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原配夫人朱安:我也是魯迅的遺物

時間:2011-12-28 23:54來源:文學(xué)報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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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安在北京西三條院內(nèi) 來源:《朱安傳》

本文摘自《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 作者:喬麗華  出版社:上海社會科學(xué)院出版社

作為魯迅的舊式太太,一個目不識丁的小腳女人,朱安留下的話語不多,但句句都耐人尋味。她凄風(fēng)苦雨的一生給世人留下許多回味。通過走訪朱氏后人,實地勘查采訪,鉤沉相關(guān)史料,搜集各方面人士的回憶等,作者追溯了朱安69年的人生軌跡,探討了她對魯迅的影響,并讓我們依稀聽見了這樣一位女性的無聲之聲。

陌路婚姻

按照周作人的說法:“魯迅是在那一年里預(yù)備回家,就此完姻的。”不過他也聲明自己當時在外讀書,對重修房屋與魯迅結(jié)婚的事情并不十分清楚。值得注意的是,周冠五的回憶里也說:“……后來把這情況又告訴魯迅,結(jié)果魯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應(yīng)了,說幾時結(jié)婚幾時到,于是定局結(jié)婚。定了日子,魯迅果然從日本回國,母親很詫異,又是高興又是懷疑,就叫我和鳴山兩人當行郎,他穿套袍褂,跪拜非常聽話。”事情的進程當然不可能像周冠五說得那么簡單,但他的說法和通常我們所知道的大相徑庭,這也是值得注意的。

孫伏園是魯迅的學(xué)生和好友,與魯迅一家也有很深的交往,在1939年紀念魯迅逝世三周年的會上他也說到這事:“魯迅先生最初是學(xué)醫(yī)的。他受的是很嚴格的科學(xué)訓(xùn)練,因而他不相信許多精神生活。他常對人說:‘我不知什么叫愛。’但是家中屢次要他回國去結(jié)婚,他不愿放棄學(xué)業(yè)不肯回去。后來家中打電報來了,說母病危,先生回國了,到家一瞧,房已修理好,家具全新,一切結(jié)婚的布置都已停當,只等他回來做新郎了。魯迅先生一生對事奮斗勇猛,待人則非常厚道。他始終不忍對自己最親切的人予以殘酷的待遇,所以他屈服了。”

在清末的中國,包辦婚姻是天經(jīng)地義,悔婚是很嚴重的事。魯老太太把魯迅騙回國,實為無奈之舉。其實,這一天是遲早的事,逃避終究不是辦法,魯迅既然不忍拂逆母親的意思,那么就只能犧牲掉個人的意志,默默地接受這命運。

魯迅和朱安婚后感情不和,形同陌路,這在新婚之夜就已經(jīng)定局。

當晚,魯迅像木偶一樣任人擺布,進了洞房。周冠五當時20歲,他回憶那天晚上的情形:“結(jié)婚的那天晚上,是我和新臺門衍太太的兒子明山二人扶新郎上樓的。一座陳舊的樓梯上,一級一級都鋪著袋皮。樓上是二間低矮的房子,用木板隔開,新房就設(shè)在靠東首的一間,房內(nèi)放置著一張紅漆的木床和新媳婦的嫁妝。當時,魯迅一句話也沒有講,我們扶他也不推辭。見了新媳婦,他照樣一聲不響,臉上有些陰郁,很沉悶。”

王鶴照從13歲起就在周家當傭工,前后近30年。1906年魯迅結(jié)婚時,他已經(jīng)18歲。他是第一次看到這位周家大少爺。

魯迅新婚第二天,表現(xiàn)得很決絕。這一夜究竟發(fā)生了什么?像王鶴照這樣一個傭工是不可能知道的,但他透露了一個不為人所知的細節(jié):魯迅新婚后的第二天早上,印花被的靛青染青了他的臉,讓人想到他那晚很可能把頭埋在被子里哭了。

