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城新疆項目15億投資陷僵局鬧上法庭

時間:2013-05-21 09:51來源:天山網(wǎng) 作者:佚名 點擊: 載入中...

  大西北網(wǎng)5月21日訊   據(jù)天山網(wǎng)報道:綠城中國向記者表示,公司非常希望盡快復工,但因沒有公章而無法繼續(xù)開工。同時,公司稱若此次股東之爭敗訴,會上訴直至贏得公正結果。以各種合作方式度過“生死劫”的綠城首度陷入了合作僵局!近日,綠城新疆玉園項目兩大股東因合作糾紛鬧上法庭,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雖然庭審結果尚未公布,但綠城集團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我們相信法院會做出公正的判決,公司將會贏得該訴訟。如果庭審結果對公司不利,公司當然將提出上訴,直至贏得公正的結果”。


  此外,有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綠城中國董事長宋衛(wèi)平非常重視此事,前幾日曾親赴新疆“坐鎮(zhèn)”,回來后馬上開始巡查各地項目。而綠城方面同時向本報記者表示,“這樣的合作伙伴是非正常的”。


  更值得注意的是,本報記者向綠城中國求證后獲悉,包括擔保融資在內(nèi),綠城已經(jīng)在該項目上總計投入約14.46億元。同時,該項目還因糾紛而無法繼續(xù)施工,這令綠城非常無奈,既無法對信賴綠城的業(yè)主交代,其近15億元的投資也陷入僵局。


  股權轉讓致合作關系破裂?


  據(jù)記者了解,新疆玉園項目為三方合作項目,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持股35%,綠城持股60%,第三人周鼎文擁有鴻遠公司5%的股份,以及31%比例的分紅權。


  而這個項目的股東之爭主要涉及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和綠城之間,并且該案已經(jīng)在5月14日開庭審理,目前審理結果尚未公布。


  令人疑惑的是,合作雙方為何從合作走向了交惡,甚至最終鬧上法庭?


  作為原告方,新疆鴻遠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星如認為,綠城方面有重大違約行為。大股東綠城2011年將其持有的鴻遠公司60%的股權私自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方,損害了股東的優(yōu)先受讓權。


  對此,綠城中國相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公司從來沒有打算越過小股東轉讓60%的股權。“在我們與第三方簽署的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了若股權轉讓的前提條件成熟,第三方應該就股權轉讓的事項向其他股東發(fā)出‘跟隨出售的邀約’,由小股東決定是否以同樣的條件出售;同時,小股東也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約定行使優(yōu)先收購權,根本不會存在越過小股東私自轉讓股權的問題”。


  但經(jīng)本報記者證實,綠城確實曾動過轉讓股權的念頭,只不過最終沒有達成轉讓協(xié)議。綠城方面向記者坦言,公司確實有過轉讓上述股權的安排,當時由于市場環(huán)境問題,轉讓部分項目股權也是公司既定的策略。


  對此,綠城方面向記者解釋道,玉園項目地處邊疆,條件艱苦,項目管理團隊主要來自江南地區(qū),而且新疆“七五”事件之后,不安定的社會環(huán)境使項目管理團隊不穩(wěn)定。當時,為穩(wěn)定和激勵團隊,消除公司的風險,公司做出了將項目股權轉讓給由項目管理團隊控制的第三方公司的安排。


  “做這樣有條件的預約安排是合理的”,綠城方面如是強調(diào)。


  除此之外,“項目由于獲取土地方式的特殊性,在當時,項目土地從配套用地轉為商業(yè)建設用地的手續(xù)辦理前景不明朗,最終能夠獲得多少建設用地也不確定。”綠城向記者坦言,這也是公司做出轉讓股權安排的一個重要因素。


  不過,綠城方面同時向本報記者強調(diào),最終并未簽署任何轉讓協(xié)議。“最后沒有達成轉讓協(xié)議,是由于合作協(xié)議中設定的前提條件(也就是‘在2011年12月 31日之前歸還公司的全部投資資金本金,并支付年18%的收益’)沒有達成”,當然協(xié)議就不能執(zhí)行。


  項目停工已逾半年


  轉讓股權可能是雙方合作關系破裂的一部分原因,但坊間傳言稱,合作方趙星如因各種原因想拒絕合作,獨立開發(fā)樓盤。而后,趙星如“騙得”項目施工相關的各種公章,逼迫綠城無法繼續(xù)施工,導致整個項目陷入停滯狀態(tài),而且停工已經(jīng)超過半年時間。


  “項目是2012年10月份停工的”,綠城方面相關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當時是屬于正常的自然停工,這主要是烏魯木齊寒冷天氣導致無法施工決定的。“但今年4月份,公司打算正常施工,卻因無章而無法施工”。


  如此一來,項目繼續(xù)施工或?qū)⑦b遙無期。同時,據(jù)記者了解,“綠城玉園”項目是2012年2月份開盤的,目前已售出300多套。


  對此,上述人士還向記者坦言,雖然目前14棟樓已經(jīng)封頂,但現(xiàn)在顯然已經(jīng)無法按期交房。


  “我們對未能按期交房的結果表示非常的遺憾。”綠城方面人士向記者表示,“至于對業(yè)主的處理,包括承擔銷售合同中的所有法律責任,包括賠償責任,是項目公司也就是新疆鴻遠投資公司的責任,與本公司(綠城房地產(chǎn)集團公司)并沒有直接的法律責任關系”。


  不過,綠城方面的上述人士同時表示,“本著為客戶負責的態(tài)度,公司將盡最大努力,促成新疆鴻遠投資公司保證客戶的合法利益,公司也會承擔作為股東應該承擔的責任”。


  近15億元資金陷入僵局


  值得注意的是,該項目并不是一個小體量的項目。據(jù)記者了解,該項目規(guī)劃建筑為高端城市綜合體,分為兩期,一期、二期規(guī)劃用地面積為200萬平方米,擁有約2500畝生態(tài)公園,項目售價達到9900元-16000元/平方米。


  那么,第一大股東綠城到底投入多少資金?何時能夠解套?


  對此,綠城中國相關人士向記者透露,公司當時是以承擔債務的方式收購項目股權,股本價格是2550萬元,承擔項目公司的所有負債為3.4億元,后續(xù)又投入資金8000余萬元。同時,為了給項目公司融資,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8億元(實際到位貸款6.23億元)。此外,在項目由于對方非法控制公章,經(jīng)營困難時候,公司又投入資金將近2億元,以支付緊急的工程款項和到期的銀行貸款。


  由此來看,公司在新疆項目上以收購股權、承擔債務以及現(xiàn)金等方式投資已達6.5億元,這還不包括公司為項目融資承擔的8億元擔保。


  “公司將近15億元的資金已經(jīng)陷入僵局,如果庭審結果是綠城‘凈身’退出,其損失將更大。”一位業(yè)內(nèi)人士向記者表示,而且如果綠城退出項目,這個項目變成爛尾樓的概率增加,這可能是一向注重品質(zhì)和口碑的宋衛(wèi)平所不能容忍的。


  更值得一提的是,綠城是以各種合作方式度過“生死劫”的,在目前綠城開發(fā)的項目當中,合作項目占比達80%以上,而這是綠城與合作伙伴首度爆發(fā)訴至法庭的矛盾糾紛。那么,這是否會影響宋衛(wèi)平未來與其他企業(yè)合作的策略?


  “不會。”綠城方面向記者表示,“合作開發(fā)是公司重要的發(fā)展策略,公司將繼續(xù)秉承互惠互利,合作共贏,共同發(fā)展的宗旨,選擇志同道合的合作伙伴進行項目開發(fā)”。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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