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不能說官宦子弟不能從政,但現代的政治倫理則是,無論出身如何,都應該遵循程序的公正。免去“火箭官員”徐韜的副縣長之職,才能維護程序正義。
據新華社報道,湖南湘潭市有關部門5月7日通報,湘潭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提名免去“火箭提拔”的徐韜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辦理,按科級職務安排相應工作。
在此之前,我們就已經知道,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彭雁峰等六名干部被處批評教育等相應處分,徐韜被免去湘潭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不過是又一個靴子落地而已。不過,公眾關注的不僅是徐韜個人的進退,而是官員選拔程序是否公正、完善。在諸多“火箭官員”的背后,民眾焦慮的不僅僅是這些官員的身份,而是有沒有遵循程序正義的原則。
無論古今中外,誰都不能說官宦子弟不能從政,但現代的政治倫理則是,無論出身如何,都應該遵循程序的公正。只要嚴格按照程序,保證選拔官員的過程公開、透明,每一個選拔環(huán)節(jié)都按章辦事,那么,無論是誰被提拔,都是有說服力的,都應該能夠經受得住民眾挑剔的眼光。而“火箭提拔”事件恰恰就是“未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在這樣的前提下,無論徐韜自身是否優(yōu)秀,他在官場的飛升,都失去了充分的說服力。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湖南湘潭免去“火箭官員”徐韜的副縣長之職,就是維護了程序正義。盡管,這可能遭遇當地官場的阻力,湖南對此事的回應與處理的延宕,或許就很能說明問題。但是,不管怎樣,免去徐韜的職務仍然值得肯定,也應該為其他地方所借鑒。對于當事人來講,也許被免職是難以接受的,但卻是對官員選拔程序和政府公信力的捍衛(wèi)。
當然,湘潭“火箭官員”被免的背后,還是存在很多未竟之問。當地官方此前給出的結論是“未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公眾真正想知道的是,為什么沒有嚴格按程序辦事?到底是什么力量,干擾了程序公正?為何在“批評教育”六名干部10余天之后,才免去徐韜的副縣長之職?這就需要執(zhí)法、執(zhí)紀機關運用國家權力,深入調查,揭開面紗看本質。只有深入解剖個案,才能找到問題的根源和解決方案,以為鏡鑒。
可以設想,如果沒有輿論的普遍質疑,27歲副縣長或許還在“火箭提拔”的仕途上前行。由此可見,像這樣“未嚴格履行相關程序”的問題,不可能總是依賴輿論的糾正。希望這一次湘潭的“火箭官員”被免,能夠成為今后處理類似官員的樣板。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