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科技裝備組織考試作弊 定西等地涉案考生達109人
7人犯組織考試作弊罪,被判處罰金至4年徒刑等刑罰
大西北網12月30日訊 本以為組織嚴密、分工精細的“考生培訓”有利可圖,誰知卻換來鋃鐺入獄。近日,由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鄭某某、李某、賀某等七人組織考試作弊案一審宣判。鄭某某、李某、賀某等7人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被判處單處罰金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刑罰。
以教育培訓名義 簽助考合同
2015年12月份,定西市政府向社會發(fā)布公告,公開招聘一批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該信息讓鄭某某、李某、賀某等人嗅到了“商機”。為牟取不正當利益,鄭某某、李某、賀某等人通過網上“事業(yè)單位招考交流群”,聯系考生,并以“宏盛教育”名義為甲方,考生為乙方,先后與29名考生簽訂了考后付款、考試包過協(xié)議,收費分別為5000元至6萬元不等。
筆試考試前,李某通過網上發(fā)布招聘兼職信息的方式,招募韓某某、趙某某等4人,并為實施考試作弊進行任務分工,由韓某某、趙某某等4人,帶著考試作弊設備向考生發(fā)放作弊工具并教其如何使用。在考試前一天,韓某某、趙某某等4人根據鄭某某、李某、賀某安排到達考試地點,準備聯系考生發(fā)送設備時被公安機關陸續(xù)抓獲。
據犯罪嫌疑人賀某交代,事前,鄭某某從網上購置考試作弊器材(包括無線信號接收盒、無線耳機、線圈、針孔攝像機、橡皮擦等物品)。在考試過程中,鄭某某安排韓某某以考生身份到考場上利用微型攝像機采取偷拍的方式竊取涉密的考試試題,鄭某某接到試題后,再通過 QQ網上傳輸工具將試題傳輸給聘請的“槍手”做題,“槍手”做出的答案傳輸給鄭某某后,再通過招聘人員使用無線對講機電臺和數字終端發(fā)射器,向在考場內作弊考生的無線耳機和橡皮式無線文字顯示器輸送考試答案。
警方在韓某某、趙某某等4人背包內查獲大量用高科技裝備的橡皮擦、手表、發(fā)射器、微信相機等作弊設備。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橡皮擦上有顯示屏,按一下就可以自動接收試題答案信息,微型相機非常小巧不易察覺,考生帶到考場可以將試題拍攝后傳出考場。該團伙提供器材銷售、答案發(fā)送一條龍服務,答案購買者可出售給其他人,形成多級“答案代理”,使作弊行為團伙化、擴大化。
查實涉案考生109人 涉案金額達68萬元
警方調查得知,鄭某某、李某、賀某等人自2015年9月份開始,先后在陜西省寶雞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試、咸陽市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考試,2015年下半年廣元市,南充市,自貢市等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2015年下半年內江市直、市中區(qū)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張掖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定西市事業(yè)單位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共查實涉案考生109人,25人成功打款,共計涉案金額達68萬元。
漳縣法院審理后認為,7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生作弊,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考試作弊罪,依法均應當受到懲罰。為打擊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維護國家對考試組織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參與考試的權利,根據刑法等相關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