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身分證的出現(xiàn)最初是作為官員的識別符號。最早的“身份證”是隋唐時期朝廷發(fā)給官員們的“魚符”,以木頭或金屬制作而成。其形狀像魚,分左右兩片,上鑿小孔,以便系佩。“魚符”上面刻有官員的姓名、任職衙門及官居品級等?,F(xiàn)代最早的身分證制度,應該是1936年民國寧夏省政府為加強統(tǒng)治而制定的“居民證制度”。
這張身分證頒發(fā)于民國37年(1948年)12月,是長方形卡片式樣,雙面填寫。雖然年代久遠,但字跡清晰,封面署“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并標明“漢口市”。持證人是一位叫張明慧的31歲女姓,高中學歷,職業(yè)欄填寫的是“家務”,其本籍為湖北武昌,證號第08483號。證件內頁包含的內容眾多,有教育程度、職業(yè)、國民義務勞動、照片、公民資格、家屬、役歷、保甲番號、住址等。證件還特別設有“指紋符號”一欄,對持證人的10個手指紋形進行紀錄。雖然證件的印刷和材質較為粗糙,但豐富的信息,也讓其具有了如今戶口簿的部分功能。
該證背面特別強調“偽造變造身份證以偽造文書論罪”,“各級政府及警察保安機關得于必要使命持證人交付本證查驗但不得扣留和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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