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聞職業(yè)操守看“21世紀傳媒”某些人的墮落

時間:2015-12-25 15:39來源:法制網 作者:李立 點擊: 載入中...

  2014年年末出現了這樣一條新聞,9月4日,21世紀網主編等人涉嫌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巨額利益,被立案偵查。警方調查發(fā)現,自2013年11月以來,21世紀網主編劉某、副主編周某以及部分采編經營人員,勾結上海潤言、深圳鑫麒麟等財經類公關公司,對于愿意做“正面宣傳”的企業(yè),對其收取高額費用,通過夸大正面事實或掩蓋負面問題進行“正面報道”;對不與之合作的企業(yè),發(fā)布負面報道進行惡意攻擊,以此要挾企業(yè)投放廣告或簽訂合作協議。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區(qū)市的數十家企業(yè)。之后,事件進一步擴大至整個21世紀傳媒有限公司,旗下的21世紀經濟報道、21世紀網、理財周刊等多家財經媒體接受警方調查,21世紀報系總編沈顥、總經理陳東陽被警方帶走。沈顥也很清楚自己被調查的原因: “一是通過負面新聞逼迫企業(yè)支付合作費用,二是收取企業(yè)的保護費 ,承諾不對其進行負面報道。”……


  在財經界頗具影響力的21世紀傳媒,包括總裁、副總裁在內的30多人被警方調查,這一消息的出現不可謂轟動全國也足以震動新聞界。面對這些,我們不禁要問,這是怎么了?那些被譽為手握筆桿的戰(zhàn)士、那些社會輿論的監(jiān)督者怎么變成了不法利益的謀取者,法治的踐踏者?筆者認為,作為新聞人,他們的職業(yè)操守丟了。


  客觀公正的報道新聞事實,敏銳深刻的洞悉事件本質,正義勇敢的監(jiān)督社會輿論……這些,都是記者這一身份賦予記者們的職責,他們要用手中的筆準確、公正、全面、客觀的告訴我們這個社會都在發(fā)生著什么。披星戴月通宵達旦都已是家常便飯,哪里危險哪里沖在記者們的身上也不足為奇,正因如此,他們做出的報道為公眾所信服;也正因如此,他們做出的報道為一些人所忌憚。


  這種情況下,有些記者視此為揭露丑惡弘揚正氣的武器,繼續(xù)堅守初心艱難前行,卻也有些“記者”,將之變?yōu)榱双@取私利的丑惡砝碼,肆意攫取踐踏法律。以沈某為代表的21世紀傳媒的某些人,不就是那些加了引號的記者嗎?利用可以采訪報道、發(fā)表文章的身份,通過負面新聞逼迫企業(yè)支付合作費,收取企業(yè)的“保護費”承諾不對其進行負面報道。


  在關于新聞記者的職業(yè)操守中,有這樣的內容:“ 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應該清正廉潔,克己奉公,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不以批評報道相威脅或以表揚報道相引誘,為個人和小團體謀利。不以‘公開曝光’、‘編發(fā)內參’等方式要挾他人以達到個人目的或其它不正當目的。”照此一看,一些21世紀媒體人的做法顯然是喪失了職業(yè)操守。于是,他們把“負面新聞”當做了威脅企業(yè)的武器、獲取利益的籌碼。最終也因“負面新聞”讓自己鋃鐺入獄。


  新聞敲詐,葬送的不僅僅是這些媒體人的前途,更損害了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媒體的公信力、企業(yè)的發(fā)展乃至整個市場的未來。當新聞媒體的監(jiān)督權異化為待價而沽的牟利工具,當媒體人露出“尖牙利齒”伸出貪婪的手化身尋租者、牟利者,為之受損的將是太多太多。


  新聞界的前輩鄒韜奮先生堅守著“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氣節(jié),任白濤先生發(fā)出過“筆可焚而良心不可奪,身可殺而事實不可改”的聲音,這些都是新聞工作者所應堅守的職業(yè)操守。


  “莫忘初心,方得始終;初心既失,后悔莫及。”愿如沈顥這樣的悔恨不再出現,愿如21世紀傳媒某些媒體人的惡行不在出現。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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