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訊 記者日前從甘肅省公安局長會議上了解到,為充分調動各級公安機關的積極性,甘肅省公安廳黨委決定,對各地進行獎勵補助。
甘肅省公安廳黨委確定以“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為原則,按照2016年績效考評結果,以刑事案件公訴人數(shù)的增量、基礎工作水平和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為主要依據(jù)進行獎勵補助,且獎勵補助的資金只能用于公安業(yè)務工作。
關于今年的績效考評工作,甘肅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在考評體系設定上,為有效解決各地對重點工作考評不夠重視的問題,省公安廳將通盤考慮把市州主要業(yè)務工作和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兩個考評辦法合二為一,推動各項工作齊頭并進。在考評指標設定上,進一步突出重點,專門設置執(zhí)法質量考評和負面扣分考評兩項指標,將原重點工作落實情況考評的18項指標統(tǒng)籌納入這兩項指標,指標總數(shù)從33項減少到15項。
據(jù)介紹,2016年,甘肅省14個市州刑事案件公訴人數(shù)2.7萬余人,同比上升25.6%。全省公安機關整體打擊質效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