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2月7日,北京及各省投票推戴一律告竣,上報參政院,并推定參政院為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
12月11日上午9時,舉行解決國體總開票。各省國民代表共1993人,贊成君主立憲票正好1993張,沒有一票反對,也沒有一張廢票。各省的推戴書上一致寫著:“恭戴今大總統(tǒng)袁世凱為中華帝國皇帝,并以國家最上完全主權(quán)奉之于皇帝,承天建極,傳之萬世。”當場楊度和孫毓筠提議說:“本院前由各省委托為總代表,尤應(yīng)以總代表名義恭上推戴書。”秘書長拿出準備好的推戴書當眾朗讀,要求袁世凱“俯順輿情,登大寶而司牧群生,履至尊而經(jīng)綸六合”。參政全體起立,一致通過。11點半,在歡呼聲中散會。
當天中午,袁世凱接到推戴書,立即發(fā)回,并申令“另行推戴”。他首先表示:“查約法內(nèi)載民國之主權(quán),本于國民之全體,既經(jīng)國民代表大會全體表決,改用君主立憲,本大總統(tǒng)自無討論之余地。”“惟推戴一舉,無任惶駭。本大總統(tǒng)從政垂三十年,……上無裨于國計,下無濟于生民,追懷故君,已多慚疚,今若驟躋大位,于心何安?此于道德不能無慚者也。制治保邦,首重大信。民國初建,本大總統(tǒng)曾向參議院宣誓,愿竭力發(fā)揚共和,今若帝制自為,則是背棄誓詞,此于信譽無可自解者也……望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等熟籌審慮,另行推戴,以固國基。”
下午5點,參政院再次開會,孫毓筠等提議說,此事既屬全國一致,元首亦未便過拂輿情,理應(yīng)由本院以總代表名義呈遞第二次推戴書。眾贊成。
秘書廳僅用15分鐘就擬成2600余字長文,參政院繼續(xù)開會,眾人對推戴書均無異議,乃于當晚進呈給袁。在這個推戴書里,稱頌袁有經(jīng)武、匡國、開化、靖難、定亂、交鄰等六大“功烈”。文中說:“前此之宣誓,有發(fā)揚共和之愿言,此特民國元首循例之詞,僅屬當時就職儀文之一。當日之誓詞根于元首之地位,而元首之地位,根于民國之國體。國體實定于國民之意向,元首當視乎民意為從違。民意共和,則誓詞隨國體而有效;民意君憲,則誓詞亦隨國體力變遷。今日者,國民厭棄共和,趨向君憲,則是民意已改,國體已變,民國元首之地位已不復(fù)保存,民國元首之誓詞當然消滅。凡此皆國民之所自為,固于皇帝渺不相涉者也。”固請袁世凱稱帝。
12日一早,袁世凱申令說道:“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予之愛國,詎在人后?但億兆推戴,責任重大,應(yīng)如何厚利民生,應(yīng)如何振興國勢,應(yīng)如何刷新政治,躋進文明,種種措置,豈于薄德鮮能所克負荷!前次掬誠陳述,本非故為謙讓,實因惴惕文縈,有不能自己者也。乃國民責備愈嚴,期望愈切,竟使子無以自解,并無可諉避。”為了“救國救民”,只好當皇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