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初,容閎向清朝提出他的教育計劃:選派少年出洋留學,先以120名作實驗,每年派30人,4年完成;限12-15歲的男少年,學習期限15年;在美國設立留學生事務所,設正副監(jiān)督官,管理留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從海關收入中撥出一定的經(jīng)費,作為留學生的費用。這個“計劃”得到曾國藩和李鴻章的支持,1870年獲清政府批準。
1871年,容閎在上海開始招生,被選派少年先在上海進預備學校,補習英文。當時人認為出洋留學吉兇難測,留學生全是平民子弟,沒有皇室官僚子弟。
1872年8月11日(清同治十一年七月初八日)陳蘭彬、容閎率領第一批學生梁郭彥、詹天佑等30人啟程赴美。
此后每年派遣30人,至1875年,120名留學生派完。首批30名留學生由陳蘭彬任監(jiān)督,容閎任副監(jiān)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