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蕭紅真愛:31年中4段感情留謎團

時間:2014-07-16 08:30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何晶 點擊: 載入中...

蕭紅

 

蕭紅

 

  “我一生最大的痛苦和不幸,都因為我是一個女人。”蕭紅的這句悲情自況,貫穿她的生命。


  蕭紅用情濃烈,遇事坎坷,短短31年的生命給后世留下了重重謎團。蕭紅一生生活在欲愛不得的追求和痛苦當中,而當她離去,她曾愛過的這些男人也同樣終生留在了愛的陰影里。


 

 

婚約對象:汪恩甲


 

 

蕭紅先為抗婚出逃,為何后來又重新找到汪恩甲且與他同居?

 


  1928年底1929年初,家人為蕭紅包辦了一門婚事,男方即汪恩甲,當時蕭紅還在念初二。初中畢業(yè)后,蕭紅想去北平念高中,并提出要和汪家解除婚約,父親震怒。其后,她和表兄陸哲舜共同出走北平念書,雙方均受到了來自家中的催逼和警告,陸家人斷絕了其經濟來源,兩人的生活捉襟見肘。


  在重重壓力下,生活向來優(yōu)裕的陸哲舜選擇了對家庭妥協(xié),而蕭紅也不情愿地回到了哈爾濱,隨后被軟禁家中。1931年,在福昌號屯近7個月的軟禁生活后,蕭紅終于逃了出來,20歲的她從此斷絕了和家中的聯(lián)系。


  1931年11月,流浪街頭一個多月的蕭紅找到了汪恩甲,并在哈爾濱東興順旅館開始與他同居。其間,蕭紅僅靠一份《國際協(xié)報》了解身外的世界,苦悶的她開始吸煙。


  同居七個月后,汪恩甲拋下懷孕的蕭紅獨自離去,不知所終。


 

 

“他倆本來有真愛”

 


  蕭紅起初對這門婚事并沒有表示異議。根據見過汪恩甲本人的梁靜芝晚年回憶,小伙子“也算相貌堂堂”.大概蕭紅當時的交際面還比較狹窄,東特女一中嚴格限制學生和男性交往,而汪恩甲受過良好的新式教育,也擁有比較體面的職業(yè)。訂婚后,兩人往來密切,除了見面,也經常通信,蕭紅還給他織過毛衣傳達愛意。但是,隨著交往漸深,汪恩甲身上的一些紈绔習氣和不時表現(xiàn)的庸俗讓蕭紅心生不滿,并且還發(fā)現(xiàn)了汪居然有抽大煙的惡習,這讓她難以接受,對他的厭惡日漸滋長。


  ——葉君(《蕭紅印象》叢書之《故家》作者


  蕭紅和汪恩甲是舉行了訂婚儀式的,也就是有名分的未婚夫妻,蕭紅找汪恩甲順理成章。而蕭紅在福昌號屯寫的詩,其中就有對汪恩甲的惦念與期盼。在黑龍江戰(zhàn)事緊張的危難中,無論是出于舊情,還是走投無路的困境--自己家不愿回,親戚家又不接納,好友家搬走了,寄身學校無疑仍要與父親妥協(xié),因為昂貴的學費是一大難題--她去找汪恩甲都在情理之中。


  蕭紅和汪恩甲的矛盾主要是心意不能相通,她最不滿的是汪恩甲吸鴉片,以及浪蕩的習氣。實際上,蕭紅對蕭軍和駱賓基都提起過汪恩甲,并無惡言,對婆家也沒有怨毒,只是說自己娘家的不是。而且她一再向朋友訴說她對第一個孩子的懷念,臨終遺囑又讓端木找回她和汪恩甲的孩子,可見他們之間是有過真愛的。


  ——季紅真


 

 

“沒感情,是一種屈服”

 


