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法官騙財騙色 “二進宮”男子再次入獄
大西北網11月25日訊 “離異單身、在法院上班”,男子劉某利用此身份對多名女性實施詐騙。11月24日,記者獲悉,七里河區(qū)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劉某犯詐騙罪,詐騙公民財物,涉案價值129060元,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2013年5月,李霞(化名)認識了名叫“王濤”的男子,該男子聲稱其姐夫是會寧縣農村信用社主任,可以幫忙辦理20萬元的無息貸款。相識后,對于王濤的吹噓,李霞信以為真,從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中旬,王濤以幫其辦理無息貸款需要花錢打點為由,先后四次在蘭州市城關區(qū)一洗衣店內向李霞索得現(xiàn)金3萬元。錢已經送出去,李霞就等著貸款到位。在此期間,李霞還介紹自己的侄子斌斌(化名)與王濤相識。王濤同樣聲稱可以為斌斌辦理大額無息貸款,7次騙取其現(xiàn)金12000元。2014年4月,王濤對李霞說他姐夫被查,貸款無法辦理,拿走的3萬元也未退還。到2014年底,王濤失去聯(lián)系,姑侄二人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15年4月11日21時許,城關區(qū)公安分局人員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建工大廈附近將“王濤”抓獲。經查,嫌犯“王濤”姓劉,系定西市安定區(qū)人,2007年因犯過失致人重傷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013年因犯詐騙罪獲刑6個月。歸案后的劉某交代,其還假冒“王濤”、“李永峰”的名字,冒充法官進行詐騙。
據(jù)劉某供述,2014年10月間,其通過網聊,謊稱自己叫“王濤”,離異單身,是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法院法官,騙取小麗(化名)的信任后,與小麗談對象,并以可以提供生意方面的幫助為由,騙取手機1部(價值960元)及現(xiàn)金3000元。2014 年10月至2015年1月間,劉某以同樣的方式騙取小紅(化名)信任后,以可以幫助小紅解決孩子上學問題為由,編造各種虛假理由,先后4次騙取小紅現(xiàn)金42000元。2015年3月17日至20日間,劉某通過網聊,謊稱自己叫“李永峰”,離異單身,是城關區(qū)法院法官,騙取小英信任并同居,隨后又先后3次騙取現(xiàn)金41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