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公示財產(chǎn)的距離越近,貪腐的官員心里越怕,但以公示財產(chǎn)為手段的防腐機制和用人制度,如果形式大于內(nèi)容,便依然是個“嚇死膽小、撐死膽大”的稻草人。
又一個巨腐的小官被拿下了。有北戴河的億元科官馬超群墊底,人們對于廣州科官黃華輝貪腐8900萬元并未表現(xiàn)出太多的驚訝,倒是被這個去年提拔至副處位置的官員提出辭職的動機給聽醉了——怕升職需公示財產(chǎn)。
科官任上的黃華輝,據(jù)說斂財?shù)姆绞街饕獊碜耘f村改造時,通過職務的便利,與村干部談條件購買宅基地,然后將政府的補償金卷到自己的口袋。
作為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土地整理部原副部長,黃華輝對于自己的職務提升是有自知之明的,說得難聽點是怕敗露了此前的貪腐。但盡管黃華輝一千個不愿意提升,但副處的官帽依然妥妥地戴在了他的頭上,直到黃華輝提出辭職。
黃華輝被提升,至少表明他最擔心的提至副處需要公示財產(chǎn)的程序,并沒有在他身上正經(jīng)走過。即便走過,走得也不正經(jīng)。要不然,這說不清道不明的8900萬元個人財產(chǎn),就是一道繞不過去的坎。
去年夏天提升黃華輝時,應該是上上下下反腐正酣的時段,也是廣東試點公示官員財產(chǎn)傳得最熱的階段,但黃華輝被提拔與怕暴露財產(chǎn)而辭職,一方面說明,離公示財產(chǎn)的距離越近,貪腐的官員心里越怕。另一方面說明,以公示財產(chǎn)為手段的防腐機制和用人制度,如果形式大于內(nèi)容,便依然是個“嚇死膽小、撐死膽大”的稻草人。
貪腐8900萬的小官巨貪黃華輝辭職,再次證明了官員財產(chǎn)公示是純潔領導干部隊伍的有效機制,是阻止官員貪腐的強大利器,關鍵看制度設計中敢不敢亮劍、什么時候亮劍、怎么亮劍。
對于黃華輝,哪怕在他的提拔過程中稍微動點真格讓他亮亮家底,都不至于讓他的財富積累到8900萬。因此,黃華輝辭職動機之所以能夠亮瞎了民眾眼睛,只能說明相關部門對于領導干部的監(jiān)管、提拔與任用,視力相當模糊。
作為廣州國土房管局原局長李俊夫案的17名涉案官員之一,黃華輝的“上家”被查處,源于中央巡視組交辦的線索。黃華輝最終倒在近億大鈔鋪底的錢堆上,其實是躺在了民眾利益的汗水上,更是倒在了當?shù)乇O(jiān)管部門對于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失控與失察上。
事實證明,黃華輝這類干部心里最怕的,恰恰是民眾熱切期盼的,是制度反腐最行之有效的。官員財產(chǎn)公示的呼聲這么高,遇到的阻力這么大,此中的奧妙,就像“我家的表叔數(shù)不清”里唱的一樣,誰都能猜出幾分。再猶豫,表叔還真就更數(shù)不清了。
□劉雪松(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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