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文明有五千年歷史,而酒的歷史更長,可遠溯至新石器時代?,F(xiàn)存不多的商周古文字大多都有關(guān)于“酒”的記載,羅振玉的《殷墟文字類編》中云:“殷墟所載之酒字為祭品,酒熟而薦袒廟,然后天子與群臣飲之于朝。”最早的詩歌總集《詩經(jīng)》中有關(guān)酒的篇章非常多,如《大雅·既醉》的“既醉以酒,既飽以德”、《幽風·七月》中的“為此春酒,以介眉壽”等等,不勝枚舉。酒官的設(shè)置亦非常古老,《周禮·天官冢宰第一》云:“酒正掌酒之政令,以式法授酒材。”即對造酒的法式與原料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可見釀酒在當時完全是政府行為,而酒正是朝廷任命的“酒之官長”。
這是上古時代前期酒官的設(shè)置。后來的名稱雖然時有不同,但職權(quán)大致相當?!稘h書·王莽傳》載:“(建元)二年二月……置酒士,郡一人。”還有,因王莽篡位而拒不受命的,據(jù)《后漢書·李業(yè)傳》載:“王莽以業(yè)為酒士,病之不官,遂隱藏山谷,絕匿名跡,終莽之世。”之后,在晉時設(shè)有酒丞,齊設(shè)有酒吏,梁曰酒庫丞,隋曰良醞署令與良醞署丞,均見之于唐杜佑的《通典·職官七》。
唐、宋時代的酒官名叫酒坊使,掌管如式造酒,晚唐詩人皮曰休《新秋即事》詩云: “酒坊使到常先見,鶴料符來每探支。”宋代高承所著《事物紀原》里也有相關(guān)記載。元人特別好酒,元代設(shè)有飲酒局和釀酒局,分別任命有提調(diào)和大使。明代又恢復為良醍署,設(shè)署正和署丞。清代仍然如此,有署正滿漢各一人,署丞滿人二人。“掌共祭祀燕饗之酒醴,設(shè)酒庫于西安門內(nèi),而頒政令焉。”(見紀眵等編纂的《歷代職官表》)。不過,在平素的稱呼上,如稱知府為太守、知縣為縣官一樣,亦不時用古稱或者通稱。如唐玄宗《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神字》詩序中說:“廚人嘗散熱之饌,酒正行逃暑之飲。”酒正,就不是唐代的官名。而《宋史·禮志一》載慶歷元年,判太常寺卿呂公綽奏言:“宜詔酒官依法制齊酒,分實之壇殿上下尊,有司毋設(shè)空器。”其中,酒官就是通稱而不是官名。
本來酒官也是可以稱作酒令的,如縣官之稱縣令,而且在隋代就名良醞署令。但因為在宴飲中有一種助酒興的游戲稱為酒令,所以一般不以此來稱酒官。酒令是中國獨有的游戲。它的出現(xiàn)與周代酒禮的產(chǎn)生有關(guān),“酒食者所以合歡”,酒令是一種互動的游戲,給喝酒創(chuàng)造一種合歡的氣氛。這是其一;其二,行酒令不但調(diào)動了喝酒的氣氛,還調(diào)節(jié)了每個人喝酒的數(shù)量,體現(xiàn)了參與者喝酒機會均等。酒令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就已經(jīng)有了。當時主要有兩種酒令,一種是投壺,就是擱一個壺在那兒,然后把箭投進去,輸者喝酒;還有一種是射覆,即拿一個盆之類的器具,上面蓋著讓大家猜里面裝的是什么東西。
南北朝時期,酒令很快發(fā)展成為一種讓很多人終日留戀的群體游戲。當時,人們特別好聚飲,在酒桌上作詩就是從那時開始的;另外,對聯(lián)、連語、格律這些文字游戲,也是在酒桌上形成的。例如有名的《蘭亭集序》就是王羲之等人用曲水流觴的方法聯(lián)詩而成就的。這種在酒桌上進行的文字游戲,某種程度上促進了詩歌的發(fā)展和完善。當時,還有一種酒令叫“竹制籌令”。即把竹簽當籌,簽上面寫有酒令的要求,比如作詩、作對,抽到的人要按照簽上的要求去做。白居易的“花時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當酒籌。”說的就是這種酒令。到宋代,紙代替竹簽做酒籌,當時叫“葉子”,紙上面畫有故事,并寫清楚要罰幾杯。再發(fā)展到后來,就有了“葉子戲”,可以說“葉子戲”就是紙牌的起源了。而籌碼后來就變成了骨牌,這種骨牌在清末的時候逐漸發(fā)展成為麻將,成了另外一種游戲。
謎語,最初也是在酒桌上出現(xiàn)的,包括燈謎、字謎。還有,就是說大話。歷史上曾有記載,漢武帝時,有一次比賽,內(nèi)容是誰最能說大話,誰就不喝酒。第一個說大話的是丞相公孫弘,他說,“我只要一喊,所有人就都能聽見,所以叫我天下嗷丈夫。”接著,東方朔說,“我生下來只能坐著,因為我一站起來,天就會被頂破。”最后,漢武帝判定,天下嗷丈夫輸,罰喝酒。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