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京師圖書館

時間:2014-06-23 08:30來源:老年生活報 作者:李致忠 點擊: 載入中...

魯迅

 

  魯迅先生與京師圖書館(現國家圖書館)有密切的關系。京師圖書館從開館立舍至于落戶,據《魯迅日記》中記載,都留下了魯迅先生深深的腳印。在洽辦移交文津閣《四庫全書》的7年時間中,飽含了魯迅先生的心血。


  本文作者深悉我國近代圖書館界的這幾件大事,在以文筆追蹤文脈的學家視角中,將一段文化感懷娓娓道來,讓人品鑒,令人回味……


  京師圖書館于1909年9月9日正式成立,1912年4月26日,隨同政府遷移北京的教育部開始辦公,并接管了京師圖書館。5月委任江瀚為館長。這一年的8月20日《魯迅日記》(以下簡稱《日記》)載:“上午,同司長并本部同事四人往圖書館,閱敦煌石室所得唐人寫經,又見宋、元刻本不少。閱畢,偕齊壽山游什剎海,飯于集賢樓。下午四時始回寓。”


  1913年2月17日,《日記》載“午后,同沈商耆赴圖書館訪江叔海,問交代日期。”江叔海即江瀚,問他交代日期,是指江瀚已決定調任四川鹽運使,什么時候可以安排交代館務。3月6日《日記》又載“下午同沈商耆往夏司長家。”第二天午后又“同沈商耆赴圖書館,商交代事務。”足見這段時間為京師圖書館事務魯迅是很忙了一陣。江瀚去職后,館職則由教育部社會教育司司長夏曾佑兼攝。魯迅與京師圖書館的關系就更加密切了。


 

 

尋找新館舍

 


  1913年10月29日,教育部訓令社會教育司:“查北京圖書館創(chuàng)自前清,曾經學部奏定地址,嗣因鼎革,未及開辦。民國肇造,日不遐給,因京城圖書館系舉國觀聽,姑就舊藏書處暫行開館。今國家粗定,不能不謀所以進行。仰社會教育司,轉飭北京圖書本館,暫行停止閱書。茲派本部僉事周樹人、沈彭年、齊宗正,主事胡朝梁、戴克讓前往,會同該館館員王懋熔、喬曾劬、秦錫純、雷瑜、孫豚、王惠醇、楊承煦,迅將所有收藏圖書按照目錄檢查,裝箱封鎖。其存款帳冊,亦應逐一清理,悉交周樹人等接收報部。該館人員務宜交代清楚,以便遷移,聽候改組。該部員等,務宜設法進行,勿得疏忽貽誤。是為至要。此令。二年十月二十九日部令。”


  就在部令下達的這一天,魯迅則“在部終日造三年度預算及改組京師圖書館事,頭腦岑岑然。”(1913年10月29日《魯迅日記》)。11月1日《日記》載:“午后同夏司長往什剎海京師圖書館”.這次舉動旨在停止京師圖書館在廣化寺辦館,故魯迅等謹遵部令與京師圖書館館員通力合作,對書籍分別部類,編列號數,刊印標簽,逐冊粘貼,依序陳列,以便收發(fā)檢查,并待搬遷和改組。


  既然停止在廣化寺辦館,那就有個另擇館舍的問題。為尋找適當舊有建筑作為京師圖書館館舍,魯迅花了不少心思,并躬自進行考察。1915年《日記》繼載6月1日“午后往國子監(jiān)南學”;21日“下午同戴蘆舲往南學”;8月20日“午后往方家胡同圖書館”.這都是魯迅為京師圖書館尋找考察新館舍的真實記錄。

 

落戶國子監(jiān)

 


  1917年1月20日,京師圖書館呈文教育部,報告:“本館自設立籌備處以來,逐月進行,各項籌備事務大都完竣。其本館《圖書閱覽規(guī)則》及《辦事規(guī)則》則均蒙批準,各在案。茲擬定于本年一月二十六日開館,任人閱覽,以廣流通。所有擬定開館日期緣由,理合備文呈請大部鑒核,批示遵行。謹呈教育總長。”


