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簽《馬關條約》真相:與伊藤博文據理力爭

時間:2012-06-27 10:30來源:《晚清真相》 作者:黃波 點擊: 載入中...



簽訂馬關條約



 

“帝制之誤,苦我生靈,勞我將士,群情惶惑,商業(yè)凋零,如此結果,咎由自取。誤我事小,誤國事大,摸我心口!”李鴻章遇刺后,日本朝野大為震驚。天皇遣御醫(yī)軍醫(yī)前來為李鴻章診治,皇后特派護士兩名,還送上了據說由皇后親制的繃帶。日本國民中,特地到李鴻章下塌旅館探視、用電報書信等形式表達慰問的,也絡繹不絕。


日本人如此動作,無非害怕這一兇案授予列強干涉的口實。中國當時猶如一個讓人垂涎的蛋糕,日本如果借助戰(zhàn)爭的勝利,在這塊蛋糕上切割過多,勢必成為眾矢之的。這其中又以強鄰俄國的態(tài)度最為莫測,讓日本如芒刺在背。陸奧宗光后來坦承:“如李鴻章托其負傷使事半途歸國,大事責難日本國民之行為,巧誘歐美各國再次要求其居間調停,則不難獲得至少歐洲二三國之同情。而若招歐洲強國一次干涉,我對清國之要求或將不得不大為讓步。”


但日本人對李鴻章先倨后恭,表現得過火,連他們的外務大臣也看不下去了,陸奧宗光回憶錄中說,日本人“急于徒飾表面,其言行或不無虛偽失中庸者。事實上清日開戰(zhàn)以后,我國各報,人人集于公私會夸張大言罵詈誹謗清國官民之缺點,甚而對李鴻章個人作不堪聽聞之人身攻擊者,今日忽然對李之遇難痛惜,往往出于諛辭之溢美言語,甚而列舉李已往之功業(yè),謂東方將來之安危系于李之生死。與其謂全國處處嘆惜李之遭難,毋寧謂畏懼因此生外來之非難。”


在自己家門口險些讓前來議和的外賓喪命,慰問等表面功夫當然不可少,但怎樣才能給世界一個還算過得去的交待呢?


李鴻章來馬關后,在春帆樓已和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會談三次,會談中,李鴻章提出應先休戰(zhàn),再談議和條款。這一年,伊藤博文55歲,陸奧宗光52歲,無論資歷還是聲望,均屬李鴻章的晚輩,但晚輩卻一點兒也沒給前輩面子。李鴻章的休戰(zhàn)請求被強硬拒絕?,F在發(fā)生了兇案,日本人立即想到可用同意休戰(zhàn)來籠絡病床上的李鴻章。


當陸奧宗光到李鴻章病榻前宣布天皇的暫時休戰(zhàn)決定時,“李鴻章之半臉綁繃帶,以其繃帶外之一眼呈十分歡喜之意。……并對我謂:其負傷尚未痊愈,雖不能赴會議所商議,但在其病床前談判則無妨。”


暫時休戰(zhàn),于日本人并無實際損失,但到底能使戰(zhàn)火中煎熬的中國人少受一點摧殘,李鴻章的“十分歡喜之意”便也在情理之中了吧。

 

辭銳氣竭的窘境

 

小山六之助射出的子彈入骨兩寸有余,所幸非要害部位,無性命之憂。日本醫(yī)生均認為,要免除后患,最好將子彈取出,但須患者靜養(yǎng)多日。李鴻章以談判刻不容緩,拒絕了這一治療方案。至三月十六日(公元4月10日),僅調養(yǎng)了半個月的李鴻章基本痊愈,再度走上談判桌。與伊藤博文展開了第四次、第五次會談。


會談的結果是眾所周知的。三月廿三日(公元4月17日),馬關條約畫押。條約要旨為: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割讓奉天南部(自鴨綠江安平河口至鳳凰城、海城、營口以南)及臺灣澎湖;賠償軍費2億兩白銀,于三年內分八次交清;另訂商約,依中國與歐美各國現在約章為本,并開蘇州、杭州、沙市、重慶為口岸,日船得航行長江、運河、吳淞江,日人得在各口岸從事工藝制造,機器進口只納進口稅,日人制造貨物豁免內地稅、鈔課、雜派;日軍暫占威海衛(wèi),俟賠款付清,商約批準互換,方行撤回(中國每年付占領軍費五十萬兩)。


這一條約對中國的嚴重損害不言自明,日本則借此一夜之間成為暴發(fā)戶。當年日本全國財政收入為1億日元,而《馬關條約》的賠款就合3億日元,還不包括所謂駐軍費。日本通過《馬關條約》獲得的巨額資金,工業(yè)和軍事的現代化進一步加速?,F在馬關的春帆樓前還立著一塊石碑,上面赫然刻著“今之國威之隆,實濫觴于甲午之役”幾個大字,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也成為日本人的民族英雄,春帆樓談判會所外的小院里,至今立著這兩人的半身銅像。


與伊藤相比,來簽城下之盟的李鴻章就尷尬多了。后世所加的“漢奸”、“賣國賊”之名自不必說,即在當日,國內一批士大夫就開始痛罵他了。


戰(zhàn)爭還沒結束時,一個叫安維峻的御史因大膽抨擊慈禧太后、大太監(jiān)李蓮英、李鴻章這三個最顯赫的人物,一時成為知識分子中的英雄。他說太后“遇事牽制”,李蓮英“干預政事”,而李鴻章則簡直該死,因為他“通日主和,跋扈不臣”,而其之所以不愿與日本作戰(zhàn)的原因,是由于擔心自己“寄頓倭國之私財付之東流”。李鴻章之子李經方在駐日公使任上,曾納日女田中桂子為妾,這位安御史在奏疏中乃徑書一筆,“李經方乃倭賊之婿”!最后他獻上了破日的秘計:如果宣布李鴻章之罪,明正典刑,布告天下,“倭賊有不破滅”,皇上您直接砍我的頭就是!