王鶴照的回憶提供了令人回味的細節(jié),只是缺少旁證。有人指出,當時是大夏天,在紹興根本用不著蓋被子。對新婚夜的情景,周光義也曾有追述,似乎沒有這么戲劇性。據(jù)他說,當時新做阿婆的周伯宜夫人擔(dān)心著新夫婦的動靜,一到夜深,她親自到新房隔壁去聽。發(fā)現(xiàn)他倆很少談話,兒子總愛看書,遲遲才睡。二三天以后,魯迅住到母親的房間里了,晚上先看書,然后睡在母親的床邊的一張床里。

王鶴照說因為魯迅第二天早晨不高興,“當時照老例新婚夫婦是要去老臺門拜祠堂的,但魯迅先生沒有去”。魯迅即便沒有拜老臺門,依照老例,新婚第二天也還是有許多繁瑣的儀式:

首先是“送子”,天甫破曉,新娘盥洗完畢,吹手站在門外唱吉詞,老嫚把一對木制的紅衣綠褲的小人兒端進來,擺放在新娘床上,說:“官官來了。”一面向新娘道喜,討賞封。

一起吃飯,自然也只是一個儀式而已。之后要“上廟”,新夫婦坐著轎,老嫂、吹手跟在轎后,先到當坊“土谷祠”參拜,照例還要再到宗祠去參拜祖先。

當天上午要“拜三朝”,在大廳里供兩桌十碗頭的羹飯,家中男女老少拜完后,新郎新娘并肩而拜。然后“行相見禮”,依次按輩分拜族中長輩,與平輩彼此行禮,最后接受小輩的拜禮。

新婚夫婦一般在第三天要“回門”,亦叫“轉(zhuǎn)郎”,新夫婦往女家回門,在老嫂、吹手的簇擁下,坐轎來到女家,至大廳拜女家祖先,參拜岳父岳母等等。之后,還要請新郎進入內(nèi)房,坐在岳母身旁聽她致照例的“八句頭”,八句頭說完后新夫婦才辭別上轎。




魯迅“回門”一事,朱家房客陳文煥曾回憶道:“我10歲光景,聽一個名叫劉和尚的泥水作講起,說:‘朱家姑爺來回門,沒有辮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趕去看熱鬧。’”劉和尚講的“朱家姑爺”就是魯迅,在當時剪掉辮子簡直是特大號新聞,因此引來不少圍觀者看熱鬧。

雖然魯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這一系列麻煩的儀式,可是新婚燕爾他卻做得很決絕,搬出新房,睡到了母親的房中。我們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發(fā)生了什么,魯迅為什么會這么失望。對此,周建人的解釋是因為朱安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結(jié)婚以后,我大哥發(fā)現(xiàn)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他以前寫來的信,統(tǒng)統(tǒng)都是白寫,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內(nèi)侄女,媒人又是謙嬸,她們婆媳倆和我母親都是極要好的,總認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總是靠得住的,既然答應(yīng)這樣一個極起碼的要求,也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也不難做到的,誰知會全盤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憶,朱安拒絕讀書、放足,這都事先告知過遠在日本的魯迅,他不可能對此沒有任何思想準備。

周作人則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fā)育不全的樣子”。從照片來看,朱安的身材確實偏于矮小,但魯迅不喜歡她,肯定還有更深刻的原因。這婚事是母親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結(jié)婚后他很少向外人訴說自己的婚姻生活,僅對好友許壽裳說過這么一句沉痛的話: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yǎng)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魯迅的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許多人引用,以證明他對朱安確實毫無感情,只有供養(yǎng)的義務(wù)。

因為“母親”(其實是母親所代表的社會和家族)的要求,魯迅被迫成為“禮物”的接受者。據(jù)孫伏園說,魯迅雖然當新郎,穿靴,穿袍,戴紅纓帽子,一切都照辦。但那時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結(jié)婚前一切我聽你做主,結(jié)婚后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時你們可得聽我的。”很明顯,魯迅將朱安僅僅視為一件禮物,作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禮物,那么就隨便他怎么安置這件禮物了。從這一點說,他還是個主動者。