  至此,閉館3年的京師圖書館,始在北京安定門內方家胡同國子監(jiān)南學重行開館。


  開館之日,蔡元培、魯迅等均蒞館出席開館儀式。故1917年1月26日《日記》載“晴。上午赴京師圖書館開館式”.并與來賓和館中同仁合影留念。


  就在京師圖書館于國子監(jiān)南學開館之際,教育部又呈文當時的大總統(tǒng)黎元洪,請求“將午門、端門兩門樓及端門內左右舊朝房,一并撥歸教育部,略事修葺,以午門樓為京師圖書館,端門樓為歷史博物館。”黎元洪當即批準,魯迅等部員前去實地踏勘。故魯迅丁巳(1917)2月5日《日記》有載“午往中央公園,飯已赴午門閱屋宇,謂將作圖書館也。同行者部員共六人。”


  當然,京師圖書館在前清國子監(jiān)南學舊址重新開館之后,亦旋遭讀者批評,謂“地點不適中,無怪看書人少。”且“更觀本館考察表,京師圖書館因交通不便,每日閱覽僅二十人。京師通俗圖書館反之,則每日閱覽多至一千七百四十余人,蓋地處交通便利而又不收券資之故。”


  面對強烈的社會批評,1918年12月,部議又“以南學官舍復不相宜,擬移設午門城樓,以期其地之適中。”


  但時任教育總長的傅增湘竟認為當時“連年戰(zhàn)亂,地拒沖要,易遭燹毀,不如原址幽辟。”事遂作罷。

 

洽辦移交文津閣《四庫全書》

 


  1915年8月6日,教育部致函內務部,指出:“文津閣所藏《四庫全書》一部,照前清宣統(tǒng)元年七月奏案,應提交京師圖書館……刻下,京師圖書館業(yè)由本部指定房屋,并呈明大總統(tǒng)派定專員充任館長,力策進行。是項《四庫全書》為中國古今圖籍之總匯,京師圖書館為首都冊府,自應收藏,以宏沾溉。擬請即日移交本部,轉發(fā)庋藏,借符方案而惠藝林,實紉公誼。”


  在教育部的據理力爭下,是年8月25日,內務部才復函教育部,同意將《四庫全書》歸還教育部,并請教育部派員前來商定移交手續(xù)和日期。接此信后,教育部于8月30日通知內務部,謂“茲派僉事周樹人、主事戴克讓,于九月一日午后二時前赴貴部,商定一切手續(xù),即希查照為荷。”


  1915年9月1日《魯迅日記》所載“午后同戴蘆舲往內務部,協議移交《四庫全書》辦法。”與教育部所通知內務部者完全相符,證明將《四庫全書》從內務部要回教育部的具體交涉事宜,是魯迅實際操辦的,并且洽辦成功。


  當時議定,從9月6日起,由戴克讓率京師圖書館三人會同古物陳列所一人共同清點交接。


  當年的9月4日,教育部事先通知京師圖書館館長夏曾佑派員是時前去點收。經過一個月的有效工作,至10月7日,京師圖書館館長夏曾佑具文呈送教育部,報告“統(tǒng)計是項書籍,凡二百五十六夾,六千一百四十四函。又目錄二十函,架閣圖四冊,另為一夾。內除第三百二十六、三百二十七兩函原庋藏《日講詩經解義》今系空函,并經雙方查明簽字外,均已一律點收完竣,陸續(xù)裝運到館。”


  但在移交過程中,古物陳列所人員卻將《四庫全書簡明目錄》一匣四函秘而不交。書架亦未能行移。京師圖書館只得于1916年9月9日再次呈文教育部,請求就上述兩項內容與內務部進行交涉。教育部致函內務部交涉之后仍未奏效,只好報告“國務院”.9月22日,“國務院”以847號公函形式答復教育部,謂“熱河文津閣《四庫全書》前經運京,由貴部庋藏在案。所有該書架閣一份,現儲古物陳列所,應一并發(fā)交貴部,以資保存。除分函外,相應函達查照接洽辦理可也。”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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