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揚子晚報報道,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南京中華門城堡,其城墻門洞居然被人承包而供奉起了財神爺,借游客焚香許愿賺取香火錢。洞內(nèi),政府花巨資打造的聚寶盆雕塑,也成了游客跪拜許愿的對象。
中華門城堡管理方稱,此舉是迫于創(chuàng)收壓力,這個城墻洞對外承包一年能收4萬租金。此話似曾相識,2012年5月,中華門城堡管理方也是為了“創(chuàng)收”,讓法拉利在中華門城堡上玩“漂移”,激起公憤。中華門城堡管理方已表態(tài),租約已到期,將清理明城墻景區(qū),“請走”財神爺。此事看起來又“圓滿結(jié)束”了?未必!如果不依法處罰,明年或后年,中華門城堡會不會再因“創(chuàng)收”而受傷、受辱?
政府主管人員不僅“文物保護意識不強和監(jiān)管不力”,甚至把國家和人民委托他們負責管理的文化遺產(chǎn),當做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或菜園子,任意“耕耘”和創(chuàng)收。這些年來,包括中華門城堡在內(nèi)的南京城墻,政府在保護上做出極大投入,為何總是缺錢?中華門城堡維護,就缺這一年4萬的財神爺“恩賜”嗎?
這些認識和行為,說到底,既是管理水平問題,更是不懂法或知法犯法。在許多情況下,特別是與權(quán)力和金錢對峙時,文物保護法顯得軟弱無力。“城市即歷史”,所有偉大、和諧和美麗的城市,都必然與歷史有關(guān),有著豐厚的文化遺產(chǎn)。她們不僅是旅游資源,更是一地人民的精神家園。呵護好我們的文化遺產(chǎn),也就是留住我們文化的根基。文化遺產(chǎn)沒了就沒了。壞了,即使修復,也會留下不可彌補的創(chuàng)傷和遺憾。
如何維護好文化遺產(chǎn)?最重要的就是守法,這不僅是指一般人遵守文物保護法,愛護文物,更是要求掌握一定權(quán)力的政府官員嚴格執(zhí)行我國文物保護的各項法規(guī),違者必究,依法嚴懲任何傷害文化遺產(chǎn)的行為,漸漸形成把祖宗傳下來的文化遺產(chǎn)敬若神明的社會氛圍。只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中華門”再次受傷和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