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民以食為天”,中國是飲食大國。一經形成文化,飲食就不僅僅果腹充饑了。所謂“五味令人口爽”(老子語),強烈滿足私欲,貪圖文化享受,于是,暴殄天物的饕餮輩出。
毋容忽視,有的為著追求口爽,飲食嗜好千奇百怪,也就不失為一種特別的文化現象。
大約在公元前十一世紀,周文王姬昌盡管貴為商末周族的首領,卻偏好菖蒲腌成的酸菜。菖蒲,一種長在水邊的草,有香氣,根入藥,屬芳香健胃劑。
說不準由于這種酸菜的藥用功效,姬昌被囚在羑里(今河南湯陰北)時,成功推演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
春秋時期,冒出好幾位名人。
魯國人曾點(《史記》作“曾蒧”),孔子的弟子曾參之父??釔鄢匝驐棧囱蚪菞?,個頭大,長三寸。也許是羊棗吃多了,血脈賁張,精神亢奮,結果,他被人視為狂士。
另一位吳王僚,嗜食太湖佳肴“叉燒魚”.公子光(即闔閭)欲奪吳王僚的王位,聽從伍子胥的計謀,找刺客專諸去太湖,花上三個月時間,學做“叉燒魚”.
終于,在宴飲時,借上叉燒魚,伺機謀殺了吳王僚。這宗命案全屬叉燒魚惹的禍,可憐吳王僚為著心頭所好,賠上了自家性命。
還有一位楚國人屈列,楚康王時官居莫敖,楚國最高的執(zhí)政官,卻嗜芰(即菱)如命。一次他患重病,以防不測,連忙召集宗親長老,安排后事。其中,再三叮囑:身后祭祀供品必須上芰。也就是說,做鬼也要吃芰。
《淮南子·說山訓》:“齊王食雞,必食其跖數十而后足”.跖,即足踵。雞跖,即雞腳掌??磥?,當今食肆的菜式“掌中寶”,可遠溯二千多年的歷史。
戰(zhàn)國末,秦相呂不韋,原是陽翟(今河南禹縣)大商人。大抵人逢非富即貴時,口味也就獨到,要知道他極力追捧的是鴨屁股,譽為人世間頂級美食。
此外,唐代權長孺嗜好食瓜,瓜果一類并不為怪。然而,宋人《負暄雜錄》卻說,唐代權長孺嗜好食爪。“瓜”與“爪”二字,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本來吮嚼一番雞爪(美名“鳳爪”)之類,尚屬有滋有味,可怕的是,據稱食的是人爪,不禁令人心驚肉跳。不過,嗜瓜還是嗜爪?或許是以訛傳訛,或許是千古之謎。
駭人聽聞的,當數“嗜痂成癖”.史書記載,南北朝時,宋武帝劉裕的心腹謀臣劉穆之,其孫劉邕嗜食瘡痂,以味似鰒魚。他曾拜訪孟靈休,當時孟靈休身上長瘡,在家臥床不起。劉邕見有瘡痂散落床上,竟上前撿起往嘴里送。
靈休大驚。悉劉邕嗜食此物,干脆將身上未剝落的瘡痂全都揭下來。劉邕也毫不客氣,逐一吞進肚里。只是劉邕離去后,孟靈休已經遍體流血。
而且,這位“官三代”蔭襲其祖“南康郡(后改為南康國)主”時,南康國吏二百余人,不問罪否,相互鞭笞,直至見血。傷痕結痂后,以供劉邕食用。這種非正常的飲食嗜好,讓人感到惡心、殘忍。當屬另類中的另類了。
至于嗜酒好茶者,則不勝枚舉。嗜酒,如商紂、陶潛、劉伶、李白……好茶,如漢代司馬相如、揚雄,晉代張載、杜育,唐代陸羽、盧仝,宋代趙佶、蔡襄……
明末清初,戲劇家李漁提出:一種本性特別喜歡的東西,可以當藥。說是“癖之所在,性命之通,劇病得此,皆稱良藥”.
其著作《閑情偶寄》記述:庚午之歲(公元1630年)瘟疫盛行,李漁患病猶重。適逢五月,楊梅當造,正是李漁最愛吃的東西。醫(yī)生卻認為此物性極熱,與他的病癥相反,即使食一兩枚也會喪命。李漁直斥其是庸醫(yī),不管三七二十一,買來楊梅大嚼,一吃就是一斗,結果病全好了。
不管怎樣,這些也屬飲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