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變賣 5男子詐騙43萬元領(lǐng)刑
大西北網(wǎng)3月30日訊 與租賃公司簽訂合同,趙龍、黃月富等5人合謀租車行騙。蘭州市安寧區(qū)法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趙龍有期徒刑6年,黃月富、侯宏飛、張龍有期徒刑各5年半,劉國軍有期徒刑4年半,5人各處罰金1萬元。對此判決,5人不服提出上訴。3月29日,蘭州中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趙龍、黃月富、侯宏飛、張龍、劉國軍5人受自稱“小張”(在逃)的男子指使,來到蘭州預謀以騙租車輛的方式實施詐騙活動。2015年4月23日18時許,趙龍、侯宏飛從被害人張老板經(jīng)營的蘭州一家汽車服務(wù)有限公司安寧店支付10000元租金后,騙租甘A號牌黑色帕薩特轎車一輛(價值213750元),由劉國軍、張龍駕駛該車駛往河南省鄭州市交“小張”銷贓,并商議由趙龍、黃月富、侯宏飛3人于次日再次租車后在河南鄭州市會合。后劉國軍、張龍駕車行至陜西省渭南市被警方查扣,二人被抓獲。
2015年4月24日13時許,趙龍、黃月富再次從該汽車服務(wù)公司的城關(guān)店支付10000元租金后,騙租甘AM號牌黑色帕薩特轎車一輛(價值225625元),在駕車逃離時被張老板攔截,警方隨后在蘭州市萬佳家居附近將等待接應的侯宏飛抓獲。案發(fā)后,追回全部車輛,已發(fā)還被害人。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趙龍等5人騙得車輛的價值總計為439375元,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宣判后,趙龍等人提出上訴,蘭州中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