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派文化:從自負、自毀到自救

時間:2013-12-24 10:20來源:鳳凰文化 作者:王千馬 點擊: 載入中...

海派

 

  上海被重新“塑造”

 


  在中國現(xiàn)代化大轉(zhuǎn)型的過程中,我們需要記住三個“3”年。一個是1843年,上海開埠。一個是2013年,上海開設自貿(mào)區(qū)。一前一后,中間還有一個,應是1903年。同樣也是與上海有關。在清帝國綿延260多年的發(fā)展史上,1903年算不上一個特別重要的時間節(jié)點,卻是讓這個昔日的征服者刻骨銘心的年份。在一年,發(fā)生在上海的《民報》案,讓他們切身體會到自身的權力并非絕對的。


  這份于1896年誕生在上海公共租界的報紙,一開始是一份格調(diào)低下的小報,常以黃色新聞來招徠讀者,卻在蟄居上海、“思以清議救天下”的陳范的手上,成了一份言辭激烈、格調(diào)高揚的“異見報紙”.愛國學社學生章士釗任主筆,“革命黨人”章太炎、蔡元培、吳稚暉、張繼也紛紛為該報撰稿。在出任主筆的當天,章士釗就在該報發(fā)表論說《論中國當?shù)勒呓愿锩h》。日后,他的同姓--章太炎跟鄒容這對忘年之交在報上也開始一唱一和。就在《蘇報》上,章太炎先挺鄒容之《革命軍》,稱之為“雷霆之聲”、“義師先聲”,又《駁康有為論革命書》,譽為“警鐘棒喝”,甚至著文直呼光緒之名,“載湉小丑,未辨菽麥”.斯文一出,舉世嘩然。清政府自然會雷霆震怒,認為大逆不道,遂以萬鈞之力,欲提辦章、鄒諸人。結果,這案子打到了公共租界所設的會審公堂,連審七次之后,以鄒容奉獻了年輕的生命,章太炎付出了三年牢獄的代價,陳范為此流離失所、家庭破碎而告終??瓷先デ逭亲詈蟮膭倮?,但這表面上的勝利,卻掩蓋不了清政府內(nèi)心中的深深失落。一則,雖然清政府是官司的原告,但大家什么時候曾見過,無所不能的專制權力和自己治下的平民會這么“平等”地打起官司?!二則,這場官司居然要七審,如果放在自己手里,清政府早就“先斬后奏”了,連一審都未必需要。得承認,是上海的“租界”,在最大程度上保護了章、鄒諸人,是西方列強讓清政府的絕對權力在自己這里失去了隨心所欲的用武之地。盡管此舉與西方列強維護自身在中國的一己私利有關,但這一舉動,同樣也為中國普及了先進的西方文明,那就是“發(fā)表文章、舉行集會、批評政府都在言論自由的范圍內(nèi),是公民的權利”,即使有證據(jù)證明章太炎他們是“犯罪”,也屬于“國事犯”,按國際慣例也應該保護。所以斷斷不可以隨便就將他們移交出去。


  可以說,“蘇報案”成為20世紀中國一個極富象征性的事件,以后的上海言論界、出版界多數(shù)集中于公共租界,與這件事情有莫大的關系。


  從這里我們也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正是1843年開始的上海開埠,給了中國一次現(xiàn)代化轉(zhuǎn)型的大好良機。首先,它讓清帝國那種全能政府變成了有限政府,盡管這種轉(zhuǎn)變一開始心不甘情不愿,但再不甘心也要被推著往前走。其次,正如我在新書《重新發(fā)現(xiàn)上海1843-1949》的后記里所說,因為開埠帶來的中洋雜糅,一方面讓上海成了八面來風之地,另外一方面也讓上海包容和接納了不同的思想和主義,以及裝有這些不同思想和主義的腦袋--而這也成就了上海海派文化異于中國其它文化的特質(zhì),更重要的是,這些現(xiàn)象無疑又刺激了規(guī)則多元化在中國的形成,它對沖破其時封建帝國的一元專制,進而帶來了自由民主的新風,是何其的重要和寶貴。盡管上海的開埠是恥辱的,是惡的,但誰也不能否認它的歷史進步意義。恩格斯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一書的第三章中,批判費爾巴哈的唯心主義倫理觀的同時,也曾指出黑格爾的倫理學思想比費爾巴哈深刻和豐富。他說:“在黑格爾那里,惡是歷史發(fā)展的動力借以表現(xiàn)出來的形式”.如果將他這句話換成時下比較熱門的詞匯,也許就是“破壞性創(chuàng)新”.我們可以說,上海的開埠,其實就是一種破壞性創(chuàng)新。


