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專家提供的金絲楠家具研究文章中,以偷換概念的方法,直接給金絲楠開具了最具皇家血統(tǒng)的身份證:"楠木家具是中軸線上主殿重要陳設家具"、是"故宮皇木",因此讓金絲楠具有了至高無上的地位。
對此論點,筆者前往故宮多次考察并請教了故宮博物院文物修復專家曹靜樓、古典家具專家胡德生以及乾隆花園古舊家具修復專家關毅等人,了解到在故宮中軸線的所有家具都只是將楠木作為胎骨,外面使用瀝粉貼金,或貼金罩漆工藝制作的,是為追求金碧輝煌的視覺效果。在這些家具中,楠木是徹底被包裹在里面的,材質(zhì)上是否有金絲誰也沒看過,是不是金絲楠也沒有任何意義。清代宮廷家具文化是圍繞紫檀展開的,紫檀同時也是當時最為名貴和尊崇的代表。我們負責維修的故宮家具中,很多都是將金絲楠作為紫檀家具的輔料,例如柜子外面全部使用紫檀,而金絲楠僅用來做背板、隔板這些。另外,因為紫檀的名貴和稀缺,故宮家具中還有將楠木作為內(nèi)胎,外面包上紫檀來做家具的,成為獨特的包鑲家具。這些客觀事例已經(jīng)很清楚地說明了金絲楠只是建筑和家具輔助用材。
稍具中國傳統(tǒng)家具常識的人都知道清式宮廷家具雕飾繁美精細,追求莊嚴肅穆的意蘊,而紫檀細密油韌、色澤沉穩(wěn),適合精雕細刻,因此成為清宮御用家具的首選用材,并由此發(fā)展形成了清代宮廷家具繁美富麗、精工器重、靜穆古樸的獨特藝術風格,達到了與明代黃花梨家具簡繁互映、雙峰并峙的藝術高度,取得了世界范圍內(nèi)的一致推崇。如果對這些基本的常識視而不見,置客觀事實于不顧,刻意為迎合商家需要而采取斷章取義、望文生義、曲解拼湊歷史而炮制概念來誤導消費者,那么,應該提醒這類專家在治學研究和個人道德修養(yǎng)之間應予以平衡發(fā)展。
第三步:愚弄大眾,杜撰史實編"故事"
金絲楠生長期短,資源并不稀缺,木材貨源充足。在北京的高碑店、呂家營及國內(nèi)其他一些地方楠木家具商鋪比比皆是。怎樣才算是金絲楠?金絲楠按照什么來鑒定級別?金絲是怎樣的?關于這些,國家并沒有設立相應的檢驗檢查標準。實際上無論是所謂"價值3個億"的桌子,還是市場上幾千元的桌子,木質(zhì)并沒有什么區(qū)別。
客觀地說,在金絲楠木資源多、市場廣的情況下,是很難壟斷資源進行炒作的,盲目炒作的成果很容易被一哄而上的其它金絲楠商家所分享。炒作金絲楠想獲取暴利,只有把自己包裝成為"專家"和"權(quán)威",使自己成為鑒定金絲楠木價值的唯一標準,才能獲取最大的利益,才能隨時與身后跟風而上的其它商家進行切割,將他們的金絲楠歸入"偽劣金絲楠"的行列,而讓自己獨享最大的利益。
我們看到,有關金絲楠的大量新聞報道中,關于金絲楠的定義概念、金絲楠的選材標準、金絲楠的收藏價值、金絲楠的鑒別等等觀點與說法都是通過北京某金絲楠家具藝術館發(fā)布的。"楠木貴比黃金,楠木皇家獨享,是故宮皇家御用家具的最高代表……"等等觀點漸漸在言論的傳播中落地生根。雖然有人質(zhì)疑其觀點多荒誕不經(jīng),漏洞百出,但并沒有妨礙這家金絲楠藝術館館長成為"中國金絲楠第一人",其身后的光環(huán)也日益耀眼。
在金絲楠的宣傳報道中,篡改歷史,誤導大眾的現(xiàn)象很突出。例如為證明金絲楠"皇家獨享性",發(fā)表"《大明律》欽定金絲楠為皇帝御用之木"、"和團被殺的其中一條大罪全因擅用金絲楠"等轟動性言論。我查閱了整套共9冊《大明律》,發(fā)現(xiàn)根本就沒什么關于"金絲楠木"的規(guī)定和記載。而和珅遭到清嘉慶帝誅殺時,第十三條罪狀則是:"所蓋楠木房屋,譖侈逾制,其多寶閣,及隔段式樣,皆仿照寧壽宮制度,其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臺無異,不知是何肺腸,其大罪十三。 "已經(jīng)明確說明獲罪的原因是房屋居然仿照皇宮的樣式和級別來制作,超越了應有的級別,和金絲楠毫無關系,就算是用其他雜木仿照皇宮樣式,也一樣會因此獲罪。另外,在吹噓金絲楠的軟文中,為了鼓吹金絲楠的"名貴"身份,還舉出了《紅樓夢》秦可卿的楠木棺材做例證,但讀過原本《紅樓夢》的人都知道,秦可卿的棺材,原文寫的并不是"楠木"而是"檣木",那是作者曹雪芹杜撰出的一種木材,這世上根本就不存在。而隨后商家推出的所謂 "在乾隆到嘉慶年間,還真有明確歷史記載的,在當時一克金絲楠,就相當于10克黃金,甚至15倍于黃金"更是荒謬不經(jīng)。以信口開河的方式來虛構(gòu)金絲楠價值,是整個金絲楠炒作中"故事"的核心。
第四步:基金上市,泡沫風險向社會轉(zhuǎn)移
只要搜索金絲楠的相關報道,就會發(fā)現(xiàn),最昂貴和有皇家血統(tǒng)的金絲楠基本都是北京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的。金絲楠的價值鑒定,只有他們才能進行"最權(quán)威"的評估。而這家的金絲楠家具究竟和市場上的金絲楠家具有多大區(qū)別?有沒有區(qū)別?如果想對此進行比較的話,消費者肯定會失望。因為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一般不對外開放,必須繳納20萬元成為會員后才能詳細瀏覽,并且會員費不予退還,但可以換家具。那么20萬元可以換什么家具呢?寬度1.2米左右的一張小條桌,標價25萬元。一些業(yè)內(nèi)玩家透露說,即便是按市場上最好的金絲楠算,那樣的一個小條桌,它的實際木材成本不會超過5千元。
金絲楠木性較軟,用指甲一掐就會留下明顯痕跡,而且資源廣博,金絲楠家具推向市場后不用幾年時間,消費者就會發(fā)現(xiàn)材質(zhì)松軟極易損壞,屆時對質(zhì)量的質(zhì)疑必定層出不窮。作為金絲楠的炒作者,如何在消費者明白真相之前猛賺一筆,然后再全身而退呢?那么,將目前吹大的泡沫轉(zhuǎn)化為金融產(chǎn)品,向社會發(fā)行,由購買基金或股份的投資者來承擔泡沫破滅的風險,無疑是最佳的途徑。
另外,據(jù)消費者反映這家金絲楠家具藝術館還對個人吸收存款,用于投資運作,承諾高額回報;并在近期與一些投資公司、財務顧問咨詢公司以及基金公司簽署了深度合作備忘錄并已發(fā)行首期基金……
炒作金絲楠,涉嫌商業(yè)欺詐
從法律上說,所謂商業(yè)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的表示。通俗地講,就是用虛假的情況引誘對方做出錯誤的判斷。而在這輪金絲楠炒作中,同一批人自行編撰、傳播了大量金絲楠投資收藏價值的虛假信息,以編造故事、浮夸價值、偷換概念等方式,向人們灌輸"天價金絲楠"的所謂投資收藏價值,試圖迷惑大眾和誤導消費者,從而獲取暴利。
如果在商品銷售行為中,采取不公開商品,讓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前必須繳納高額會員費,并且不予退還的,這些行為已經(jīng)侵犯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quán),同時也違背了經(jīng)營者必須履行的義務。而超出經(jīng)營范圍,以投資回報的名義向社會募集資金,這些行為則涉嫌非法集資。在近期市場上出現(xiàn)的金絲楠炒作風潮中,廣泛存在篡改史實、歪曲事實、夸大價值、以次充好,從而誤導消費者的現(xiàn)象,這些現(xiàn)象的性質(zhì)與手法已不是簡單的商業(yè)炒作,而是帶有較明顯的商業(yè)欺詐特征,消費者務必對此提高警惕。
(責任編輯:陳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