  從兩人的關系史來看,有兩點是清楚的,一是汪恩甲是紈绔子弟,蕭紅不會對他抱有好感;二是按照傳統(tǒng)的門第觀念,兩人的家庭級別大致相當,不存在攀附的嫌疑。


  可以說,她找汪恩甲是一種屈服,對生活的屈服。當時她已經走投無路,又不能回老家,而汪恩甲原本對她也還不錯。蕭紅愿意找汪恩甲,是希望他能夠在經濟上支持自己去北京繼續(xù)念書,或者一起去北京念書,以此作為同居的交換條件。汪恩甲雖然同意,但根本不愿兌現(xiàn)他的諾言。蕭紅發(fā)現(xiàn)自己受騙,決定南下。


  ——林賢治


 

 

著名情侶:蕭軍

 


 

蕭紅與蕭軍的情侶形象膾炙人口,為何以分手告終?

 


  汪恩甲離開后,東興順旅館老板停止了對蕭紅的飲食供應,并把她趕到樓頂散發(fā)著霉味的雜物房,甚至準備在她確實無力償還債務時,把她賣去妓院。


  蕭紅只好寫信給《國際協(xié)報》求助,訴述自己身為孕婦,因債務纏身,被軟禁在東興順旅館,希望報界主持正義,幫她脫離困境。


  《國際協(xié)報》文藝副刊主編裴馨園約上舒群及另一位作者一起到旅館采訪了蕭紅,想辦法營救她。而在蕭軍幫裴馨園送書去旅館給蕭紅解悶時,他們之間擦出了愛情的火花。


  1932年8月底,蕭紅在哈爾濱市立醫(yī)院生下一名女嬰,旋即送人。出院后,蕭紅和蕭軍安家在商市街25號。


  蕭軍的情史非常復雜,在和蕭紅一起的日子里,他先后和不同的姑娘發(fā)生過情感糾葛。根據林賢治《漂泊者蕭紅》當中的說法,在哈爾濱不到兩年的同居生活中,至少有三名少女,同蕭軍發(fā)生過曖昧的情感關系。蕭紅的散文集《商市街》里提到,她們是:敏子、汪林、程女士。程女士原名陳麗娟,筆名陳涓,寧波人,蕭紅對她特別敏感,在詩中寫過專章:“一個南方的姑娘”.


  1934年6月,蕭軍和蕭紅坐火車離開哈爾濱,前往青島。11月,他們又離開了青島前往上海。沒想到的是,程女士又在上海出現(xiàn)了。這時的蕭紅,“煩悶、失望,哀愁籠罩著整個生命”.


  1936年夏天,蕭紅的身體和精神狀況越來越差,黃源建議她去日本住一段時間。“第三者”的出現(xiàn)是讓蕭紅決定遠赴日本的關鍵原因。7月17日,她登上輪船獨自前往異國。但是沒過多久,1937年1月她又提前回到了上海,而蕭軍在這期間又再度與他人墜入了愛河。蕭紅回來后,兩人關系并沒有得到緩和,蕭軍甚至還借著酒氣把她的右眼打得青紫。


  1938年,二人分手。


 

 

“蕭軍不忠在先”

 


  以前大家認為二蕭正式分手是在西安,實際上并不是,應該是在臨汾的火車站。本來蕭軍等著蕭紅跟他說分手,這樣一來他就不必背負道德譴責的壓力,他說過:“蕭紅不說分手我是不會主動離開的。”


  但到了臨汾車站時,蕭軍說他要去前線打游擊。在戰(zhàn)爭歲月,日軍馬上要攻到臨汾,蕭紅的身子還那么弱,在人們都紛紛后撤的時候,蕭軍這時提出要上戰(zhàn)場打游擊,是想表達什么?就是想分手嘛!只不過沒有把這句話明確說出來。


  蕭軍當時還說:我們還是各自走自己的路吧,萬一我死了--我想我不會死的--我們再見,那時候也還是樂意在一起就在一起,不然就永遠地分開了……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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