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人民政府查封妓院

時間:2013-05-21 08:31來源:《百年甘肅》 作者:馬永強,馬步升 點擊: 載入中...



新中國成立初期被改造的妓女(資料圖)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沉積在社會上的青洪幫、一貫道、無極道、妓院猶如化膿的潰瘍,依然腐蝕著社會的機體。1950年,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提出了查封妓院的議案,新政府經(jīng)過宣傳教育、扶助妓女從良、打擊頑固不化的妓院老板、堅決取締四個階段,徹底查封了蘭州的妓院。

 

滿腹心酸妓女淚

 

作為出售婦女性權(quán)利和性服務(wù)的妓院,到了近代中國社會,已形成了獨立的體系。據(jù)《字林西報》記載:1 865年,上海妓院多達1500家。之所以有大量婦女參與賣淫,一是因為大量破產(chǎn)人口涌入上海,為生活所迫,靠犧牲色相生存;另一方面是娼妓業(yè)受租界當局的政策性鼓勵。上海租界當局為增加稅收和生活需要,支持發(fā)展娼妓業(yè)。因此,到1930年,上海娼妓業(yè)不僅冠于全國之首,在世界八大城市中也位居前列,娼妓業(yè)中等級分明,地痞、流氓、黑社會中老大在其中操縱,—旦淪落青樓,要想脫身,是非常難的,這就形成娼妓業(yè)存在的頑同性。


地處內(nèi)地的甘肅蘭州,19 14年就存在公開營業(yè)的妓院。據(jù)《甘肅新志》記載:“自張廣建督 甘斯年( 1914)之后,  (蘭州)即有太平里妓院公開營業(yè)。官場的宴會也公開用妓女在筵席上助 興、勸人吃喝。二十年代初期,時任甘肅督軍陸洪濤,曾下令取締妓院,但仍有妓院暗中經(jīng)營,老鴇私通警察使禁娼有名無實。兩三年后妓院開禁,又開始公開營業(yè)。蘭州的頭等妓院都在南關(guān)(今中山路一帶)從業(yè)妓女約有百余人,二等妓院在今雙城門附近,約有十多家。當年的妓女,從窮苦鄉(xiāng)村出來的多,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由北京、河南或南方來的.也許是江南的女子多些靈秀,所以在頭等妓院中接客兼唱戲的多南方女子。而老板、鴇母多是當?shù)氐牧髅?、發(fā)跡了的妓女。


抗日戰(zhàn)爭期間,蘭州妓女人數(shù)有增無減,官廳便將妓院集中在南城壕,在這條“煙花巷”有十余個兩層樓的小院落。至解放前夕,這條小巷已有3 1家妓院,分別取名為太和里.平康里、興安里、永樂里、新春里甲、乙、丙互個等級的妓院,除從業(yè)妓女而外,還雇用司賬、茶役、廚師等人員,為防止妓女逃跑,還雇有打手。妓院由警察局審查批準,發(fā)給營業(yè)執(zhí)照。警察局征收了牌捐和花捐,妓院便理所當然地受到保護,屬合法經(jīng)營。


蘭州的妓女人數(shù),抗戰(zhàn)爆發(fā)前有近500人,分布在40多家妓院里。解放前,僅南城壕(今順城巷)就有妓女288人。建國后,有關(guān)部門對152名妓女進行分類,其中因為生活貧困而被迫賣入妓院的有1 15名  占75.6%;被拐騙的有1 1人,占7.20%;身處逆境淪為妓女的有26人,占17%。妓女的年齡,一般在17歲以上,25歲以下的占90%,、總的來說,舊時妓女的來源,多為生活貧困及生計、處險惡所迫,南方、北京等地女  子多是此類原因,河南災(zāi)民、武威災(zāi)區(qū)以一歲一元賣掉的少女也不少。


婦女一旦進入妓院,就廾始了悲慘的失去自由的凌辱和摧殘.妓院與黑社會、警察局勾結(jié),用森嚴的“班規(guī)”統(tǒng)治、左右著妓女的命運。未成年的處女,稱"青官兒”,七八歲時學(xué)習(xí)彈、唱、吹、拉,  12歲左右賣唱、伴酒.唱堂會。14歲左右“開苞兒”初次接客,開始悲慘、凄涼的賣肉生涯。妓女得性病的十分普遍,但老鴇仍強迫其接客掙錢,很少為其診治,直至她們?nèi)頋€死去,蘭州四墩坪、一只船的亂墳場,被埋掉的草席卷著的妓女不在少數(shù),這就是她們悲慘命運的歸宿。

 

新政府取締妓院


自古青樓多怨聲,無論是古代,還是近代,青樓女子多是由于生活所迫或被拐賣所致。所以,一旦她們有機會,還是向往過正常人的生活,這就是妓女從良.盡管如此,大部分妓女的命運還是無法改變的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妓女的真正解放才算有了可能。蘭州解放后,新政府開始整頓社會秩序,限制老鴇對妓女的摧殘,支持妓女從良,不少妓女在人民政府的幫助下脫離了苦海,結(jié)婚成家。1950年2月,蘭州市各界人民代表提出查封妓院的議案,人民政府開始消滅毒害人民的娟妓制度.在宣傳階段,政府制定了“限制發(fā)展,扶助從良,轉(zhuǎn)向正當職業(yè)”的政策,鼓勵、支持妓女選擇新生活,共扶助1 1 5名妓女脫離妓院,使她們成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因為舊日的妓女大部分選擇了新的人生之路,所以,大部分妓院自行關(guān)閉,后來,妓院只剩II家,妓女也只有27名。但是,一些老鴇又變換花樣對抗政府的取締政策,試圖重操舊業(yè)。1950年6月18日,蘭州市人民府下令取締蘭州市內(nèi)所有妓院。殘余的妓院被查封,妓女的賣身契約被燒毀,蘭州營業(yè)性妓院被人民政府消滅。被取締的“新春里”的老鴇王春林、秦桂芳夫婦因惡性不改,暗中誘良為娼,  1 95 1年6月8日被判處死刑,大大震懾了暗娼的活動。又經(jīng)過數(shù)次收容、改造,分散在社會上各個角落的暗娼、野雞也被徹底改造成勞動者。經(jīng)過新政府的努力,暗娼活動在蘭州徹底絕跡,新政府為廣大市民營造了一個健康、潔凈的生存環(huán)境。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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