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潭縣能源辦原主任在任期間挪用公款25萬終審獲刑四年

時間:2015-07-14 08:04來源:大西北網(wǎng)-蘭州晨報 作者:董子彪 點擊: 載入中...

  將國家555萬元倒入單位“小金庫”,挪用公款25萬元


  臨潭縣能源辦原主任終審獲刑4年


  大西北網(wǎng)7月14日訊 臨潭縣能源辦原主任何啟龍在任期間,指使單位會計采用虛列支出手段,將國家投資用于沼氣建設的國債專項資金倒入單位私設的“小金庫”,致部分資金受損;同時挪用公款25萬元。7月13日,記者獲悉,甘南州中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以何啟龍犯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


  臨潭縣法院一審認定,生于1967年的何啟龍逮捕前系臨潭縣能源辦主任。其在任期間,指使單位會計馮志財(另案處理)采用虛列支出手段,將沼氣建設專項資金以運費、材料費、三改工資、支付磚款和其他名義轉移至單位小金庫,共計555.548萬元。此后,又以電話費、水電費、餐費、車輛費、房租、禮品、旅游門票、購置辦公房等形式實際開支總計4306169.12元,以上支出做了賬外資金支出憑證。其余款項何啟龍挪用25萬元、支出票據(jù)丟失1.2萬元、移交下任會計現(xiàn)金、借據(jù)、支出單據(jù)354835元、被馮志財隱匿侵吞632475.88元。


  2011年5月,何啟龍向會計馮志財借公款25萬元購買住房,在臨潭縣檢察院介入調查后補寫借條,于2014年2月19日歸還單位,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時間達2年8個月。何啟龍于2014年12月11日被逮捕。


  原判認為,何啟龍作為國家工作人員,超越職權,違反規(guī)定,指使單位會計采用虛列支出手段,將國家投資用于沼氣建設的國債專項資金500多萬元倒入單位私設的“小金庫”,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何啟龍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25萬元,其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和公共財產(chǎn)的使用權,已構成挪用公款罪。故判決被告人何啟龍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何啟龍不服,提出上訴。


  甘南州中院二審作出裁定,認為其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25萬元長達2年多供個人使用,其行為已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存在向單位正常借款的情形,遂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裁定。

(責任編輯:鑫報)
>相關新聞
  • 電網(wǎng)提檔升級清潔電上通途——甘肅加快構建清潔高效能源體系
  • 甘肅新能源發(fā)電首次突破1100萬千瓦
  • 16位院士齊聚蘭州為新能源、生物醫(yī)藥發(fā)展出謀劃策
  • 唐仁健在臨潭講“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題黨課時強
  • 甘肅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循環(huán)利用產(chǎn)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聯(lián)盟正式成立
  • 一季度甘肅新能源消納率超過90%
  • 頂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線----------------------------
    推薦內容
    網(wǎng)站簡介??|? 保護隱私權??|? 免責條款??|? 廣告服務??|?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聯(lián)系我們??|? 版權聲明
    隴ICP備08000781號??Powered by 大西北網(wǎng)絡 版權所有??建議使用IE8.0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Copyright???2010-2014?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