可惜的是,作為“禮物”的朱安本人是無法意識到這一點的。婚后第四天,魯迅就攜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沒有人提到,朱安在這新婚的三四天里是怎么熬過來的。不知她是一動不動呆坐在新房里呢?還是一邊垂淚,一邊聽那些過來人現(xiàn)身說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頭?也許,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蝸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總能等到周家少爺回心轉(zhuǎn)意的那一天。

出售魯迅藏書事件

自母親去世后,當時已經(jīng)附逆的周作人擔(dān)負著長嫂的部分費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隨著物價的上升而漲到150元、200元。對于收周作人的這筆錢,朱安內(nèi)心并不情愿,而且這筆錢也很難維持起碼的生活,她的生活貧困至極。因此,她聽從了周作人的建議,決定出售魯迅的藏書。周作人令北京圖書館開列了藏書目錄,準備委托來薰閣出售。

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國報》刊登了這一信息,許廣平聞悉,憂心如焚,立即給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寫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萬不要賣書,好好保存他的東西,給大家留個紀念,也是我們對魯迅先生死后應(yīng)盡的責(zé)任。請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詳細告訴我你的意見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盡我最大的力量照顧你,請你相信我的誠意。”

同時,許廣平委托律師在9月10日的《申報》上發(fā)表申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yè),死后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yīng)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chǎn)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guī)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chǎn)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

聽聞朱安打算出售魯迅藏書的消息,住在上海的魯迅生前好友內(nèi)山完造也感到自己有責(zé)任阻止此事,他給在北京的朱安寫了信,但可能這封信沒有保存下來,我們只能從朱安請人代筆的回信里體會到內(nèi)山先生的一片苦心。信中說:“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歸山,我今年也已經(jīng)六十六歲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飯飽,一點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窮的現(xiàn)在,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是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要嚴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賣書還債,維持生命,倘有一籌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這種下策呢!”從信中可體會這位毫無謀生能力的老婦人凄涼的晚景。

得知魯迅藏書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進步人士都很焦急,不僅由許廣平、內(nèi)山完造出面寫信阻止,該年10月,還推舉唐弢、劉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釋勸阻。這事的經(jīng)過在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關(guān)于周作人》中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10月10日他們從上海出發(fā),到北平后,將書信一一投送,一面請趙萬里把舊書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訪問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條見到了朱安:

那天宋紫佩陪著哲民和我到西三條二十一號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朱夫人和原來侍候魯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見到我們,兩位老人都把手里的碗放了下來,里面是湯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幾塊醬蘿卜。朱夫人身材矮小,狹長臉,裹著南方中年婦女常用的黑絲絨包頭,看去精干。聽說我們來自上海,她的臉色立刻陰沉下來。

宋紫佩說明來意,我將上海家屬和友好對藏書的意見補說幾句。她聽了一言不發(fā)。過一會,卻沖著宋紫佩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說著有點激動的樣子。

長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對上海方面的誤會,在來客面前,朱安的情緒顯得很激動。在困頓的歲月里,哪怕是作為“魯迅的遺物”,她也被世人長久地遺忘了。萬千辛酸,使她發(fā)出了這悲愴的吶喊。其實,從她的內(nèi)心來說,一定也不愿意賣掉魯迅的藏書,她之所以同意這么做,恐怕也存著這樣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們她這個“遺物”的存在。也正因為如此,當唐弢將日本憲兵逮捕許廣平等的經(jīng)過告訴她,并將海嬰的情形說了一遍,她的態(tài)度立即發(fā)生了變化。當她聽到海嬰病已痊愈,竟說:大先生就這塊肉了,為什么不將海嬰帶到北平,讓她看看。于是氣氛一轉(zhuǎn),藏書出售問題便也迎刃而解了。

(責(zé)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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