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陜過來看!元旦起這些新政策將影響你我生活
《陜西省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組織辦法》
公職人員就職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陜西省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組織辦法》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關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辦法規(guī)定,憲法宣誓人員的范圍包括本省各級人大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以及各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就職時應當公開進行憲法宣誓。
宣誓儀式根據情況,可采取單獨宣誓或者集體宣誓的形式。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
瓷磚墜落傷人賠償責任依法確定
《西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業(yè)主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屬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其經營管理單位為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
條例規(guī)定,房屋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法律、法規(guī)確定。
《民法通則》第126條規(guī)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侵權責任法》第85條規(guī)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fā)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西安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尾氣超標機動車處罰二百元
2016年1月1日起,《西安市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今后我市將對尾氣超標的機動車處罰二百元,車輛冒黑煙上路最高將處罰五百元。
西安市機動車排氣監(jiān)督監(jiān)測中心主任助理趙輝說,按照目前規(guī)定,如果環(huán)保和公安部門在道路上發(fā)現(xiàn)尾氣超標的機動車,當場處罰五十元并責令限期整改。2016年1月1日起,西安市機動車污染物超標,將處以二百元罰款,逾期未整改處以二千元罰款。同時,對于冒黑煙的機動車,將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擅自拆除、閑置排氣污染控制裝置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記者 高樂
《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
中小學校門外一定范圍內禁食品攤
《陜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條例》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guī)定對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許可制,食品攤販實行備案管理,中小學校門外道路兩側一百米或五十米范圍內,不得劃定食品攤販經營區(qū)域。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jiān)管、工商、城建、城管或市容、衛(wèi)生等部門在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及攤販管理中的具體職責。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實行許可制度管理,食品攤販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管理。
《陜西省現(xiàn)代農業(yè)園區(qū)條例》
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流轉土地
《陜西省現(xiàn)代農業(yè)園區(qū)條例》從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鼓勵農民個人以土地或者資金入股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或者企業(yè),參與現(xiàn)代農業(yè)園區(qū)建設、經營和利益分配。但不得違背農民意愿強迫流轉土地,強迫農民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該流轉無效。
農民以資金入股或者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技術和其他固定資產等折價入股方式依法參與現(xiàn)代農業(yè)園區(qū)經營的,按照合作社或者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取得股權收益。禁止在生產、加工、流通過程中使用國家和本省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農業(yè)投入品。
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提取公積金
最高不超過15000元
明起,西安市無房職工租住商品房的公積金提取額度調整為:個人賬戶保留三個月繳存額,個人提取額不超過本人年匯繳額(月繳額×12)的二分之一,且最高不超過15000元。單身職工申請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單身聲明;已婚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證件、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婚姻關系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