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是在1630年離開家鄉(xiāng)米脂縣,參加所謂“流寇”的反明武力。經(jīng)過14年的時間,當(dāng)他再回到故鄉(xiāng)時,已是與大明王朝分庭抗禮的大順國王。古人曾說過:
富貴不還鄉(xiāng),如錦衣夜行。
李自成也未能免俗。但他有更深刻的感受。兩年前,大明朝廷將他的祖塋掘毀,為的是傳說他家的祖墳埋在“龍脈”上,將要取代大明江山。因此他在戎馬倥傯中一定要回來了解究竟,以便修復(fù)原狀。于是他召集當(dāng)?shù)馗咐霞h,精選工役,完全按照原來的地形、地貌和地脈形勢,甚至坡坎樹木,一切都要恢復(fù)原狀,不能有半點差錯。墓地竣工后,舉行了一次隆重的祀典,才返回延安,并且改延安為天保府,米脂為天??h。
這一年的正月里,北京城還發(fā)生了一件怪事。
帝都北京,每年都要熱熱鬧鬧地過元宵節(jié)。從正月初八開始燃燈,一直要鬧到十八日止,一共十天,九門不閉,燈火通明,金鼓震天,游人如織。
每天從外地進城的民眾以千百計,都說是進京城來“鬧元宵”的。三五天后有守門的官兵感到奇怪,為什么每天進城那么多人而第二天卻沒幾個出城的?
等過了三個月,當(dāng)李自成大軍兵臨北京城下時,不但守城的官兵大多不加抵抗,城內(nèi)且有數(shù)千百人鼓噪開城接應(yīng)。原來正月鬧元宵進城的那些人正是大順軍的前鋒,他們帶了不少的金銀,入城以后,大量收買守城將士。因此,官兵不但不盤查他們,更掩護他們在大順軍攻城時作內(nèi)應(yīng)。三月十九日北京城如此輕易失守,這也是原因之一。
這就是——
公元1644年
也就是——
大明朝統(tǒng)治中國二百七十六年的最末一年;
大清朝入主中原二百六十八年的第一年;
大順朝建立的一年,也是滅亡的一年;
這就是1644年,一個天翻地覆的年代。據(jù)《書摘》
(責(zé)任編輯:陳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