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情人移情別戀已婚男子殺害對方自殺未遂
大西北網(wǎng)8月24日訊 四川人彭某婚后與比自己小10多歲的侯某保持情人關系。在幾次交談中,彭某懷疑侯某另有情人,于是在酒店房間內將其殺害后,自己用四種方式自殺未遂。8月20日,蘭州中院以彭某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其公開審理,省檢察院組織30余人旁聽了該案,被害人家屬也提起相應賠償。庭審中,彭某對指控其犯罪事實部分提出異議,彭某與辯護律師提出其有精神疾病。就此檢方出示了法醫(yī)學等相關證據(jù)證明彭某屬于正常人應負相應刑事責任。該案將擇期宣判。
據(jù)指控,2014年10月11日22時許,生于1976年的彭某與被害人侯某入住蘭州市城關區(qū)張掖路一家酒店407房間,因其懷疑對方另有情人,遂產(chǎn)生殺死其后自殺的想法。次日5時許,彭某抱住侯某的頭部在墻面上碰撞,用手反復掐壓其頸部致其死亡。之后,彭通過觸電、用皮帶上吊、用刀片割手腕等方式自殺未果后逃離現(xiàn)場。10月13日2時許,警方在城關區(qū)南濱河路百合花賓館樓梯間將彭某抓獲。經(jīng)法醫(yī)鑒定,侯某系被他人扼頸所致機械性死亡。公訴機關認為,彭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已觸犯相關法律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責任。
庭審現(xiàn)場,彭某稱其早在2007年患有抑郁癥,經(jīng)多次治療痊愈。但在2014年10月初,發(fā)現(xiàn)自己睡不著覺,也常常想到自殺。其在作案后,先后選擇了四種自殺方式,但都沒有成功。其稱先用電擊的方式自殺,結果電線短路自殺未遂;隨后又用皮帶上吊,但因房頂燈斷裂,沒能成功;又用刀片割腕,躺在床上等死卻只是流了一點血;最后他跑到樓層較高的百合花酒店,欲跳樓自殺,但因樓層太高,沒勇氣跳下去,最后在樓道內被警方抓獲。
彭某的辯護人表示,彭某之前患有抑郁癥,其作案行為是由他的疾病所致,其犯罪行為也并不是簡單意義上的故意殺人,作案動機為同歸于盡。而公訴人則認為,具有精神病狀態(tài)的重度抑郁癥才能稱為抑郁癥,抑郁的表現(xiàn)并不能成為犯罪的理由與借口,同時公訴人還出具了相關法醫(yī)學證據(jù)證明彭某具有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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