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起案件中,李道宗也許算得上是最無辜的一個。
從個人品質來看,由于他早年曾因貪贓受賄而一度下獄,遭到罷職免官和削除封邑的嚴厲懲罰,所以李道宗深刻汲取了教訓,越到后來就越是謙恭自持。史稱他“晚年頗好學,敬慕賢士,不以地勢凌人”,因而深受時人稱譽,“為當代所重”。
此外,從政治表現(xiàn)來看,李道宗既不像薛萬徹那樣隸屬于房遺愛的小圈子,也不像吳王李恪那樣被視為政治上的不安定因素,而且平日里既無反動言論,更無謀反形跡,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韜光養(yǎng)晦、淡泊自守的人物。
但即便如此,李道宗同樣逃不開長孫無忌的陷害,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很不幸,唯一的原因僅僅是“長孫無忌、禇遂良素與道宗不協(xié)”。
所謂“不協(xié)”,也就是雙方的關系不太和諧。
在當權者長孫無忌的眼中,無論是“當世名將”的金字招牌,還是“為當代所重”的社會名望,都是蒼白無物、不值一文的,只要你膽敢和他“不和諧”,你的末日就到了。
永徽年間,長孫無忌的政治哲學基本可以化約為這么一句話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
遭長孫無忌陷害的另一個人駙馬都尉執(zhí)失思力,也是貞觀朝的一員勇將。他是東突厥人,本是頡利可汗的心腹重臣,東突厥覆滅后歸降唐朝,任左驍衛(wèi)大將軍,娶了高祖的女兒九江公主。貞觀年間,執(zhí)失思力在平定吐谷渾、北伐薛延陀的戰(zhàn)爭中也曾立下戰(zhàn)功。這個人究竟是哪里得罪了長孫無忌,史書沒有記載,但估計也是和李道宗一樣,與長孫無忌不太“和諧”,所以就一并被清洗了。
永徽四年(公元653年)二月,審理了三個多月的“房遺愛謀反案”終于塵埃落定。
在長孫無忌的壓力下,高宗李治無奈地頒下了一道詔書:將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斬首;賜李元景、李恪、高陽公主、巴陵公主自盡;將宇文節(jié)、李道宗、執(zhí)失思力流放嶺南;廢李恪的同母弟蜀王李愔為庶人,流放巴州(今四川巴中市);貶房遺直為春州銅陵(今廣東陽春市)縣尉;將薛萬徹的弟弟薛萬備流放交州(今越南河內市);罷停房玄齡在宗廟中的配饗(以功臣身份配享于太宗別廟中的祭祀牌位)。
這個結果不僅令朝野感到極度震驚,而且同樣大大出乎高宗李治的意料。
他做夢也沒有想到,一個小小的性騷擾案居然牽出了一個這么嚴重的政治案件,還把一幫元勛重臣和皇親國戚一舉打入了萬劫不復之地!
李治深感困惑,他不相信這些人全都參與了房遺愛的謀反,可是在長孫無忌威嚴的目光下,李治也只能懷著無比沉重的心情,在長孫無忌早已擬定的詔書上緩緩地蓋下天子玉璽。
詔書頒布之前,李治決定以他微弱的力量進行最后的努力,懇求長孫無忌留下其中兩個人的性命。
他們就是荊王李元景和吳王李恪。
面對以長孫無忌為首的一幫宰執(zhí)重臣,年輕的天子流下了無聲的淚水,他用一種哀傷而無力的聲音說:“荊王,朕之叔父,吳王,朕兄,欲匄其死,可乎?”
“匄”(gài),同“丐”,乞求的意思。此時此刻,早已大權旁落的李治唯一能做的事情,也只有低聲下氣的乞求了。
然而,天子的乞求卻遭遇了死一般的沉默。因為長孫無忌面無表情、一言不發(fā)。他不開口,其他大臣就更是不敢吱聲。
許久,長孫無忌向兵部尚書崔敦禮使了一個眼色,崔敦禮隨即出列,用一種中氣十足的聲音回應了天子的乞求。
兩個字不可。
那一刻,李治感覺自己的天子顏面蕩然無存。
一切都已無可挽回。
長孫無忌要做的事情,整個大唐天下無人可以阻攔。
該砍頭的砍頭,該賜死的賜死,該貶謫的貶謫,該流放的流放
一個都不饒??!
行刑的那一天,薛萬徹面無懼色地站在刑場上,對著那些奉旨監(jiān)斬的昔日同僚大叫:“薛萬徹大健兒,留為國家效死力固好,豈得坐房遺愛殺之乎?”
臨刑前,薛萬徹從容脫下上衣,光著膀子叫監(jiān)斬官快點動手。據(jù)說,劊子手懾于薛萬徹的氣勢,手腳不停打顫,以至于連砍兩次都砍不斷薛萬徹的脖子,薛萬徹厲聲叱罵:“干嘛不用力?”劊子手鼓足勇氣砍下第三刀,薛萬徹的頭顱才應聲落地。
而吳王李恪在接到賜死的詔書后,則面朝蒼天,發(fā)出一句可怕的詛咒:“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族滅不久!”
沒有人會想到,李恪臨死前的這句詛咒竟然會一語成讖。
顯慶四年(公元659年)七月,也就是在房遺愛案爆發(fā)的短短六年后,長孫無忌也同樣遭遇了家破人亡的命運。當白發(fā)蒼蒼的長孫無忌在偏僻荒涼的流放地黔州(今重慶彭水縣)被逼自縊的時候,不知道他的耳旁會不會響起李恪的這句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