以市井傳聞,強加于正負責對外軍事的大臣之身,如此不經之談,居然成為知識分子傳誦的雄文,士林浮囂之習可見一斑。


李鴻章議和談判中的重要事項,均曾請旨。朝中大老們面對日本人的咄咄逼人,毫無辦法,卻把氣撒在正和人艱難談判的李鴻章身上。光緒帝師傅、人稱“狀元宰相”的翁同和在日記中曾寫道:“數日無封奏,而電亦稀,惟李相頻來電,皆議和要挾之款,不欲記,不忍記也。”翁師傅這里似乎弄錯了,議和要挾的是日本人而非李鴻章。他在國內當然可以“不欲記,不忍記”,但在外面談判的人,能不能“不欲談,不忍談”呢?


敗軍之將不言勇,城下之盟不好簽。伊藤博文赤裸裸地威脅,如果談判破裂,“我命令一下則北京之安危,有不忍言者,中國全權大使一去此地,能否再安然入北京城門,亦屬不能保證。”勝利者的驕橫和戰(zhàn)敗者的窘困,躍然紙上!盡管如此,整個談判過程中,李鴻章還是竭力發(fā)揮了其滔滔雄辨之才。


馬關談判正式開始,李鴻章首謂中日“總以永好為是,如尋仇不已,則有害于華者,未必于東(日本)有益”,彼此“應力維亞洲大局,永結和好,庶我亞洲黃種之民,不為歐洲白種之民所侵蝕”,接著對日本的進步和談判對手伊藤博文的功績大表贊賞,又論東西洋形勢,以“兄弟鬩墻”相戒。二次談判,日本提出苛刻的停戰(zhàn)條件,李鴻章再度解說:“中日系切近鄰邦,豈能長此相爭?久后必須和好。但欲我好,須為中國預留體面地步,否則,我國上下傷心,即和亦能持久。”三次談判,他勸日本“回頭”,“少走幾步,不亦可乎?”


正式和約談判中,日本提出割地、賠款、重訂商約等要求,李鴻章在答復的說貼中,謂“如勒令中國照辦,不但不能杜絕爭端,且必令日后兩國爭端紛紛而起,子孫永成仇敵”,“為彼此臣民深謀遠慮,自應立一永遠和好互相援助之約”,“屹然為亞洲東方筑一長城,不受歐洲各國之狎侮。日本如不此之圖,徒將一時兵力,任情需索,則中國臣民勢必嘗膽臥薪,力籌報復,東方兩國,同室操戈,不相援助,適來外人之攘奪耳。”并提出忠告:“極盼約章一切妥善,毫無流弊,……兩國民生后來數世之造化命運,皆在兩國全權大臣掌握之中。……今日賠費數目或多或少,今日思得兵力所到之地,以增幅員,或廣或狹,皆屬無關緊要。至于中日兩國官民,日后或永遠和好,或永遠相仇,則有關于日本之國計民生者甚大。”他希望使“將來嫌隙無從而生,釁端無從而起”,兩國百姓“永遠和睦,彼此相安,福澤綿長。”


不能不說,中日必須和好的道理,李鴻章闡述得甚為透徹,可惜打了勝仗器小易盈的日本人哪里聽得進去?陸奧宗光后來就不屑地說,這不過是“家常茶飯之談”!


為了爭得條款的些小讓步,李鴻章堪稱付出了最大努力,但因底氣不足,不免辭銳而氣竭。陸奧宗光回憶:“起初就償金二億兩,他要求減少五千萬兩,視不能達此目的,他則乞減少二千萬兩,最后他竟對伊藤全權哀求以此些少減額為其歸途之餞別。此等舉動以李之地位而言實有失其體面。”


順便說一句,日本在撈取巨大利益后,同意簽訂和約,而沒有像當初叫囂的那樣“打下北京,活捉清帝”,并非出于善心,實由于列強環(huán)伺,而且力有未逮。參加了甲午海戰(zhàn)的日本海軍大尉木村浩吉于戰(zhàn)后撰文,就曾這樣“忠告”國民,“若是相信攻陷帝都,必是其屈服之時者,恐怕忘了清國之龐大。此外,以為彼將因不堪我之蹂躪而屈服者,均是忘了其乃大國之人。今試觀清國全圖,將實際可蹂躪之部分涂以墨汁,然后掛于墻上,離開一點仔細看看,是否果真有降服該國之能力?”


三月二十六日(公元4月20日),李鴻章離日抵天津,奏報和約已成,哀述“既不免毀傷殘年之遺體,復不能稍戢強敵之貪心。”船到大沽,他派隨員前往北京,將約本送達總理衙門,本人則稱病留津。他知道一場風暴正等著他。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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