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一代名相晏嬰也曾為拆遷擾民的事所困惑。
這是發(fā)生在公元前539年的事兒。
當時,齊景公想給勞苦功高的晏嬰更換一處豪宅,《春秋左傳》有載“景公欲更晏子之宅”,其理由是晏嬰所住老宅靠近一處市場,吵鬧多塵,地勢低洼,不適合居住。
景公曰:請更諸爽塏(高朗干燥)者。
晏嬰推辭說:國君的先臣在這里容身,臣本不配繼承祖業(yè),對臣而言已經(jīng)夠奢侈了。再說這兒靠近市場,早晚都能購買到日常生活用品,很便利。怎敢煩勞鄉(xiāng)親們?yōu)槌夹藿ㄐ伦≌兀?/p>
景公笑道:您靠近市場,應(yīng)該知道啥東西貴,啥東西便宜吧?
晏嬰對曰:既利之,敢不識乎!
景公問道:何貴何賤?
當時,景公刑罰過多,其中便有“刖刑”(古代一種酷刑,指砍去受罰者左腳、右腳或雙腳),故市場上賣假腳的生意很好,而且價錢不菲。
于是,晏嬰伺機勸導(dǎo)說:“受刖刑的人穿的鞋子(假腳)貴,一般的鞋子卻很便宜。”
景公聽出晏嬰的話外之意,便下令減少刖刑之類的酷刑。
《春秋左傳》說:及晏如晉,公更其宅,反則成矣。
意思是說,后來晏嬰出使去晉國,景公即為晏嬰更換住宅,等晏嬰回來時新住宅已經(jīng)建成。
晏嬰知道后馬上去拜謝景公,回來后就命人拆掉新住宅,而按照原來的樣子重新修建起那些屬于百姓的住宅,并讓這些拆遷戶都搬回來住。
晏嬰對拆遷戶說:不是選擇這住宅,只是選擇這鄰居。諸位先已選擇做鄰居了,違背選擇不吉利。君子不違犯不合禮的事,一般人不違犯不吉利的事,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我晏嬰豈能違犯呢!
等這些拆遷戶都遷回新宅后,晏嬰便搬回了原來的老宅子。
景公聞知后,一開始很不高興,欲加以制止。后來陳桓子出面向景公說情,景公才勉強準許晏嬰的舉動。