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武威出臺政策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大西北網6月30日訊 據《甘肅日報》報道:為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近日武威市出臺《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管理暫行辦法》,對市內建設單位、建筑業(yè)企業(yè)、其他各類企業(yè)、個體工商戶雇用農民工行為予以規(guī)范,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辦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資標準、支付周期做出明確約定。用人單位須加強對項目部、施工單位及“包工頭”發(fā)放農民工工資的管理,督促其及時足額給農民工發(fā)放工資。市、區(qū)(縣)人社、建設、公安、監(jiān)察等部門須依法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信訪舉報投訴,糾正和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嚴厲打擊虛報工程量、務工人數騙取工資等惡意討薪行為。
《辦法》還規(guī)定,建設工程總承包企業(yè)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yè)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y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yè)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市、區(qū)(縣)人社部門須在金融機構開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專戶,并負責監(jiān)督管理。用人單位惡意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被責令限期支付而逾期未支付的,同級人社部門使用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予以支付。同時,建立用人單位失信懲處制度,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性質嚴重、情節(jié)惡劣的施工單位、承包人、個體工商戶要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對拒不支付、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將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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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