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昨日,記者獲悉,省政府法制辦等單位擬訂《甘肅省招標投標條例》(修訂草案),并通過甘肅法制信息網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制定限制性條件阻礙或者排斥其他地區(qū)、其他系統投標人進入本地區(qū)、本系統市場;不得以獲得本地區(qū)、本系統獎項作為評標加分或者中標條件;不得要挾、暗示投標人在中標后分包部分工程給特定的承包商、供貨商。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將處理情況告知舉報人,并為舉報人保密。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眾可在5月20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信函方式郵寄至蘭州市中央廣場1號,省政府法制辦經濟法規(guī)處,郵編730030;電子郵件發(fā)送至:fzb6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