  沒有這種破壞性創(chuàng)新,中國民眾被專制壓抑的熱情也得不到釋放。我們會看到,商人階層悄然成為清末民初的一股重要的社會力量。在此之前,家國普世政權體系存在數(shù)千年,周而復始未曾斷流。大家追求大者定天下次者定一國。商業(yè)只是不入流的謀生手段。而商人更是在王權秩序中處于“士農(nóng)工商”的權力體系邊緣。但是,現(xiàn)在他們的時代背景不同了,成長的舞臺也不同了,當資本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系挾持著堅船利炮敲開了封建中國的大門,這也意味著,現(xiàn)代商業(yè)的準則主義逐漸取代了特許主義,王權秩序的既有平衡被打破,而板結的政商關系也悄然松動。在開放帶來的紅利下,他們的經(jīng)濟能力開始壯大,不僅用商業(yè)手段為中國與世界搭建起了交流渠道,同時也為財困力乏的帝國“輸血造血”.更重要的是,經(jīng)濟能力上的加強,給了他們追逐政治話語權的勇氣和力量。他們已經(jīng)不再只是權力的跟屁蟲,而是積極地參與到權力秩序的構建之中。而與西方的直接交道,讓他們更是深得西方文明--包括其教育、科技、文化乃至政治體制的“三味”.這也讓他們對權力秩序的構建,有了具體而微的參照系。從“學美”到“知日”,中國進入了體制改革的深化期。比如說南通張謇,先以狀元的身份下海,在南通從開辦大生紗廠入手,終成中國近代實業(yè)又一開拓者,以及被官方正式認定的“商界領袖”.不過,日后的他,將自己更大的精力放在了為君主立憲奔走呼號之上。


  除了在蘇州成立“江蘇立憲學會”,并親自擔任會長,又與鄭孝胥等在上海成立“預備立憲公會”,先后擔任副會長、會長。為此,他甚至放下了與“政治新星”袁世凱之間的成見,三番兩次寫信給其時正任直隸總督的袁世凱,督促其投身立憲運動。與此同時,團結在他周圍的上海紳商們,也開始推動地方自治。自1903年到1905年之間,大名鼎鼎的李鐘玨就多次向上海道臺袁樹勛建議在滬開辦警察,維持地方秩序,創(chuàng)設上海城廂內(nèi)外總工程局,并最終得到了上海道正式行文認可。這種自治,既反映了清政府開始將自己在地方上的行政權力向資產(chǎn)階級開放,同時也是資產(chǎn)階級由下而上主動呼應自上而下的立憲潮流。很有趣的是,這種自治熱情同樣為革命黨人所喜聞樂見,全國創(chuàng)辦的各種反清刊物,對于地方自治的宣揚和介紹,也尤為著力。其中《江蘇》就提出:“居今日之中國而欲議改革政體者,不必侈言立憲,研究自治之道為尤要者也”,這意思也就是,只要地方自治搞好了,清政府再頑固,將“亦無如民何”.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nèi),立憲都和革命展開了賽跑,但不管中國是選擇了君主立憲好,還是日后的民主共和也好,這些都是開放所帶來的后發(fā)性效應,或者說是紅利。沒有這種破壞性創(chuàng)新,也許我們依舊在老大帝國的末日黃昏里,看不見明日的陽光。而上海本身,更是生機勃發(fā)。進入民國之后,甚至成為了遠東的國際金融中心。有資料為證:全國金融首腦機關云集于此,著名大銀行的總行幾乎都在上海;集中了巨額社會貨幣資本,銀行吸收的存款占全國銀行存款總額的30%-40%,上海是金銀外匯的總匯,是貨幣發(fā)行的樞紐。全國利率和多種金融行市圍繞上海轉(zhuǎn)動……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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