”的本意為“尺子之心”, 是指能保持天真淳樸童心的人。“赤子”一詞源自孩子身高,中國古代“尺”與“赤”通用……


 

“治大國若烹小鮮”的本意為“烹小鮮不可擾治大國不可煩”


 

《毛詩故訓(xùn)傳》:“烹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散知烹魚則知治民”

 


    “治大國若烹小鮮”是《老子》第六十章里的話。從古至今,不少政治家都喜歡引用這句話來提醒執(zhí)政者。對于這句話的意思,古今流行的理解是:治理大國就好像烹煎小魚,油鹽醬醋等調(diào)料放得要恰到好處,不能多不能少。這樣的理解對不對?其實,古代學(xué)術(shù)界已存在很大爭議。


    就“治大國若烹小鮮”這句話本身來說,就有“治大國若厚小腥”、“治大國若亨小鱗”等不同的說法,“小腥”與“小鱗”其實都是“小鮮”即小魚的不同說法。即使現(xiàn)代普遍認(rèn)可的“治大國若烹小鮮”這一傳統(tǒng)說法,古代在文字上也有差異。


    有古代學(xué)者認(rèn)為,此句名言在流傳過程中,丟了一個“者”字。比老子晚生291年的韓非子,在引用時便有“者”字,《韓非子·解老》中稱,“治大國者若烹小鮮”.清末學(xué)者王先慎便持這種觀點,他認(rèn)為“治要有‘者’字”,如《三國志·蜀志》(卷四十四)陳壽評:“老子有云:治大國者若烹小鮮。”《后漢書·循吏傳》也有注:“理大國者若亨小鮮也。”


    但不論如上哪種說法正確,這句話所要表達(dá)的意思都是一樣的,就是治理國家如同烹煎小魚的手法是一樣的。那么,為什么老子談到治理國家時要用“烹小鮮”來比喻?如果弄清了老子那個時代的人是怎么“烹小鮮”的,也就弄懂了老子所要表達(dá)的本意。


    筆者查了多種史料筆記,發(fā)現(xiàn)對于“治大國若烹小鮮”這句話研究最為活躍、爭論最為激烈的是在清代,尤其是清末。當(dāng)時包括羅振玉、馬其昶等一批知名學(xué)者都曾就這句話進(jìn)行了辨析,這或與晚清治國不力、不得法的時代背景有關(guān),也反映出學(xué)術(shù)界對國家前途的焦慮。


    那么,老子所謂“烹小鮮”的治國之道,到底是何種手段?馬其昶引漢初《毛詩故訓(xùn)傳》(《毛傳》)里的話,力證老子本意為:“烹魚煩則碎,治民煩則散,知烹魚則知治民。”這句話里就交代出了老子那個時代人們烹煎小魚的方法:原來古人下鍋烹煎小魚不能老翻動,即所謂“煩”,否則小魚就全弄碎了。


    清朝人大概對“治大國若烹小鮮”的誤解最普遍,以至于影響到了現(xiàn)代人的理解,跟著錯。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舉人、后任乾隆朝史籍編修的著名學(xué)者杭世駿,曾著《訂訛類編》,書中便收錄時人對“治大國若烹小鮮”的誤解,稱“近來詩筆多誤會,不可不正”.古人煎小魚僅洗一下,不去屎腸,也不去鱗,擔(dān)心把小魚弄斷了。所以杭世駿就此進(jìn)一步引申:“烹小鮮不可擾,治大國不可煩。煩則人勞,擾則魚潰。”


    如果結(jié)合老子的“無為而治”思想,“治大國若烹小鮮”一語中,老子所要表達(dá)的治國之道就很明確了,就是治理一個大國不宜“翻來覆去”,不要動輒擾民,更不要亂折騰。


 

“大器晚成”的本意為“大器之人看上去似無所成就”


 

馬王堆漢墓和荊門戰(zhàn)國楚墓出土的《老子》中分別是“大器免成”和“大器曼成”

 


    “治大國若烹小鮮”在古代官場比較流行,而“大器晚成”則是古今教育界人士的嘴邊話。對于“大器晚成”,較為專業(yè)的《辭?!方o出的解釋是,有大才的人成名往往較晚。大器晚成遂成了一句勵志語,但實際上這句話是錯的,而且不是現(xiàn)在才錯的。


    “大器晚成”這句話同樣出自老子之口,見于《老子》第四十一章:“大方無隅,大器晚成,大音希聲,大象無形。”


    “大器晚成”之所以連權(quán)威的《辭?!范颊`解,原因與“晚”字有直接關(guān)系。清人呂種玉《言鯖》中指出:“大器晚成,非也。道德原來乃大器無成,其義甚精。晚成之說,后人相沿襲耳。”呂種玉的意思是,“大器晚成”原來是“大器無成”,后人弄錯了,以訛傳訛,杭世駿也同意此觀點。


    雖然清代學(xué)者對“大器晚成”的考證很嚴(yán)謹(jǐn),也頗有道理,但并未得到學(xué)術(shù)界的普遍認(rèn)同,因為過去《老子》的通行版本都寫作“大事晚成”,此事到1972年才發(fā)生了大逆轉(zhuǎn)。


