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5月6日訊 昨日,省教育廳發(fā)布《甘肅省農村幼兒園基本辦園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標準》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還嚴禁租用個人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輛、貨車、農用車等車輛接送幼兒上下學等。
昨日,甘肅省教育廳發(fā)布《甘肅省農村幼兒園基本辦園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標準》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
據了解,《標準》適用于行政村及以下的農村幼兒園,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劃、設置、評估和管理農村幼兒園的依據和標準,新建的農村幼兒園不低于本標準要求,改(擴)建的農村幼兒園要參照執(zhí)行。農村幼兒園以1-3個班為宜,原則上不超過6個班。人口較多的行政村,可根據就近入園的原則,分村簡托、布點。幼兒園可按幼兒年齡分別編班,其中小班一般不超過25人,中班一般不超過30人,大班一般不超過35人??苫忑g編班,混齡班一般不超過35人。每班至少配備1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或2名專任教師?!稑藴省芬螅變簣@活動室每班的使用面積一般應達到40㎡,活動室地面必須進行軟化。此外,還嚴禁租用個人車輛、無牌無證、報廢車輛、貨車、農用車等車輛接送幼兒上下學等。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