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斧頭刀子等兇器 男子深夜搭乘出租車搶劫獲刑
大西北網(wǎng)2月2日訊 男子郎亞飛伙同他人攜帶斧頭、刀子等兇器, 在深夜搭乘出租車實施搶劫。2月1日,岷縣法院以郎亞飛犯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2015年7月9日23時許,郎亞飛伙同張某某(在逃)等人在岷縣縣城乘坐王某駕駛的出租車去岷縣西寨鎮(zhèn),返回后又乘坐該車,車輛行駛到清水鄉(xiāng)時,郎亞飛和張某某持隨身攜帶的斧頭、刀子威脅出租車司機王某,搶去現(xiàn)金1600元。
此后的一周時間里,郎亞飛伙同他人再次作案3起,7月17日郎亞飛被警方抓獲。法院審理認(rèn)定,郎亞飛共參與搶劫4次,搶劫金額共計6363元。
法院認(rèn)為,郎亞飛無視國法,伙同他人多次持兇器威脅他人,搶劫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搶劫罪。但鑒于其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在開庭審理中自愿認(rèn)罪,遂依法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