    在當(dāng)年發(fā)掘的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中出土了一批重要的帛書,其中就有分別用古隸和今隸抄寫的兩種版本《老子》,學(xué)術(shù)界將古隸本稱為“《老子》甲本”,今隸本稱為“《老子》乙本”.甲本上,“大器晚成”這一章文字全部漫漶莫辨,而乙本中則很完整,一字不缺。專家發(fā)現(xiàn),書中的“大器晚成”寫作“大器免成”,這與清代學(xué)者考證出的“大器無成”,在意思上不謀而合,雖然“免”與“無”非一個字。


    但現(xiàn)代國內(nèi)學(xué)術(shù)界支持“大器晚成”一說者立即起來反對,認(rèn)為“免”即通“晚”.后覺得不太對勁,又有學(xué)者認(rèn)為“免”通“勉”,但古今又皆無此通假用法。


    各執(zhí)一詞之際,1993年在湖北荊門戰(zhàn)國楚墓中再次出土了一種比漢馬王堆墓更早版本的《老子》。雖然這僅是一種簡本,但比馬王堆漢墓出土的《老子》更接近原貌。簡本中,既非“大器晚成”,也非“大器免成”,而是寫作“大器曼成”.


    這一發(fā)現(xiàn),直接否定了“晚成”派學(xué)者所謂“免”通“晚”之觀點。因為“晚”與“曼”字形、結(jié)構(gòu)均毫無關(guān)系,時人不可能將二字誤寫或假借。


    目前,“大器無成”一說得到學(xué)術(shù)界越來越多學(xué)者的肯定。中國語言學(xué)會理事董蓮池教授的觀點最有代表性:先秦“曼”確有“無”意,“大器曼成”即“大器無成”在語言學(xué)上有根據(jù)。他認(rèn)為,“大器晚成”與下一句“大音希聲”連在一起,應(yīng)該這樣翻譯:大器之人看上去似無所成就,大的音響聽起來反而沒有聲。


    那么“大器無成”,到底是怎么成了“大器晚成”的?這與最早釋讀《老子》的名叫“河上公”的秦漢時人有關(guān),河上公的《章句》在解讀這句話時稱:“大器之人,若九鼎瑚璉,不可卒成也。”


    這里的“卒”,即“猝”,時間短暫之意。整句話的意思是,有大才干的人物,就像宗廟重器九鼎瑚璉一樣,不能在短時間內(nèi)造就而成。


    據(jù)此,魏晉人王弼在為《老子》作注時,將河上公的觀點進(jìn)一步深化:“大器成天下,不持全別,故必晚成也。”


    王弼注《老子》影響很大,“大器晚成”進(jìn)一步流傳開來,到今天已約定俗成為一句勵志語??梢?,古人誤解“大器晚成”,從河上公、王弼開始,一直訛傳了兩千多年。


    實際上,就算是“大器晚成”,也不能將其中的“晚”理解為時間概念。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稱,“晚,莫也。”清人段玉裁注稱: “莫者,日且冥也。”意思是白天就要結(jié)束了,可引申為太陽“沒了”,沒了就是“無”.


    說到底,對于“大器晚成”,我們應(yīng)該換一種理解了。


 

“赤子之心”的本意為“尺子之心”《文獻(xiàn)通考》:“深赤者,十寸之赤也。”

 


    與“治大國若烹小鮮”和“大器晚成”的誤解不同,古人望文生義現(xiàn)象更為普遍,如古人對“赤子之心”中“赤子”的誤解,就是這樣。對于“赤子”的解釋,面向?qū)W生的《現(xiàn)代漢語詞典》上給出了兩種答案:一,“初生的嬰兒”;二,“對故土懷有純真感情的人”,后一種意思實乃據(jù)前一種解釋引申出來的含義。


    “赤子之心”最早出于孟子之口,《孟子·離婁下》稱:“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意思是,孟子說,有德行的人是能保持那種天真、淳樸童心的人。


    為什么人們將初生的嬰兒叫“赤子”?古人有一種說法是,因為孩子剛生下渾身通紅,即所謂“初生色赤者”.就此說法,清代學(xué)者杭世駿考證認(rèn)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據(jù)《訂訛類編》中“赤子”條:“赤子”源于孩子身高。早期“尺”與“赤”通用,南宋學(xué)者馬端臨所撰的《文獻(xiàn)通考》里有這么一個說法:“深赤者,十寸之赤也。”所謂“十寸之赤”,即10寸為1尺,所以古時“尺牘”又可稱為“赤牘”.


    在早期古人眼里,幼兒不過尺把高,故稱“尺子”,也即“赤子”;赤子之心即“尺子之心”.


    與幼兒的“尺子”相對應(yīng),成人則被稱為“丈夫”.古代早期以尺數(shù)論年齡大小,所謂“七尺男兒”、“五尺之童”就是這個意思。一般兩歲半為1尺,十五歲為6尺。而10尺為1丈,依此來推算,古人眼里的“丈夫”就是25歲,這也是“大丈夫”一說的最早源頭。


    需要注意的是,民間俗稱妻子的父親為“丈人”與此無關(guān)。丈人在先秦時指的是受尊重的老年人,一直到唐代尚存此含義,如唐代文學(xué)家韓愈《芍藥歌》中,有“一尊春酒甘若飴,丈人此樂無人知”一語,其中的“丈人”便指老人。這或與古代的“王杖之禮”有關(guān),到了一定年齡,老人都會得到朝廷賜予的拐杖。至于“丈人”成了岳父,則出現(xiàn)于漢魏之間,與漢獻(xiàn)帝有關(guān)。據(jù)《北京晚報》

(責(zé)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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