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隱匿國有資產573萬余元 原蘭州服裝鞋帽公司總經(jīng)理、會計受審
大西北網(wǎng)3月8日訊 原本在國有企業(yè)任職,2女子李某、羅某涉嫌利用企業(yè)改制的機會,隱匿國有資產共計573萬余元,將隱匿的國有資產變?yōu)楦闹坪蟮募w所有。蘭州市城關區(qū)法院一審宣判原系蘭州一家服飾公司總經(jīng)理李某、原該公司會計羅某,2人犯私吞國有資產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并處相應罰金。宣判后,2人不服提出上訴。4月7日,該上訴案在蘭州中院依法開庭審理。庭審中,2人均對原判決提出異議,重點提出認定的涉案錢款與事實不符。案件未當庭宣判。
一審查明,2005年,蘭州服裝鞋帽公司根據(jù)蘭州市政府關于國有資產國有企業(yè)改革文件的規(guī)定,依照相關程序進行整體改制,時任蘭州服裝鞋帽公司的總經(jīng)理李某與會計羅某預謀后,將公司下崗職工的生活費、養(yǎng)老金等費用賬外隱匿,未納入財務正常核算賬目,截至當年5月31日,共有152萬元國有資產沒有納入改制范圍。2005年10月,羅某分多次將上述隱匿的152萬元轉入改制后的該服飾公司(李某系公司總經(jīng)理)賬戶102萬元,轉入蘭州服裝鞋帽公司賬戶40萬余元,4萬余元由羅某保管,其余6萬元用于2006年至2008年公司的支出。此外,在改制資產評估過程中,李某、羅某為了使得公司在城關區(qū)靖遠路的房產不納入改制,從蘭州市規(guī)劃國土資源廳取得了涉案房屋為違章建筑的證明,致使該處900多平方米的房屋評估價值為零。2005年10月,該公司又跟蘭州市城關區(qū)拆遷辦簽訂了700多平方米的貨幣補償協(xié)議書,獲得拆遷補償款421萬余元。
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羅某分9次將拆遷款中的404萬元轉入服飾公司賬戶,其余款項留在蘭州服裝鞋帽公司賬戶。李某、羅某在公司改制過程中,隱匿國有資產共計573萬余元,均由改制后的服飾公司實際控有,將隱匿的國有資產變?yōu)楦闹坪蟮募w所有。2008年8月27日,服飾公司分兩次將隱匿的487萬元上繳蘭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委員會。案發(fā)后,2014年7月8日,2人被取保候審。
一審認為,李某、羅某的行為均已構成私吞國有資產罪。2人有自動投案情節(jié),可依法減輕處罰。宣判后,2人提出上訴。
在當日的庭審中,李某提出,一審判決與事實不符。其辯稱152萬元是企業(yè)過渡時職工生活費等。“企業(yè)改制領導小組要求平穩(wěn)改制,152萬元用于安撫員工等花費,況且錢款并不是自己一個人決定的,是公司集體經(jīng)過多次開會決定的。”而關于隱匿靖遠路拆遷款,是在國有企業(yè)改制結束才到賬。羅某認為自己委屈,不應該成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